《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降低审批门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落实“马上就办”的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赣市府办字〔2021〕30号),我县按照“解放思想、对标先进、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参照制定了《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11条,主要对部分低风险及形式性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采取直接豁免、告知承诺制、备案等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具体为:
(一)对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小游园、人行道、广场项目,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实行豁免,通过规划部门审查即可。(审批部门:县行政审批局,监管部门:县住建局、城管局结合自身职能进行监管)
(二)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豁免,向审批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即可。(审批部门:县行政审批局,监管部门:县住建局)
(三)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事项实行豁免,由设计部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审批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监管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四)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审批事项实行豁免,人防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并办结竣工验收备案即可投入使用。(审批部门:县住建局,监管部门:县住建局)
(五)对纳入全县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实行豁免。(审批部门:县自然资源局,监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六)对纳入全县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实行豁免。(审批部门:县行政审批局,监管部门:县工信局针对5G进行行业监管,县住建局结合自身职能进行监管)
(七)对纳入全县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事项实行豁免,建设单位向监管部门报备总体施工方案并提交告知承诺书即可。(审批部门:县城管局,监管部门:县城管局)
(八)对纳入全县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事项实行豁免,建设单位向监管部门报备总体施工方案并提交告知承诺书即可。(审批部门:县城管局,监管部门:县城管局)
(九)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事项实行豁免,在网上直接交存即可。(审批部门:县住建局,监管部门:县住建局)
(十)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事项实行豁免,房产过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自动同步过户。(审批部门:县住建局,监管部门:县住建局)
(十一)对异地安置人员医保备案事项实行豁免,在网上提交个人承诺书即可。(审批部门:县医保局,监管部门:县医保局)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各审批部门要加强与监管部门联动,在“若干措施”实施过程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行。试行中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解读人:唐琼,联系方式:0797-372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