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政府规章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安府办字〔2021〕83号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安府办字〔202183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9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降低审批门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落实马上就办的工作要求。现根据《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赣市府办字〔202130号)要求,按照解放思想、对标先进、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对部分低风险及形式性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采取直接豁免、告知承诺制、备案等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具体如下:

一、对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小游园、人行道、广场项目,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实行豁免,通过规划部门审查即可。

二、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豁免,向审批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即可。

三、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事项实行豁免,由设计部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审批事项实行豁免,人防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并办结竣工验收备案即可投入使用。

五、对纳入全县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实行豁免。

六、对纳入全县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实行豁免。

七、对纳入全县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事项实行豁免,建设单位向监管部门报备总体施工方案并提交告知承诺书即可。

八、对纳入全县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事项实行豁免,建设单位向监管部门报备总体施工方案并提交告知承诺书即可。

九、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事项实行豁免,在网上直接交存即可。

十、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事项实行豁免,房产过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自动同步过户。

十一、对异地安置人员医保备案事项实行豁免,在网上提交个人承诺书即可。

各审批部门要加强与监管部门联动,在若干措施实施过程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行。试行中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豁免事项清单(试行)


附件

“豁免事项”清单(试行)

序号

事项名称

豁免范围

豁免方式

审批部门

监管部门

备注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

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

5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小游园、人行道、广场项目

直接豁免

县行政审批局

针对本次豁免范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结合自身职能进行监管

2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告知承诺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向审批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

3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除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以外的工程

直接豁免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由设计部门执行国家规范要求

4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项目审批

人防工程

直接豁免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

人防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并办结竣工验收备案即可投入使用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已纳入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

设施项目

直接豁免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6

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审批

已纳入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

设施项目

直接豁免

县行政审批局

县工信局针对5G进行行业监管,县住建局结合自身职能进行监管

7

挖掘城市道路

许可证审批

己纳入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

设施项目

告知承诺

县城管局

县城管局

向监管部门报备总体施工方案并提交告知承诺书

8

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

性质审批

已纳入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

设施项目

告知承诺

县城管局

县城管局

向监管部门报备总体施工方案并提交告知承诺书

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

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项目

直接豁免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

通过系统数据打通的方式,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10

住宅专项维修

资金过户

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项目

直接豁免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

通过系统数据打通的方式,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11

异地安置人员医保备案

异地安置人员

告知承诺

县医保局

县医保局

网上提交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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