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是县委、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5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全部补助 事业编制人数2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2人,行政在职人数2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2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9人,遗属人数9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72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64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 172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1.3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2万元, 资本性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9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8.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资本性支出1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25.1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6 万元;农林水支出10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9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1.12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6万元;资本性支出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92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农林水支出1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0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2万元, 资本性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158.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92.1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 1.02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维持机关运作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 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
(九)鹤子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鹤子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鹤子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项目
2)立项依据:关于转发《安远县新时代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的通知(安新农办【2021】5号)
3)实施主体: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从根本上解决重整治,轻管理的问题,努力营造整洁,和谐,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卫生保洁,垃圾转运,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巩固环境整治成果,防止乱堆、乱放、滥搭、乱建、乱扔、乱倒、乱排等现象返弹,持续提升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推行“镇指导、村落实”的管护体系,切实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管护内容
1、村庄:房屋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塔乱建、乱贴乱画,无露天粪坑、暴露性垃圾,杂物堆放整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及时送到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正常运转,垃圾池(桶)定期消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2、河塘: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漂浮物,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建乱堆,无乱种乱耕,河道畅通,无阻谁障碍物,无乱填乱挖,农桥桥面干净、整洁,过路桥洞无堆积物。
3、道路:保持路面清洁,公路两侧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棚坡和违章建筑,公路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公路路肩和过坡无影响通行安全和路容路貌的种植物,无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和损毁绿化。
4、绿化,河塘岸边、道路两侧、村庄四周树木修剪规范,树形优美、圆满。及时防治病虫害,无重大病虫害发生,冬天所有树木下部80公分内进行刷白,及时清除林下杂草杂物,无火害隐患。
5、设施:维护好乡村的公共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保养,泵房环境卫生整洁,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厕所要保持整洁清爽,便池冲洗干净,地面无便渍,路灯、健身器材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其他设施也要做到完好无损,方便群众使用。
(二)管护人员的招聘及管理
1、工作人员数量:若干名保洁员、一名水电工。村主干道及其他类型村庄可根据工作量的规模大小适当安排保洁员、水电工,按照“五位一体”的长效管护模式,开展农村环境保洁。招聘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内,对身体确实健康、做事认真负责且热心农村环境保洁工作的,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
(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入取)
2、聘用: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择优选聘保洁员、水电工、图书管理员,严禁人情及其他照顾性安排。保洁员初选名单,需在村部显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录取人员与村村签订聘用合同(含管护协议),合同每年续签一次。
3、作息:管护员作息时间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分上午、下午工作时段。各村可根据夏冬季节制定具体工作时间,确保保洁员在规定时间内在岗作业,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村必须确保有人在岗保洁。
4、待遇:待遇薪资由各村按照各自情况而定。
5、奖罚:保洁员、水电工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岗,责任区工作没达标的、不到位的或被群众举报的,应适当受到一定的处罚。如果态度不端正、消极应付工作的,连续多次考核不合格的管护人员,由村委会下达解聘通知书,终止合同,予以辞退。
三、资金筹措及管理
1.管护资金筹措。每年从上级和镇本级筹集2万元/行政村专项资金对村庄管护考核奖补。同时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争取社会力量参与管理。
2.严格资金管理。长效管护资金由镇统筹使用,镇财政所监督资金使用渠道,各村委会要将管护资金统一纳入专帐管理。管护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套取管护资金。
四、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村庄长效管护由镇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村要按照“五定包干”的要求,构建长效管理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明确管护实施责任主体,各村由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落实。
2.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中来,强化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个个支持的良好氛围。
3.强化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实行“月巡查、季督查”制度,现场巡查可由村两委人员、老党员、老干部及各小组组长采取看现场、听汇报的方式,强化会后工作跟进和落实。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镇纪委、镇财政所、新村办、环卫所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督查,督查后,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限,如同问题累计两次以上未整改到位,将停拨所涉村的管护资金,并进行全镇通报。长效管护队伍没有建立运行或者当年长效管护资金没有足额落实到位的村将取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和评先。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3.4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安排,无该费用。
公务接待费 15.48万元,比上年减 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上年增18万元,主要原因是: 单位原有公务车辆进行处置后,现有单位公务车辆未能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