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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22 20:52:16

2023年,安远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发《2023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必修课”,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落实。印发《安远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积极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推动机制落实。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切实了解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痛点、难点和堵点。

(二)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升级打造“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推出“政务云闹钟”服务、企业注销“一链销6+N”模式、设立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窗口等改革措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目前,527家市场主体办一链销6+N”业务,已推出41证照联办套餐,为1812家企业提供了证照联办服务,已实现202个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共为211家企业,兑现惠企资金1.394亿元。

2.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规范民生重点领域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等专项行动。清理废止(修改)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推动“非禁即入”落实落细。

3.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包容免罚清单模式,落实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等“四张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理现代化能力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上传,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2023年,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14件,有效推进政府事项规范化、法治化。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起草单位进行跟踪和督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审议常务会议题258个,项目合同49个。

(四)完善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七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稳步发展。大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制定场所标准化建设参照模板等方式,指导乡(镇)完善制度、配备执法力量和装备,确保执法权限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截至目前,14个乡(镇)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各乡(镇)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部分乡(镇)还配备了执法车辆。

2.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制度,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省行政执法服务网公开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持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全覆盖,先后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9起,免罚金额10万余元,减轻处罚106起,减轻的罚款金额340多万,从轻处罚35起。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县307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抽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优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结构,18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配齐大队长14名,实有综合执法人员189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外出学习参观、邀请省、市及县直单位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结合案卷评查、法治督察等形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五)强化监督制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1.自觉落实监督机制。畅通人大、政协监督渠道,全年共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提案61件,办理答复率100%,书面反馈满意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2023年的19起行政应诉案件,全部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并按期答辩,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无被法院判决为失信情况。

2.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000余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县三百山镇获评第一批江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镇。扩大公众开放参与,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回应群众提问19条、处理依申请公开4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3.强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出台《安远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试行)》《安远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制度,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邀请县检察院、公职律师道路交通、矿产资源开采、工程建设招投标、涉企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抽查执法案卷100余本,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5份。实行行政执法“好差评”机制,让被检查企业(商户)对执法单位进行评价,提高执法单位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先后开展行政复议听证会2起,被撤销或确认违法4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

(六)夯实基层治理,全面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1.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机制。在九龙巷高标准建设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打造安远县“安和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出台《安远县“安和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资源的联调联动,实现纠纷化解的“闭环”,让群众解决诉求“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2.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打造“普法采茶戏”“普法快板”“普法三句半”等特色普法宣传新方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责的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大力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18个乡(镇)共培育有61689名“法律明白人”,城市社区培养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208名。举办县级“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300余人次。

3.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信访、公证、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多种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3年,共调解案件3113件,其中调解成功3086件,调解成功率达99%,涉及金额817.65余万元,2篇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1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经调解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3件,调解结案率达32.5%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仍需加强。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参与热情不高,全县创建氛围不够浓厚。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仍需提升。部门之间开展联合检查力度不够,未有效形成执法合力。

(三)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薄弱。人员大多身兼数职,专业性人员比较匮乏,严重制约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研究调度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31次。深入安远中专、法院、欣山镇等部门和乡(镇)督导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发常务会议学法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必修课”。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指导开展2023年度法治政府实地督察,切实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高位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二)提高法治素养。坚持集体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等方式,开启全县领导干部“线上+线下”全方位学习模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三)加强督察考核。紧盯“关键少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述职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述职工作,采取现场述法方式实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上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制度,切实压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健全完善机制,实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有突破。对照示范创建指标补齐短板,查缺补漏,积极申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面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突破。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举措,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督促执法部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建设支撑力。加大基层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懂法守法、依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法治型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提升法治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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