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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远县高质量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1-15 16:34:11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安远县高质量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1031

 


安远县高质量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实现全县蔬菜产业规模壮大、质量提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根据统一技术有服务、统一种苗有标准、统一农资有安全、统一销售有保障的原则,把县城投集团新建的约1000亩(其中鹤子镇182亩、孔田镇240亩、镇岗乡148亩、车头镇300亩、重石乡212亩)钢架大棚蔬菜基地作为高质量蔬菜基地建设对象,发展以本地农民为骨干力量的菜农队伍(具体任务见附件),确保以上蔬菜基地亩产商品果蔬10000斤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产业队伍。有关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积极动员有种植意愿的农户,精心选择能吃苦、有经验、懂技术、善管理的本地菜农队伍,在高质量蔬菜基地领种适当的面积,并于115日前上报菜农名单至县蔬菜办。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城投集团,对相关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高菜农技术水平,同时结合大棚建设进度、蔬菜茬口安排,制定科学的种植计划。大力培育户均领种面积3-10亩为主的本地菜农队伍,严禁盲目引进外地菜农。充分调动菜农积极性,切实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明确扶持政策。对领种高质量蔬菜基地的菜农,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技术扶持、示范扶持、帮扶扶持、信贷扶持等扶持政策。

1.技术扶持。坚持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种苗、统一农资、统一销售、统一考核的原则,成立高质量蔬菜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由县城投集团选派1名代表任理事长,有关乡(镇)选派1名高质量蔬菜基地所在村有威望、懂经营管理的代表任副理事长,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的技术服务人员任顾问,统筹服务蔬菜基地的建设、生产、管理等工作。吸纳领种高质量蔬菜基地的菜农为社员,壮大合作社力量。合作社要以全心全意为菜农服务为宗旨,维护全体菜农社员的利益,杜绝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大面积承包大棚,合作社统一给菜农社员提供种苗、农资化肥并统一销售。

2.示范扶持。为充分调动菜农种植积极性,推广示范大棚种植技术,第一年由县城投集团在5个高质量蔬菜基地内,先行建设20亩示范大棚,原则上示范大棚所种菜品与本乡(镇)蔬菜基地菜品一致。示范基地技术人员要从土壤改良、品种选择、茬口安排、病虫害防治、施肥打药等环节,对领种高质量蔬菜基地的菜农进行现场指导教学,做到有问必答、有惑解惑,让菜农完全掌握技术要领并学以致用。

3.帮扶扶持。参照精准扶贫挂点帮扶模式,开展蔬菜基地一对一结对帮扶。原则上,有关乡(镇)要选派干部和领种高质量蔬菜基地的菜农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有关乡(镇)领导班子要以上率下、带头帮扶,主要负责同志结对1户领种面积12亩以上的菜农、其他班子成员结对1户领种面积9-12亩左右的菜农、一般干部结对1户领种面积3-9亩左右的菜农。

4.信贷扶持。相关金融机构要给予信贷支持,采取统一授信原则,对符合“惠农信贷通”申报条件的菜农,按程序给予“惠农信贷通”政策扶持。有关乡(镇)要做好放贷前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协助金融机构审核把关,由放贷银行统一授信,与菜农签订协议,由银行管理款项,做到按需放贷、按需支付。

(三)严格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高质量蔬菜基地生产过程和结果考核机制,由县蔬菜办牵头,会同县城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对相关乡(镇)进行考核,考核要突出关键环节的管理和调度,重点考核大棚种植面积、亩产量、菜农比例等指标(详见附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落后、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程序追究责任,确保高质量蔬菜基地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针对领种高质量蔬菜基地的菜农,实行奖励与末位淘汰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商品果蔬亩产量超过所在基地商品果蔬最低亩产量考核标准的,给予大棚押金退回奖励;种植完第一年果蔬后,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商品果蔬年亩产量低于该基地商品果蔬最低亩产量的倒数2名菜农实行强制退出,由相关乡(镇)更换替补符合条件的菜农。

三、工作要求

有关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把高质量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协调调度,统筹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保障蔬菜生产全过程顺利运行(含前期土地流转、杆线迁移、变压器安装、发动农户参与等;后期协调解决种植户疑难问题、完成年度种植考核任务等),主要负责同志每周要深入蔬菜基地调研,协调调度解决疑难问题;分管负责同志每周要深入蔬菜基地调度3次以上,跟踪种植情况,同时确保每天有人在蔬菜基地蹲点。相关部门单位要通力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高质量蔬菜基地建设工作。

 

附件:安远县2019年高质量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考核表

 

 

 

 

 


附件

安远县2019年高质量蔬菜基地建设

工作考核表

 

序号

乡(镇)名称

蔬菜基地占地面积(亩)

蔬菜基地钢架大棚面积(亩)

商品果蔬最低亩产量

(斤//年)

种植人数(人)

备注

1

鹤子镇

182

125

10000

35


2

孔田镇

240

175

15000

52


3

镇岗乡

148

100

10000

27


4

车头镇

300

190

15000

57


5

重石乡

212

148

10000

41


   

1082

738


212


备注:1.大棚种植面积按540m2/亩计算,各基地剔除城投集团示范基地20亩后,需完成100%2. 商品果蔬最低亩产量以各基地示范大棚产量为考核标准,冬暖棚基地商品果蔬约15000斤、连栋棚基地商品果蔬约10000斤;3.种植人数按人均3亩来计算,原则上不接受11户,鼓励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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