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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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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安远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5月5日印发


安远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年5月

目 录

前言…………………………………………………………………5

第一章 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形势………………………… …… 6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 6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 10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12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 … 14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4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4

第三节 规划目标…………………………………………… … 16

第四节 规划指标…………………………………………… … 17

第三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 …… 21

第一节 加快生态环境基础建设,全面巩固提升环境质量……21

第二节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25

第三节 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创建东江源头翡翠安远… 28

第四节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筑牢生态保护安全屏障… 33

第五节 强化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保障生产生活质量水平… 37

第四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 40

第一节 流域污染防治工程………………………………… … 40

第二节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 42

第三节 矿山复绿和生态修复工程………………………… … 47

第四节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48

第五节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 49

第六节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50

第五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保障措施…………… … 51

第一节 强化领导组织落实,生态建设齐抓共管………………51

第二节 严格执行目标考核,形成规范长效机制………………51

第三节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创新………………53

第四节 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公众低碳生活………………54

第五节 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生态保护力度………………56

附件1:安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重点工程…58

附件2:专家意见修改说明…………………………………… …65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安远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注重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全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期,是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上,紧随省、市全面开启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现代化新征程的成长期。“十四五”时期,随着社会经济高速高质量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科学编制安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未来五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全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建设美丽安远,打造“绿色、透明、闪亮、精美”的东江源头翡翠县。


第一章 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安远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切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凝聚工作合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格局构建。通过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时期,安远县细颗粒浓度下降了46.15%,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水环境质量方面,安远黎屋组、安远下坝组两个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东江源头保护区断面镇岗桥和中学桥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四个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爱坝水库水质优良率为100%,水环境持续保持稳定优良;森林覆盖率比例稳定在82.72%。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有所提高,全县生态环境保持安全稳定。

1.环境质量好中趋稳。环境质量总体在全市处于较好水平,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出台了《安远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安远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29个专项行动方案及系列文件,全面强化工作调度,扎实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各专项行动均扎实推进,已取得明显成效。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总体质量良好,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效,抓好城市扬尘、餐饮油烟和工业废气污染整治,确保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29.8µg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以上。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7.7%,PM10平均值为35µg/m³,PM2.5平均浓度为16µg/m³。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保持稳定优良,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出境断面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强化排污企业环境监测,已有8家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联网。完善水质监测站设施,启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未发现建筑用地污染地块,受污染耕地修复有序推进。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定提升,连续多年未发生土壤污染环境事故。

城区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道路交通噪声达到《声环境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

2.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明显。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为重点,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了1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取得上级批复,同时对已划定保护区的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启动了保护区标志牌、道路警示牌和隔离网安装等工作;完成2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3270万元,共8个建设点,现已基本完成。因地制宜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和风貌管控。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截至2020年,创建了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村8个、市级生态村26个。三百山特色小镇、版石和鹤子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扎实推进,镇岗乡、天心镇分别荣获“全国卫生乡镇”、“全省卫生乡镇”称号。车头镇龙头村、三百山镇唐屋村等5个村入选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农村危旧土坯房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建房管理更加有序。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稳步实施。全覆盖推进“厕所革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以上。

3.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深入实施“三禁三停三转”,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低质低效林改造三大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截止到2020年底,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项目总投资5.2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03亿元。认真落实“林长制”,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11.7万亩,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项目目前共完成投资11.57亿元,占总投资的89.92%。全县出境断面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森林覆盖率均稳定保持在82.7%以上。

全面推进污染源普查的普查清查、入户详查以及产排污系数核算初报、清库补库、查缺补漏等工作。铁心硬手推进污染防治,关停牛蛙养殖场18家,完成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整改626家,否决生态环境不过关项目近100个,,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排名全省前十,出境断面水质和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深入推进稀土矿山恢复治理。自开展废弃矿山治理工作以来,我县累计投入2亿多元专项资金,累计修复治理201个废弃矿点,修复面积达16.64平方公里,造林2277.3亩,种植苗木74.57万株。废弃矿山修复率达100%。

4.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逐步构建。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清磷行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行为,会同其他执法部门关停取缔违法违规企业。依托“12345”政府热线平台、“12369”信访热线和“96333”群众服务平台、赣州市信访等信息平台,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信访问题。

组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十个专业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环委会主任,各行业分管县领导为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明确了环委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分管领导、联络员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职人员,制定了环委会工作规则、工作调度等各项制度文件,印发了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建构、工作职责等各项制度文件。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了综合治理、绿色发展、共治共享、环境监管的系列制度体系。

5.绿色经济发展基础得到夯实。制定出台了安远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协调推进全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会寻安”生态经济区建设各项工作。引导发展农家乐、小吃产业等乡村休闲旅游,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加快“绿色崛起”步伐。

6.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公共节能宣传周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使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成为我们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通过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安远,精心打造绿色、透明、闪亮、精美的东江源头翡翠县。成功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流域监管执法改革,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全流域生态补偿、环境治理体系、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改革;积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发展模式、废弃矿山修复等经验。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十四五”期间,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然比较艰巨,也面临一些问题。

1.安远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任务艰巨。安远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增长动力将发生深刻变化,主要污染物已无排放指标,面临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的双重压力,面临着既要扩大经济总量又要提升环境质量的双重任务,面临着既要勇于变革又要防范风险的双重挑战,而且我县没有大江大河,河流径流量不高,环境纳污能力较弱,这对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2.局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仍然突出。畜禽养殖、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施工工地6个100%没有严格执行,餐饮油烟整治不理想;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使得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压力加大;一般固废和危废废物等固废综合利用任务艰巨。

3.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仍需加强。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思想认识仍有差距,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比较突出。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不够,相互配合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保护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生态环境队伍和能力建设需要加强。

4.绿色生态环境产业体系发展有待完善。节能生态环境产业链不够完善,绿色生产服务体系需要完备,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有待进一步推广。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江西提出的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殷切期望;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提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等为“十四五”时期带来了新机遇。“十四五”期间,安远县将处于注重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全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期,是全面开启建设东江流域翡翠县新征程的成长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变换,对新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生态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持续精准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同时,全县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显现;省市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异常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仍需不断提升。随着环境社会治理体系深化构建,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全县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将持续改善,为生态环境保护释放政策红利、技术红利;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以及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高涨,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与此同时,交通、农业和居民生活污染问题随着经济发展逐渐凸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础仍较脆弱,面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的巨大压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仍然任重道远。

“十四五”期间,安远县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全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东江源头翡翠安远。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和目标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绿色崛起方针,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持续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三大红线”,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着力打造绿色产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清洁能源、低碳经济,积极鼓励和支持绿色技术创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发展,建设美丽安远,精心雕琢东江源头翡翠县。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绿色治理,保护生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必须牢固树立,要始终坚持把绿色发展新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作出系统规范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让绿色成为美丽安远的“底色”。

2.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工作调度,补齐短板,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基础项目,同时,加强督导督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3.乡村振兴,生态宜居

将乡村振兴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区域综合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快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改善环境质量,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4.改革创新,产业转型

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推动资源回收利用,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关闭落后产能、落后生产工艺,推动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探索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之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关内容,推动县生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

5.共治共享,共建和谐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绿色行动体系。要用最好的生态环境,吸引最好的投资者,让百姓共享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福祉,努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综合考虑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现阶段的特点和“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合《赣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奋斗目标主要从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系统质量、环境安全、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设定目标。

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推动传统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变革,加快构建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大力构建生态有机绿色农业体系,全面构筑集约高效的绿色服务体系。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目标范围之内,优良天数比率按省下达任务执行,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大于92%,农村环境状况得到大幅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持续投入建设,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打造生态文明美丽安远。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力争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两山”实践基地。

到2030年,努力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优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初步完成。

第四节 规划指标

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高本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适应社会新期待,国家、区域、城市相结合,反映治污减排、风险防范、空间优化、制度建设进展的综合体系,主要包括约束、预期和引导性指标。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比例达到97.7%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下降3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氮氧化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完成下达控制指标,总体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现状水质优于Ⅲ类水体并保持稳定。主要河流濂江河、镇江河出境断面水质100%达到国家Ⅲ级标准,东江源头保护区断面水质100%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新增 土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100%,污染工地、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矿山开采区域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70%。

生态环境方面:生态环境维持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82.7%以上,森林蓄积量与湿地保有量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水土流失面积下降,治理率达8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98%;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矿山环境功能不断修复;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机构建设,实现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现代化;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建设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系统,具备能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深化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司法联动,重拳出击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污染环境案件,形成震慑效应。

环境风险防控方面: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表3.1 安远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五年累计

指标属性

细颗粒物(PM2.5)浓度

<15µg/m³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7.7%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预期性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国考监测断面

/

/

约束性

省考监测断面

100%

持续改善

预期性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比例

省考监测断面

≥87.9%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预期性

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比例

省考监测断面

<1.6%

基本消除

约束性

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V类水

比例

<16.7%

<16.7%

预期性

氮氧化物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氨氮)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比例

15.4%

14.5%

约束性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5%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2.3%

≥93%

约束性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3%

约束性

放射辐射源事故年发生率

0

<1.3%

预期性

生态质量指数

稳中向好

预期性

森林覆盖率

≥82.7%

保持稳定

约束性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不低于省批复要求

约束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保持稳定

预期性

生活污水收集

按省下达任务执行

预期性

处理率

≥92%

≥95%

预期性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70%

预期性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基本消除

约束性


第三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快生态环境基础建设,全面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1.扎实构建环境管理体系

优化调整空间结构。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节能生态环境产业,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

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有效开发矿产资源,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和防护林建设,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稳定承包权,拓展经营权能,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和流转制度;积极倡导节约水资源,完善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发展现代节水农业,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加强废弃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控制污染总量减排。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实行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开展污染源大排查,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排放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治污染环境。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加强污染减排工作考核,健全污染总量控制制度,对全县所有污染源、所有排污过程进行有效管控。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同时,严控“两高项目”,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农业和湿地碳汇,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强森林、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在森林经营管理中应充分结合不同区域、树种、土壤、气候条件等,精准地提升森林质量,通过精细化管理,成倍提升森林的碳汇能力,释放更多的优势和潜力,为以后在碳交易市场中有更多的余量发展经济以及出售受益,确保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

2.积极建设生态基础设施

完善污水处理体系。积极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完善县城污水管网。中北片12个乡镇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处理乡镇全覆盖。利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以及通过县、乡自筹、引进社会资金等方式,每年建设农村污水设施5个以上,“十四五”期间覆盖率达50%以上。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合理规划建设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能力。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处理处置污泥,开展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摸底排查,依法有序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

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加速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引进开发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新产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安远县将建设总规模500吨/日覆盖安远县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主要是划分保护区、建设隔离网,推进退果还林等整治措施。推进中小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完善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设施,建立饮用水水质应急预警机制。科学划定和优化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大水源地生态修复、点面源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

3.大力推进排查整治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和要求,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强化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将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意见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要依据。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排污监管,加强入河湖排污口和污染源治理,加强入河湖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

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园区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工业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推动产城新区和版石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督监测,做好产城新区和版石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

提升城镇污染治理。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到2023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要求,确保生活污水应纳尽纳,进水浓度达到国家标准,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禁止未经达标处理处置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4.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机制

健全生态管治制度。深入实施“三禁三停三转”,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低质低效林改造三大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更加完善。濂江河流域整治,县城周边1公里范围内退果还林,艾坝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退果还林。

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加强对东江源、三百山国家森林公园、艾坝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相应的保护管治措施,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稳定充分发挥。积极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县域非法稀土矿山“一点双责”推进和监管工作,协调推进稀土矿山复绿和生态恢复,减轻矿山水土流失,重建矿区生态系统,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加强生态环境合作。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建立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联合大湾区开展“东江源”公益生态环境行动。共建跨县污染联合防治和应急联动机制,联手查处跨区域环境污染案件。

第二节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1.稳步提升环境质量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十四五”期间重点要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继续推动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进和烟气排放设施提标改造。强化源头管控机制,严格VOCs重点行业环评审查,加强VOCs综合整治工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VOCs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完善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强化扬尘环境监管,进一步精细化覆盖全市主要城镇的可吸入颗粒物监测网络。加快出台和完善餐饮业的专门管理办法,制定油烟污染防治规范性管理条例和长效保障机制。

提升水环境质量。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机制体制,推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一河一策精准施治。确立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回补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基础上,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安全利用。加快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进行开展重点企业和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对修复活动全过程监管,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督促相关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公开制度。

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推进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生产,完善再生水设施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改造,提升再生水供给能力,同时强化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

2.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畜禽水产养殖与农林种植协同循环利用模式,依托蔬菜基地打造“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强对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农业企业和农户的清洁生产培训,开展“互联网+”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态养殖等综合信息服务,引导农户绿色发展。

推动绿色制造体系。企业、园区积极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和绿色园区建设,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

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打造一批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生态环境产业技术创新和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信息化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运用,加快水站、空气站、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加强无人机、遥感设备、自动化分析设备等信息化设备的使用。

3.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强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任务。优化目标评价考核和督察机制。建立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制度,为巩固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成果,实施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对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考核,对考核较差的乡镇进行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督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重视生态保护、环境整治等工作。

完善企业责任体系。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清理核发,实现全县固定污染源全覆盖。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排污各项要求,完善企业台账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环境安全台账,完善防控管理制度。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依法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大力开展“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确保出境断面水质和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持续推进濂江河流域整治工程,全力争取第二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项目。扎实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规范化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林长制”,到2025年年底,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5万亩,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完善生态综合执法体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行为,推进“三禁三停三转”制度化。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行动计划,建立一体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生态保护,厚植生态优势。

第三节 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创建东江源头翡翠安远

1.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乱决策、乱作为,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继续深入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实施29个专项行动,以城市扬尘、餐饮油烟、工业废气、秸秆禁烧、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为重点推进蓝天保卫战,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推进碧水保卫战,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农用地污染防治、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等为重点推进净土保卫战,以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矿山开发整治、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为重点推进自然生态保护,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推动“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全面落实,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2.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农村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测管联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化技术加强监测信息汇聚共享与技术协作。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依托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汇聚共享机制、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多部门对于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的互联互通。

加强区域协同共治。完善整治考评、上下游联合交叉执法等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将各项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落到实处。构建流域上下游水量水质综合监管系统。加强跨区、跨部门水质信息沟通,建立跨区域联动巡查机制,构建上下游的水环境综合预警预报系统,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提高水污染风险预警能力和防控水平。

3.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孔田镇、鹤子镇、镇岗乡、凤山乡、欣山镇、高云山乡、车头镇、蔡坊乡、浮槎乡、重石乡、长沙乡、塘村乡等12个乡镇开展连片综合整治,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工程。

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抓住环境敏感区、污染重点区,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对三百山镇、鹤子镇、孔田镇、镇岗乡、凤山乡、版石镇6个集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提升,建设车头镇、天心镇、龙布镇等12个集镇的污水处理厂、排水工程以及入户管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将现有1.0万㎥/d处理规模扩建成2.0万㎥/d处理规模。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建立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保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科学制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与农村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工作相衔接,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手段开展综合治理。落实河长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维管护机制。以村为单位,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后的日常管护。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积极推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清扫、统一收集、统一转运和统一处理”。推广先进地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借鉴“二次四分”的垃圾分类方法、就地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方法,完善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置体系,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机制。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达到95%以上。

加强农村生态监管。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以畜禽水产养殖重点区域、规模化农业种植重点区域为基础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以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水、规模化农业种植重点区域、畜禽和水产养殖重点区域为基础,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逐步实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信息联网直报和部门间数据共享,促进污染源治理和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做好畜禽养殖场“禁养区”调整、划分与监管,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水综合利用,减少养殖废水排放量。

4.推动创建东江源头翡翠安远

坚持“两山”理论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环评把关,实施排污许可,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深入实施“三禁、三停、三转”措施,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绿色产业体系。紧扣价值实现这个关键,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试点变示范,努力走出—条有特色、可复制、能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子。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继续做好新一轮东江源生态补偿工程项目建设,深化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考核,继续做好与寻乌县、定南县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双向机制。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发展,促进生态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建立财政补助、异地开发、协议保护等多渠道保护与补偿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支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与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价值转换挂钩的激励机制。

推动生态示范创建。继续深入推进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示范创建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引导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转化模式。按照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要求,推进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发展具有安远特色的生态文化,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绿色生活行为准则,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加大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创建行动,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第四节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筑牢生态保护安全屏障

1.完善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切实解决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整改质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以八大标志性战役、二十九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格局构建。深化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司法联动,重拳出击、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污染环境案件,形成震慑效应。

强化风险防范责任。提升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落实排污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在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采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强化依法治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税法,落实“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激励约束机制。

强化风险预警能力。完善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全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预警监测信息化管理水平。

2.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水平

推动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地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整合辖区内的各类保护地资源,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资金保障机制。强化生态红线统一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调整,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活动巡查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周边资源开发活动的监控引导,开展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评估,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及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全面推行“双随机—公开”,规范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畅通“12369”举报平台等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强化联动执法,建立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协同,形成执法合力。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创新污染防治模式。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修复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强化生态环境产业支撑,加强关键生态环境技术产品自主创新,积极扶持骨干优精企业。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逐步调整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工业园区率先试点推行污水差异化收费机制。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人才结构,健全和充实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应急队伍力量。加强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各行政村配备生态环境保护专(兼)职人员,使环境监管切实延伸覆盖至农村。

推进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加大争项争资力度,大力争取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资金、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奖补资金等。强化工作调度,督促业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补齐短板,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基础项目,同时,加强督导督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倡导生态环境全民意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热线作用,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压缩办理周期,采取领导挂钩包案等办法,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媒体和公众曝光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回应解决。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引导具备资格的生态环境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提高公民生态环境素养,政府和企业均应大力开展各类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科普等活动,鼓励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4.构筑生态保护安全屏障

全面的生态安全格局。充分利用丘陵山地和河流,以镇江河及濂江河为主要水生生态廊道,以生态保护红线区为生态保护屏障带,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域为保护点,协调资源开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形成安远山水相依、绿网连通的生态安全格局。

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成效考核,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加快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全过程监管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加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基因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继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力度。

保值增值生态资产。坚持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的综合治理,全面开展重点流域、重要水源地水生态修复。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开展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环境修复、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土地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实现山水林田湖的整体保护修复。

第五节 强化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保障生产生活质量水平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推进中小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科学划定和优化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HJ/433-200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T773)《赣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点面源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年度评估工作。

确保人民饮水安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巡查,严厉打击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违法行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达到Ш类及以上标准。继续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狠抓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关,扎实推进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不断提升群众意识,开展节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增强群众惜水、节水意识,让农饮安全标准家喻户晓,人人了解,养成有偿用水,用水缴费的自觉和习惯。

建立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监测和指挥系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2.持续改善流域水质

在以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和能源资源结构调整基础上,通过污染源防治工程项目的建设,促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 工业污水处理率,禽畜排污综合利用率,生活垃圾安全处置率等控制指标全面提升,主要污染物得到大幅削减,为确保安远县各水系河流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存在的问题,污染源防治工程方案以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点源控制、农村面源控制为手段,开展工业污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农村污水治理;针对污染源对河流污染负荷贡献率的大小确定工程项目,以污染源对河流直接与间接影响程度优化工程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控制序次策划工程实施周期。通过对各类污染源的有效控制,使水质持续改善。

3.流域水生态保护

针对流域内主要河流、水库,特别现状水质较差、环境风险高的河流,开展生态保护工程,从而有效改善提升河流、湖库水质,实现流域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措施包括河道疏浚清淤、生态岸坡构建、河道绿化、湖滨带建设、湖荡湿地建设以及天然湿地恢复等工程,通过工程措施净化水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修复能力,改善水体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系统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制定并落实江岸整治规划,加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开展优良水体保护,实施河流缓冲带、河流水域生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建设湿地生态滤场,修复水体,保持良好生态系统。在沿岸带土壤基质松软、冲蚀较为严重的地区推进建设滨河乡镇区域生态驳岸和生态护坡,减少岸基侵蚀,增强河流水体自净作用,有利于水体水质的恢复,同时具有较好的景观生态效果。


第四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安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包括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流域污染防治工程、矿山复绿和生态修复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六大类工程,工程总投资34.32亿元。

第一节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包括安远中北片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远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远县城区污水管网修复及新建改造项目、安远县东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安远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托管运维项目、安远县东江源孔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后续托管运维项目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1.89亿元,实施年限2021-2030年。

1.安远县中北片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774.85万元,属于PPP项目,资金自筹。在我县新龙乡、车头镇、高云山乡、版石镇、蔡坊乡、重石乡、天心镇、长沙乡、龙布镇、浮槎乡、双芫乡、塘村乡等12个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3座,13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合计为6300m3/d,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为155km。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已完成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完成投资820万元。

2.安远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在我县18个乡镇建设70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合计为5000立方米/天,配套污水管网总长度约为1000Km。

3.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50.2亩,总投资24300万元,拟新建综合楼、主厂房、综合水泵房、循环水冷却塔、油罐区、地磅房、门卫室、飞灰养护暂存库、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本项目设计总规模为500t/d(入炉焚烧量),拟采用1台500t/d的垃圾焚烧炉及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4.0MPa,400℃),并配置1台12MW汽轮机+1台12MW发电机。年焚烧生活垃圾18.25万吨,年发电量为0.7397×108kWh,年上网电量为0.5918×108kW·h。配套建设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烟气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等。该项目还配套了30亩飞灰填埋场。

4.安远县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新建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0000万元,工程为安远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修复项目,涉及市政管网完善、管网缺陷治理、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三大类,总体可细分为57个子项(新建项目为1-36子项,改造项目为37-57子项),其中新建DN400-DN800管道约46.314km、检查井约1544座,改造约DN160-DN1000管道约43.672km、检查井约1456座。

5.安远县东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在凤山乡、镇岗乡、鹤仔镇、孔田镇、三百山镇总计48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在东江流域内全面建立开展“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通过政府采购,采购垃圾桶2000个、电动垃圾收集车50辆、垃圾清运车10辆、洒水车5辆、铲车5辆等。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包括房前屋后现有排水渠清理疏通整理约50千米,村庄周边河岸清理约30千米,脏乱场地整理约5万平方米,并对土坯房改造后遗留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约10万平方米。

6.安远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托管运维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我县第一轮生态补偿资金兴建的凤山、镇岗、三百山、孔田、鹤仔等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三年期的托管运营保障。总污水日处理量约7000吨。

7.安远县东江源孔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后续托管运维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安远县东江源孔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供为期3年托管运维保障,保障填埋场库区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正常运行,每天处理量120吨。

第二节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包括保障性水库工程、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安远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安远县东江源头生态移民工程(二期)、安远县濂江河流缓冲带生态建设工程、安远县濂江流域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与整治、安远县东江源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南水生态修复工程、安远县东江源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安远县东江源头区福鳌塘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2.21亿元,实施年限2021-2030年。

1.保障性水库工程

① 安远县石圳水库工程

本工程作为安远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工程的任务是灌溉、生活抗旱应急供水,并兼顾常规灌溉、生活供水,总投资13214.90万元。水库正常蓄水位332.00m,死水位318.00m,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34.38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335.12m;水库总库容420万m³,正常蓄水位以上库容305万m³,死库容25.4万m³,兴利库容279.6万m³,其中抗旱应急保证库容55.2万m³,正常供水兴利库容224.4万m³。

② 安远县永镇水库工程

本工程作为安远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它具有常规供水(乡镇供水、灌溉、工业用水等)和抗旱应急备用供水双重任务,总投资24185.40万元。水库正常蓄水位352.00m,死水位334.00m,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55.19m,5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356.12m;水库总库容710万m3,正常蓄水位以上库容495万m3,死库容26.5万m3,兴利库容468.5万m3,其中抗旱应急保证库容57.0万m3,正常供水兴利库容411.5万m3;输水管道总长14.52km。

2.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内容主要从源头治理水生态环境,对圩镇、密集居住区周边的入河口进行清理整治。“十四五”期间,开展鹤子镇鹤子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整治河段总长3.6km,河宽90m,流域面积6万km2,整治清淤土方约6.5万m3;建设生态护坡约1km,沿河生态水保护绿面积约3.5万m2;新建截污干管DN800-1200约20千米、堡坎驳岸15.6千米、浅滩恢复8千米、透水性河床治理32.1千米。

3.安远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完成 5 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主要采取更替、补植、抚育和封育等改造形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利树种结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实现森林扩量提质增效目标。

4.安远县东江源头生态移民工程(二期)。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对凤山乡、镇岗乡、孔田镇、三百山镇和鹤子镇五个乡镇和欣山镇、高云山乡东江源头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居民以及偏远贫困居民实施生态移民,对移民的居民实行补偿和异地安置,引导就业。

5.安远县濂江河流缓冲带生态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5亿元,工程起于欣山镇富田村,止于长沙乡光明村,河道全长约9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濂江两岸新建生态护岸150公里,新建挡墙护岸40公里,新建岸边缓冲带4000亩,人工湿地3000亩。同时在濂江河沿岸圩镇(欣山镇、车头镇、重石乡、长沙乡等)结合城镇绿化及景观布置,在项目区选择合适地点建设人行步道20公里。实施该项目,首先使该区域河道生态得到修复,控制河岸侵蚀,河水污染得到改善;其次,本着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搞好缓冲带工程建设,恢复河道生态,改善河水污染,进一步确保环境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后,应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对濂水两岸进行治理工程配套,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安远县城乡经济建设的发展。

6.安远县濂江流域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与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欣山镇、车头镇、版石镇、新龙乡、天心镇、重石乡、蔡坊乡、高云山乡、龙布镇、塘村乡、双芫乡、浮槎乡、长沙乡等1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具体项目工程为安远县濂江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林带、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地表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测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教育等十大工程项目。

7.安远县东江源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主要对东江源区30个乡镇及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和综合保护,建设内容有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水源保护区整治、监测能力建设、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具体包括对源区内饮用水源地划分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30套,防护网19.5千米、一级水源保护区监控20套。

8.定南水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投资800万元,水生态修复河长12.3km,其中定南水(镇江河太平段)河道水生态修复4.3km,新田水(与镇江河交汇段)河道水生态修复8.0km,清淤疏竣6KM,清理沿河陈年垃圾,修复水域面积12公顷。

9.安远县东江源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047.32万元,“十四五”期间土壤培肥3250亩,种草150亩,种树2700棵。修建蓄水池63个,沟渠28700米,土地平整3250亩,生产道路49000米,跌水145座,沉砂池165座,涵管190座。修建水陂26座,0.3米宽渠11952米,0.4米宽渠9897米。

10.安远县东江源头区福鳌塘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总投资2亿元,通过内源清淤、外源截污、生态治理等举措,全面治理东江源头水。内源清淤:清理塘内淤泥20000立方米,治理淤堵河段底泥中沉积的重金属等污染物。栽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净化水质。建设隔离沉砂池,对初期雨水及泥沙冲刷进行前处理。构建环塘人行步道、环塘砾石工程、人工浮岛和生态湿地提升水质。外源截污:对福鳌塘周边存在的混接、错接管网以及直排污水、生化池溢流等各类问题进行整改,新建设排污收集干管1.2公里,支管3公里,对周边污水应收尽收。收集到污水在经过格栅池-调节池-沉砂池-初沉池进行预处理后,再纳入三百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纳管长度约20公里。三百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FMBR一体化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500t/d,目前满负荷运转,再纳入福鳌塘污水后,为保证污水处理效果,需要对三百山三百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完成后,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00t/d,出水标准一级A。

第三节 流域污染防治工程

包括安远县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安远县镇江河上、中、下游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安远县东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等工程。项目总投资6.22亿元,实施年限2021-2025年。

1.安远县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6亿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主要建设内容为:针对全县部分农村人口分布不集中,污水难以统一收集治理的实际情况,对生活污水进行离网式分散治理,采用IFAS-Mox(泥膜共生氨氧化生物处理技术,其设备主体反应空间以硅碳颗粒为核心,利用生物膜技术和活性污泥技术的优点,在不增加污泥浓度的情况下,提高了微生物种群密度,提高了污泥沉降性能;并通过微环境调控,实现亚硝化菌与厌氧氨氧化菌的共生,具有较好污水脱氮除磷效果。)工艺,总计建设分户处理设施3万套,处理规模为0.5t/d—2t/d。通过项目实施彻底改变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乱排、直排入河现象,全面改善东江流域、濂江流域水质。

2.安远县镇江河上、中、下游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主要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镇江河上、中、下游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23座村庄目前正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日污水处理量约2600吨。但其设计的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够齐全,还有部分污水未收集,项目对剩余未收集到位的污水进行收集,含入户管、收集支管、收集干管,确保污水不会直接排入河流,主管每处约2000米,支管约7000米。

3.安远县东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根据东江流域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情况,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位于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取缔,对于生活市政排污口,通过铺设截污管网接入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截留等方式进行处置,预计新增管道约14km,对企业排污口、畜禽养殖业排污口,根据环评审批情况进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要拆除,预计拆除5000平方米;组织对排污口入河处“开口子、立牌子、树杆子”。本项目主要是对三百山热泉河酒店排污口及凤山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进行整治。

4.安远县东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和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十四五””期间在我县东江流域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评估其入河贡献;对成规模的面源污染进行摸底排查,分析其入河路径,并评估其入河贡献;对企业排污口、畜禽养殖业排污口进行排查评估,不符合原审批要求的要拆除。编制排污口管理和整治方案。

第四节 矿山复绿和生态修复工程

包括安远县东江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非煤矿山及无主尾矿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8亿元,实施年限2021-2025年。

1.安远县东江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在三百山莲花塘、凤山乡山下村鹅公坑、大桃坑,欣山镇修田村隘背实施放坡、锚喷支护、建挡土墙护坡、拦砂坝、沟道疏通、植被恢复、平整场地、覆土恢复植被、截排水措施等。

2.非煤矿山及无主尾矿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对全县已关闭非煤矿山企业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恢复生态环境或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履行闭库或销号程序;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对尾矿库进行整治排洪系统、治理坝体、库内植被恢复、增设尾矿库安全检测系统。

第五节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实施安远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十四五”期间在凤山乡、镇岗乡、鹤子镇、孔田镇、三百山镇等乡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生产施用和种养结合工程,成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工程,项目总投资1亿元,实施年限2021-2025年。针对存在的农田污染问题,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农药负增长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快构建现代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结合机耕、机收等技术推动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体系,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率先推动农业主产区农药、农膜生产及销售企业落实废弃物回收责任,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台账。

第六节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安远县智慧环保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0.2亿元,实施年限2021-2025年。“十四五”期间在安远县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环境数据中心、综合办公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环境信息展示与决策系统等子系统,并且辐射到各个乡镇和层级。建设环境信息化管理和监管执法业务体系标准化机房,完善环境信息能力和宣教基础设备,购置配套的电子设备;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安远县智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一个中心(环境数据中心)、两大门户、三个平台、四类应用、五项基础建设,总投资2000万元。


第五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领导组织落实,生态建设齐抓共管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以实施生态环境规划为契机,从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规划实施,建立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生态环境规划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高效、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2.分解落实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举措、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责任人,组织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细化分析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分解重点工程,明确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将规划的任务和要求纳入本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

3.加强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生态环境工作。要加强部门合作.将规划的各项目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和重点实施单位,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督,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加强综合管理。

第二节 严格执行目标考核,形成规范长效机制

1.目标责任考核

坚持地方政府对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落实政府环境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同时,要把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安排挂钩,与各类评优创先挂钩。实行地方政府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共同推进本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于在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予以批评约束,提高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规范长效监管

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 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县环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协调、督办力度,深入打好八大战役29个专项行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整改工作,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实施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适时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通报、约谈和移交线索问责,保障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评估规划中期和终期目标实现情况、指标考核达标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3.落实单位责任

综合运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和其他组织严格执行环境法规与标准,自觉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对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第三节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创新

推动传统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变革,降低能源消耗,加大生态环境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1.构建绿色经济体系

推动企业、园区积极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制造体系。推广绿色低碳循环的先进实用技术,促进水体生态修复、垃圾资源化、污泥无害化处理,逐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创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等。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县域旅游、现代物流、绿色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全面构筑集约高效的绿色服务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加快“绿色崛起”步伐。

2.促进生态环境产业发展

制定发展规划,推进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推动生态环境产业健康发展。推进本地区污染治理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构筑面向市场的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发;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有机农业等技术研发;支持发展环境工程总承包服务和专业化运营服务,推动环境咨询服务,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产业示范工程建设。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将高端科学应用于实践,深入生产,理论联系实践,发现生产中的问题,利用所学理论知识,改进生产中的工艺流程,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低碳生产、循环生产,增强安远县生态环境发展动力。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关内容,推动我县生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

第四节 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公众低碳生活

大力开展各类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实行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知情权,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宣传形式,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介和渠道,全力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宣传活动。推广绿色生活行为准则,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加大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创建行动,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公众知情权,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完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等环境信息。依法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开展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评估和环境信息公告。

3.完善公众监督机制

大力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实施乡镇生态环境科普行动计划。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生态环境热线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研究,依法维护公民环境权益。对涉及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或对公众环境权益产生影响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决策,应采用听证会或公示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节 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1.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

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资,把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经费纳入安远县财政支出预算,重点投向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减排、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生态环境薄弱环节的各项工作,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2.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依法征收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保证治理设施和收储设施正常运行。加大排污税征收和稽查力度。加强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生态环境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探索建立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缓解生态资金投入压力。

3.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通道,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推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财税政策,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民间资本投资生态保护,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营。

4.推广和鼓励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项目PPP模式

生态环境、水利、林业、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多部门推介工作,积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水污染防治领域专项规划、国土江河项目、重金属污染专项等既定规划中遴选潜在项目,及时筛选评估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建议,严格规范流程,推动PPP项目有序实施。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丰富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包装,科学谋划组织实施,同时还要加快安远县PPP模式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进程,强化指导,履行财政职能,加强PPP项目监督管理与评价。


附件1

安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重点工程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

(万元)

1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安远县中北片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在我县新龙乡、车头镇、高云山乡、版石镇、蔡坊乡、重石乡、天心镇、长沙乡、龙布镇、浮槎乡、双芫乡、塘村乡等12个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含12个乡镇的13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13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合计为6300 m3/d,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为155 km。

2021-2025

50774.85

2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安远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在我县18个乡镇建设70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合计为5000立方米/天,配套污水管网总长度约为1000Km。

2021-2030

12000

3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设计总规模为500t/d(入炉焚烧量),拟采用1台500 t/d的垃圾焚烧炉及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4.0MPa ,400℃),并配置1台12MW汽轮机+1台12MW发电机。年焚烧生活垃圾18.25万吨,年发电量为0.7397×108kWh,年上网电量为0.5918×108kW·h。配套建设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烟气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2021-2025

24300

4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安远县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新建改造项目

项目涉及市政管网完善、管网缺陷治理、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三大类,其中新建DN400-DN800管道约46.314km、检查井约1544座,改造DN160-DN1000管道约43.672km、检查井约1456座。

2021-2023

30000

5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安远县东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在凤山乡、镇岗乡、鹤仔镇、孔田镇、三百山镇总计48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在东江流域内全面建立开展“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通过政府采购,采购垃圾桶2000个、电动垃圾收集车50辆、垃圾清运车10辆、洒水车5辆、铲车5辆等。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包括房前屋后现有排水渠清理疏通整理约50千米,村庄周边河岸清理约30千米,脏乱场地整理约5万平方米,并对土坯房改造后遗留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约10万平方米。

2021-2022

1000

6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安远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托管运维项目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我县第一轮生态补偿资金兴建的凤山、镇岗、三百山、孔田、鹤仔等圩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三年期的托管运营保障。总污水日处理量约7000吨。

2021-2025

400

7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安远县东江源孔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后续托管运维项目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安远县东江源孔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供为期3年托管运维保障,保障填埋场库区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正常运行。每天处理量120吨。

2021-2024

400

8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保障性水库工程

新建安远县永镇水库和安远县石圳水库工程,作为安远县备用饮用水源、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工程的任务是灌溉、生活抗旱应急供水,并兼顾常规灌溉、生活供水。

2021-2030

37400.3

9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从源头治理水生态环境,对圩镇、密集居住区周边的入河口进行清理整治。新建截污干管DN800-1200约20千米、堡坎驳岸15.6千米、浅滩恢复8千米、透水性河床治理32.1千米、沿河绿化亮化25千米。

2021-2023

3000

10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安远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

完成 5 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主要采取更替、补植、抚育和封育等改造形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利树种结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实现森林扩量提质增效目标。

2021-2025

5000

11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安远县东江源头生态移民工程(二期)

对凤山乡、镇岗乡、孔田镇、三百山镇和鹤子镇五个乡镇和欣山镇、高云山乡东江源头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居民以及偏远贫困居民实施生态移民,对移民的居民实行补偿和异地安置,引导就业。

2022-2025

2000

12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安远县濂江河流缓冲带生态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起于欣山镇富田村,止于长沙乡光明村,河道全长约9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濂江两岸新建生态护岸150公里,新建挡墙护岸40公里,新建岸边缓冲带4000亩,人工湿地3000亩。同时在濂江河沿岸圩镇(欣山镇、车头镇、重石乡、长沙乡等)结合城镇绿化及景观布置,在项目区选择合适地点建设人行步道20公里。实施该项目,首先使该区域河道生态得到修复,控制河岸侵蚀,河水污染得到改善;其次,本着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搞好缓冲带工程建设,恢复河道生态,改善河水污染,进一步确保环境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后,应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对濂水两岸进行治理工程配套,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安远县城乡经济建设的发展。

2022-2025

50000

13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安远县濂江流域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与整治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欣山镇、车头镇、版石镇、新龙乡、天心镇、重石乡、蔡坊乡、高云山乡、龙布镇、塘村乡、双芫乡、浮槎乡、长沙乡等1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具体项目工程为安远县濂江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林带、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地表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测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教育等十大工程项目。

2021-2025

1800

14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安远县东江源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对东江源区30个乡镇及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和综合保护,主要建设内容有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水源保护区整治、监测能力建设、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具体包括对源区内饮用水源地划分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30套,防护网19.5千米、一级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与监控20套。

2021-2023

1100

15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定南水水生态修复

工程

水生态修复河长12.3km,其中定南水(镇江河太平段)河道水生态修复4.3km,新田水(与镇江河交汇段)河道水生态修复8.0km;清淤疏浚6km;清理沿河陈年垃圾,修复水域面积12公顷。

2021-2023

800

16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安远县东江源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项目实施土壤培肥3250亩,种草150亩,种树2700棵。修建蓄水池63个,沟渠28700米,土地平整3250亩,生产道路49000米,跌水145座,沉砂池165座,涵管190座。修建水陂26座,0.3米宽渠11952米,0.4米宽渠9897米。

2021-2023

1047.32

17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工程

安远县东江源头区福鳌塘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通过内源清淤、外源截污、生态治理等举措,全面治理东江源头水。内源清淤:清理塘内淤泥20000立方米,治理淤堵河段底泥中沉积的重金属等污染物。栽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净化水质。建设隔离沉砂池,对初期雨水及泥沙冲刷进行前处理。构建环塘人行步道、环塘砾石工程、人工浮岛和生态湿地提升水质。外源截污:对福鳌塘周边存在的混接、错接管网以及直排污水、生化池溢流等各类问题进行整改,新建设排污收集干管1.2公里,支管3公里,对周边污水应收尽收。收集到污水在经过格栅池-调节池-沉砂池-初沉池进行预处理后,再纳入三百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纳管长度约20公里。三百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FMBR一体化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500t/d,目前满负荷运转,再纳入福鳌塘污水后,为保证污水处理效果,需要对三百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完成后,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00t/d,出水标准一级A。

2022-2025

20000

18

流域污染防治工程

安远县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收集治理

项目。

项目总投资6亿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主要建设内容为:针对全县部分农村人口分布不集中,污水难以统一收集治理的实际情况,对生活污水进行离网式分散治理,采用IFAS-Mox(泥膜共生氨氧化生物处理技术,其设备主体反应空间以硅碳颗粒为核心,利用生物膜技术和活性污泥技术的优点,在不增加污泥浓度的情况下,提高了微生物种群密度,提高了污泥沉降性能;并通过微环境调控,实现亚硝化菌与厌氧氨氧化菌的共生,具有较好污水脱氮除磷效果。)工艺,总计建设分户处理设施3万套,处理规模为0.5t/d—2t/d。通过项目实施彻底改变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乱排、直排入河现象,全面改善东江流域、濂江流域水质。

2022-2025

60000

19

流域污染防治工程

安远县镇江河上、中、下游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二期)

镇江河上、中、下游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23座村庄目前正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日污水处理量约2600吨。但其设计的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够齐全,还有部分污水未收集,项目对剩余未收集到位的污水进行收集,含入户管、收集支管、收集干管,确保污水不会直接排入河流,主管每处约2000米,支管约7000米。

2021-2022

1000

20

流域污染防治工程

安远县东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根据东江流域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情况,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全面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位于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取缔,对于生活市政排污口,通过铺设截污管网接入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截留等方式进行处置,预计新增管道约14km;组织对排污口入河处“开口子、立牌子、树杆子”。

2021-2025

1000

21

矿山复绿和生态修复

工程

安远县东江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在三百山莲花塘、凤山乡山下村鹅公坑、大桃坑,欣山镇修田村隘背实施放坡、锚喷支护、建挡土墙护坡、拦砂坝、沟道疏通、植被恢复、平整场地、覆土恢复植被、截排水措施等。

2021-2025

8000

22

矿山复绿和生态修复

工程

非煤矿山及无主尾矿综合治理

对全县已关闭非煤矿山企业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恢复生态环境或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履行闭库或销号程序;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对尾矿库进行整治排洪系统、治理坝体、库内植被恢复、增设尾矿库安全检测系统。

2021-2025

20000

23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安远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

在凤山乡、镇岗乡、鹤仔镇、孔田镇、三百山镇等乡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生产施用和种养结合工程,成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工程。

2021-2025

10000

24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安远县智慧环保建设项目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在安远县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环境数据中心、综合办公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环境信息展示与决策系统等子系统,并且辐射到各个乡镇和层级。建设环境信息化管理和监管执法业务体系标准化机房,完善环境信息能力和宣教基础设备,购置配套的电子设备。安远县智慧环保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一个中心(环境数据中心)、两大门户、三个平台、四类应用、五项基础建设,具体建设功能如下: “一个中心”是指环境数据中心。环境数据中心是整个环境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与支撑,是与上下级环保部门、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数据交换的平台。主要包括数据中心平台建设、数据建库、数据中心应用三个部分。 “两大门户”是指内网办公门户和外网公众服务门户。内网办公门户内部服务门户将新旧业务系统进行集成,实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权限管理,统一关键信息资源管理;公众服务平台主要包括网上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网上工作平台、移动办公等内容,为企业、公众提供了服务平台和一对一的沟通平台,方便企业、公众办事及查询各类环境信息。“三个平台”是指环境地理信息平台、综合办公一体化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环境地理信息平台是“智慧环保”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核心展示分析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理信息系统、空间数据建库、环境地理信息应用。综合办公一体化平台是“智慧环保”信息化系统建设的业务支撑,其中包括表单自定义、权限自定义、流程自定义、单点登录。数据交换平台是一个信息传输的渠道,在各个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中心和决策支持系统之间,实现各类数据的安全、稳定的传输,为数据的传输和共享服务,为业务协同工作服务。“四类应用”包括:环境监控一体化应用、移动执法一体化应用、环境决策一体化应用、环境协同业务一体化应用。“五项基础建设”包括:环保云、公共信息平台、城市数据交换中心、统一实名认证中心、数据接入监督平台。

2021-2025

2000


附件2

专家意见修改说明

第一位专家:魏林根

意见

修改说明

1.《规划》应与赣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

采纳。已按照专家意见完善,本《规划》与上位规划和本县其他规划充分融合衔接。

2.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体现安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采纳。本《规划》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指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补充说明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是否存在农田污染情况,及应采用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未采纳。

“十三五”已经完成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出境断面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

4.做好畜禽养殖场“禁养区”调整、划分与监管,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水综合利用,减少养殖废水排放量。

采纳。在第三章补充“畜禽养殖场‘禁养区’调整、划分与监管,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水综合利用,减少养殖废水排放量”相关内容。

5.建议补充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关内容,推动安远县生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

采纳。已按照专家要求补充。

第二位专家:王国锋

意见

修改说明

1.做好与国家、江西省、赣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确保总体要求、形势判断、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等保持一致。

采纳。已按照专家意见完善,本《规划》与上位规划和本县其他规划充分融合衔接。

2.进一步与安远县国土空间、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能源发展、交通运输等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细化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及保障措施。

3.统筹考虑“十四五”总体目标与2035 年远景目标,在与上位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体现安远特色,完善指标设置和任务部署。

采纳。已按照专家意见完善,统筹考虑“十四五”总体目标与2035 年远景目标,在与上位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体现安远特色,完善指标设置和任务部署。

4.进一步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坚持对标对表,确保国家、省、市重大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采纳。本《规划》将进一步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坚持对标对表,确保国家、省、市重大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第三位专家:任如山

意见

修改说明

1.在“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形势”部分:P6-7,这里应该都是“十三五”期间的,不是“十四五”期间的。而且“十三五”期间存在的问题,没有考虑列出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废废物)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梳理补充完善。

采纳。已在第一章中完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形势”,补充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废废物)等内容。

2.P10,结合“十三五”规划期间的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再拟定针对“十四五”规划的目标,尽量量化目标,不能量化的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反映出来。

采纳。已按照专家意见完善“十四五”规划的目标。

3.P10-11,针对“十四五”规划指标,建议根据安远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或技术报告,针对性提出声环境质量方面的规划指标。相对应地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中补充完善有关达成安远声环境质量方面的规划指标的主要行动任务(比如加强噪声规划管理、动态监测等等)。

采纳。已按照专家意见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中补充完善有关达成安远声环境质量方面的规划指标的主要行动任务。

4.可以“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既定指标或完成指标情况为对照,列表列出“十四五”时期的规划指标。

采纳。已通过列表形式,列出“十四五”时期的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