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是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上的总体日标和意向,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的主导,安全生产目标应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如下:
一、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l、公司工程部负责控制年事故频率:年事故总频率控制在20‰,其中重伤率1.2‰,轻伤率2%。
2、坚决杜绝死亡事故,火灾、交通管线、设备、设施等重大事故。
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计划目标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30%。
2、力争一个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二个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三、工程项目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列入日常主要工作。
2、项目部及分包单位应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制定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达标计划、实施步骤及措施,定期进行考核及奖罚。
3、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每月或分阶段(基础阶段一次、主体阶段二次、装修阶段一次)考核、评分,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的落实,将考核结果记录存档备查。
四、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分解落实到人,层层把关。经济责任制中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总分包之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做好入场教育、变换工种和其他进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程项目部应当负责项目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后的人员应当填写职“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3、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指定的培训部门进行行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复审,特种作业人员的要名册要登记齐全,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项目部安全员对其是否持有效操作证进行核查,否则不准其上岗作业。
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工程部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审查批准的安令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向项导班子成员进行交底。
5、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员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中的要求,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应当在交底书上签字。
6、凡调进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完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井架、塔吊、安全网、外脚手架、特殊架子(悬挑架)、用电设施等在安装搭设前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公司的大型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在安装完毕应由公司组织有关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和安装搭设人员、操作人员参加的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组织验收负责人在验收表上签署“经验收合格可以使用”的结论,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向有关上级部门申报、核发“准用证”和“验收合格牌”,同时参加验收人员须在验收表签字,若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拆除时,也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中小型建筑机具设备(平刨、电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都应具有上级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7、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工程项目要建立现场安全值班制度,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现场安全值班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轮流担任,负责处理每日现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项目经理每半月应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本工程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检查要以建设部颁发的“一个标准、五个规范”和“江西省建筑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为依据,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进行整改。
8、落实班组“三上岗、一讲评”制度。班组长在上班前须对班组成员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9、建立和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登记制度。对“三违”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建立和落实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发生伤亡事故应当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告,按国家规定的调查分析规则进行调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l、落实“五牌一图”和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产要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安全宣传标语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牌。
12、建立和执行防火安全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和临时设施布局情况,按照上级防火管理规定要求备足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并有每人管理维护。
13、建立和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项目经理严格按照市建管局洪建管督字(97)23文《南昌市建筑工地卫生管理规定》做好工地环境
牛管理工作,并按规定设置保洁员对厕所、场地和和工程楼层进行卫生保洁工作。
14、建立和执行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要督促食堂搞好卫生,注意生、熟菜分离措施,使食堂符合卫生要求,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15、支持竣工工程安全工作总结制度。工程竣工时,工程项目应当将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归档,并编写竣工工程安全工件总结,一并交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核,否则不予退还安全保证金。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我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切实提高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委托安全保卫部与项目部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指标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保证本工程项目在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达到合格标准。
2、坚决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和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1.5‰以内。
3、为规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进行,本项目部按要求交纳工程总造价1%的安全保证金。
二、项目部的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范设置围墙、企业标志牌、五牌一图、临街围墙必须亮化,要设置门卫及门卫制度牌,进门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平台。
2、健全“六小”设施和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悬挂各类警示标志牌,材料堆放整齐有标识,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划分。
3、施工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机械设备用电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做好三宝、四口、五临门的防护工作;及时办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二次检测。
4、在安装使用塔吊、人货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前,必须严格查安、拆方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拆装人员上岗证后方予以进场作业,否则,必须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项目部全部自行承担。
5、项目部要按建筑面积配备相应数量有上岗证的专职安全员,及时完善安全资料和现场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项目人员整改。同时,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日记。
6、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处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7、根据洪建发【2006】105号文件要求,2008年1月1日起,南昌市管辖区内所有新开项目禁止使用龙门架提升机,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8、项目部要在施工前期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工程规模按应急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每个项目部至少不得少于1次演练,认真做好记录。
9、项目部接受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检查,对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做到及时回复,否则对企业造成的通报批评及其他负面影响,项目部要接受公司的处罚。
三、公司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公司推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罚:
1、公司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制,施工合同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另有优良约定的,项目部应达到履约等级,未达履约等级视为不达标。
2、未通过开工许可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准开工,擅自开工,予以处罚5000元-10000元。
3、经公司安全检查不达标(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将给予项目部1000元/次处罚,专职安全员100元/次处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项目部2000-5000元的处罚。
4、经住建部、住建厅、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评分为不合格(70分以下),将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罚款。
5、发生重伤事故,责令立即停工整改,罚3000元-5000元;发生死亡1人的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罚项目部10万元;死亡2人及以上的,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罚30-50万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6、因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被建设主管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指令书后,仍不能整改到位,造成市建设局约谈的,罚1万元,造成网上通报批评的,罚3万元。
奖: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公司大检查评价为优良,奖项目部500元/次。上级检查评价为优良,奖3000元。
2、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良的,奖3000元。获市级样板工地奖16000元,获省级样板工地奖18000元(不累计);
3、从开工起,全力计划、筹备,积极主动申办省标化工地,最终获“标准化示范工地”奖5万元;若无计划,因主管部门推荐,获“标准化示范工地”奖3万元。
4、荣获全国AAA级安全文明诚信标化工地的,奖10万元。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公司代表方和项目代表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公司代表: 项目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1、目的
为强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更好的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特别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部施工现场。
3、术语,定义。
3.1 企业负责人 :指企业的法定代表、总经理。
3.2 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师、安全员、等领导成员。
3.3 施工现场:指我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
3.4 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4、职责权限及工作的内容
4.1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4.2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案。
4.3 项目负责人每日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管理。
5、考核
5.1 项目部办公室未编制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的,处罚考核负责人(项目副经理)200元。
5.2 项目负责人未按带班生产制度的时间要求现场带班的,每月考核处罚项目负责人500元。
5.3 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时,没有请假或未委托相关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的,每次考核处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5.4 企业负责人带班到项目检查时,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带班生产,每次考核处罚项目负责人200元。
5.5 发生事故时,项目经理没有在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如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一、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要求、行业标准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检查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及地方有关规定。市政和道路工程的检查,依据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四、公司实行三级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及不定期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形式。
五、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对公司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检查;项目部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巡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对本班组作业环境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一)公司季度安全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季度末月的最后二周。
2、检查范围:南昌地区所有在建工地和60%以上的外地市在建工地。
3、检查内容:(1)工地横向各部门和纵向各级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责任制意识;(2)工地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3)机械设备特别是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4)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5)工地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8)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9)安全资料;(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规定的其它内容。
4、检查依据:(1)《建筑法》;(2)《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建设部颁“一标五规”;(6)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7)地方相关要求;(8)按JGJ59-11标实行打分制。
5、奖罚办法: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二)项目部每周安全检查
1、检查时间:一般定在每周五上午。
2、检查范围:项目部所在建工地。
3、检查内容:同上款要求。
4、检查依据:同上款要求。
5、奖罚办法:执行项目部规定。
(三)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巡查
1、检查时间:一般在上午下班前。
2、检查范围:施工现场和操作人员。
3、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安全防护情况、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运转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
4、检查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5、奖罚办法:项目部的相关奖罚规定。
(四)现场班组每天自检
1、检查时间:一般在上班前。
2、检查范围:本班组作业涉及的施工现场。
3、检查内容:班组内人员上岗前精神状态、作业环境的情况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等。
4、检查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部各项规定。
5、奖罚办法:执行项目部的奖罚规定。
六、专项安全检查
公司针对定期安全检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多发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情况以及不同季节的施工,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一)脚手架专项安全检查;
1、检查时间:主体施工阶段不少于2次,装饰阶段不少于1次,安全达标验收前1次。
2、检查范围:南昌地区所有脚手架的在建工地60%外地市在建工地。
3、检查内容:(1)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2)脚手架的材料使用;(3)立杆基础;(4)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5)杆件间距与剪刀撑;(6)脚手板与防护栏杆;(7)横向水平杆设置;(8)杆件搭接;(9)架体内封闭;(10)通道和斜走道;(11)卸料平台;(12)脚手架拆除;(13)交底与验收情况;(14)相关资料。
4、检查依据:(1)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2)JGJ130-200《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按JGJ59-11实行打分制。
5、奖罚办法: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二)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和装饰阶段分别不少于1次。
2、检查范围:南昌地区所有在建工程和60%外地市在建工程。
3、检查内容:(1)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2)外电防护;(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TN-S系统);(3)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二级保护);(4)现场照明;(5)配电线路;(6)电器装置;(7)变配电装置;(8)用电档案;(9)触电急救;(1)电器产品和电气设施的质量;(11)相关资料。
4、检查依据:(1)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2)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按JGJ59-99实行打分制。
5、奖罚办法: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三)模板工程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模板架设完,下道工序开始前,主体不少于2次,跨度大于8M,高度大于6M的全过程检。
2、检查范围:南昌市区所在建工地和60%的外地市工地。
3、检查内容:(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交底和验收情况;(3)支撑系统;(4)立柱稳定;(5)施工荷载;(6)模板存放;(7)支拆模板;(8)混凝土强度(拆模令);(9)运输道路;(10)作业环境;(11)其它资料。
4、检查依据:(1)施工方案;(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JGJ59-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4)按JGJ59-11实行打分制。
5、奖罚办法: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四)“三宝、四口”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基础、主体和装饰阶段各1次。
2、检查范围:南昌市区所有在建工地和60%外地市工地。
3、检查内容:(1)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的材质情况;(2)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的二次检测情况;(3)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情况;(4)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情况;(5)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情况;(6)其它相关资料。
4、检查依据:(1)国家有关“三宝”的材质标准;(2)建设部有关“三宝”的材质的要求;(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6)按JGJ59-99执行打分制。
5、奖罚办法: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五)施工机械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基础、主体和装饰阶段各检查1次。
2、检查范围:南昌市地区所有在建工地和60%外地市工地。
3、检查内容:(1)起重机械设备的专项拆装方案;(2)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避雷和安装验收等。(3)人货两用电梯的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避雷、安装与拆卸和安装验收。(4)塔吊的力距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器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5)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情况;(6)其它相关资料。
4、检查依据:(1)起重机械装拆方案;(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5)JGJ46-88;(6)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按JGJ59-11实行打分制。
5、奖罚办法: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七、公司除开展安全生产定期和专项检查外,安全部对所有在建工程还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每日对所管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八、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严格性,严查隐患、狠抓整改、决不走过场。并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查出的问题,项目部要即时整改。
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置和复查应严格按照“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时、定措施,凡本职责范围能解决的,班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政府)的原则进行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或者整改不彻底的项目按公司奖罚制度严厉处罚。
十、每次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人员、检查部位及时间、隐患整改责任人,项目部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情况在隐患整改报告书中“隐患整改情况栏”如实填写,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安全部门复查。复查合格后,由复查人填写整改消案记录,并由公司存档。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保证他们得到适当的教育和培训,是实现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环节。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课时;
专职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课时;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课时;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课时;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课时;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新工人进入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和20学时。
二、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l、对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强制性培训,定期轮流接受劳动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2、对新入(合同工、民工、临时工)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都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予上岗。
3、对特种(电工、起重机械司机、金属焊接、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公司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4、对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期施工;
节假目前后、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施工高峰期及夜间施工: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采取针对性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6、经常性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坚持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班组每周开展一次活动日制度,对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工种、时间都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填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表,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后,报项目部安全员备档。
第一条:公司具体要求:
为了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使职工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需经常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公司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学位人员),贯穿于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各个阶段和方面,通过动态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岗。因此,教育科每年初应负责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培训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统一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真正实行动态控制。
公司在教育、劳资、工程等部门的组织配合下,特制定如下教育培圳制度:
l、公司经理(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市级以上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临督站举办强制性的安全培训,具体时间接上级通知。
2、公司经理(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季度培训,公司规定每季末的最后一个星期为培训时问,具体工作由工程部及安全科人员负责。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参加市级以上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举办强制性的安全培训外,必须参加每月安会生产例会结束的第二天由安全科组织的培训。
4、对特种(电工、起重机械司机、金属焊接、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人员必须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还应经常进行一些常规安全教育。
5、对新入(合同工、民工、临时工)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不定期经过公司安全科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进入岗前并接受项目部及班组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以上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必须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企业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建筑法》、《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条例。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提高企业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水平,监督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行为,增强施工操作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应有以下几点强制要求:
一、对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为消除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的组合所形成的根源和状态,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状态,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制订危险源控制措施如下:
1、危险源的识别的评价
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特点,所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管理水平,确定本企业的危险源及其可能出现伤害的范围与性质及消除与控制措施列表如下:
序号 |
危险源状态 |
危险源 评 价 |
可能出现伤害的范围、性质时效性 |
消除和控制措施 |
1 |
人工挖孔桩无护壁或护壁不符合要求;孔口周围堆有重物 |
重
大
危
险
源 |
孔壁坍塌造成井内人员被淹埋,短时致人死亡 |
按要求设置护壁清除孔边重物 |
2 |
井下作业无通风设备 |
缺氧或中毒 |
按要求设置鼓风机购置氧气包备用 |
|
3 |
井下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 |
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致人重伤甚至死亡 |
按规定戴安全帽 |
|
4 |
深基坑边坡无支护或支护不符合要求 |
边坡失稳坍塌,造成坑洞人员被淹埋、上部建筑物破坏 |
编制专项支护方案;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地护;作好施工过程的变形监测 |
|
5 |
高空作业人员未用安全“三宝”或带病高空作业 |
高空坠落造成重伤甚至死亡 |
用好安全“三宝”,高空作业前检查身体 |
|
6 |
物料提升机无安全门 |
物体坠落打击地上行人,致人伤亡 |
检查有无安全门及安全门的强度与风度 |
|
7 |
物料提升机卸料平中及塔吊的材料中转平台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够 |
重
大
危
险
源 |
平台坍塌使平台上人员与材料坠落,并因物体打击造成地上附近人员伤亡 |
对平台进行设计计算,搭设方案报上级审核与审批。搭设完成后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购置和使用有正规出石合格证的机械 |
8 |
垂直运输机械不稳定,塔吊六级以上大风作业 |
机身倒塌,使附近建筑物或人员遭破坏或伤亡 |
编制专项安装和拆除方案,并报上级审核与审批;安装完经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严格按方案安装与拆除 |
|
9 |
支模架、外脚手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与主体连接不够 |
架体失稳坍塌致人伤亡并造成材料损失 |
购置和使用合格的支承材料;编制专项搭设与拆除方案,并将方案报上级审核与审批;搭设后经有关部门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承受荷载;严格按方案搭设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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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械未有效接地;未使用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使老化、破损的电线或电缆;电(缆)线超负荷 |
触电使人伤残甚至死亡 |
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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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四口”与“临边”未作 |
人员高空坠落,致人伤亡 |
按要求作好“四口一临边”的防护,严格进行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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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雨雪天气,水平与垂直通道无防滑装置 |
较
大
危
险
源 |
滑倒可致人受伤或重任,从高处滑落可致人重伤甚至死亡 |
作好防滑措施 |
13 |
电焊工或油漆工无或未戴防护装置 |
伤害眼睛或中毒 |
按要求戴防护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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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进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未对工种进行有效的安全交底 |
可能致人负伤甚至死亡 |
对新入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作好三级安全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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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
可能造成各种安全事故 |
选用有证人员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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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
可能造成各种安全事故 |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提高安全意识 |
2、重大危险源的应急
针对重大危险源,公司制订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各项目部要按该预案的要求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符合工程项目个性特点、具体的、细化的应急预案。预案必须包括: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检测方法,应急人员的组织、应急材料、器具、设备的配备等。预案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细致全面,操作简单易行,以便指导施工现场的具体操作。
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报公司审批。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的“五大员”进行必要的讨论,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执笔编制,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必要的指导;对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程度较大、有较大施工难度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工程部组织分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五大员”进行必要的讨论,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人员执笔编制,总工程师进行必要的指导。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工程部技术、质量、贯标等科室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核(一般工程先报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束报审核人复审,复审合格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并盖工程部印章后方为有效。无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进行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操作。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若因客观原因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针对工程危险源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订。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署、防疫、防环境污染共“十七防”。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为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施工前,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外,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如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垂直运输设备的装拆、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的支撑工程等还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内容
编制上述施工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时,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的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方案除应有详尽的方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与审批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的审核与审批程序同前述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审批程序。
另外,对深基坑支护、地上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的支撑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除执行审核与审批程序外,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方案交底、验收和检查
对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对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分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一同参加)进行交底;未经专家认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一般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由工程部)对项目部进行方案交底;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将所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向施工员及操作班组进行交底。进行方案技术交底的同时,要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分公司及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和人员亦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5、安全监督管理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行为必须列为危险作业管理范围,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申请,明确安全临近人。申请由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分公司审核、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和分公司必须派人实施临近,并有监控记录。工程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对监控情况进行检查。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和分项工程(各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交底的职责和程序详前述。
各种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向施工员和操作组长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操作规程和标准、安全纪律、安全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发生事故后的避难和急救措施、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分包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及各条线管理员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作业人员工程交底。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有一套书面交底记录。
五、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详《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有效版本目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详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试行)。
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需要,将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置齐全。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制度
工程部要及时传达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公司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呈不安全的施工工艺。并鼓励分公司和项目部积极推广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材料、设备或课题成果。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安全部负责对全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司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工地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安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安全部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
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10各工程项目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11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5.12.1各工程项目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部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全部门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5.12.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项目、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5.12.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部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管理部门,证件发放由其负责安排。
5.12.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卫生推进课。
5.12.5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公司人事部门和部门各级担当管理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纳入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
5.12.6参加外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到培训机构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方可参加培训。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5.12.7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是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
5.12.8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内部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继续有效,由调出部门通知接收部门备案。公司内调动不再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由调出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5.12.9特种作业人员从集团其他分公司调入本公司的,应在调入的当月纳入到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
5.12.10特种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公司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公司的安全部门存档。
5.12.11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本公司各级安全人员、管理部门进行参考确认。外来公司因工作需要,携带到我厂的特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牌无照、损坏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禁止带入本公司范围内使用。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标牌上必须正确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及结构类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派驻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工日期、《文明施工责任书》批准文号、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2、施工现场必须有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并设置在醒目位置。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搭建临设,并必须将所有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6、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7、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工完场清"。
8、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施工单位应配备抢救设施,并经常做抢救演习练习,提高抢救能力。
9、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1、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3、施工单位施工工人穿着统一的标准工作服上班,且每周必须清洗一次。
14、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的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放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5、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的监管。
16、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或施工单位质安科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不得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7、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1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在上班时,应准时来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例会制度,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工长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每迟到一分钟,罚款50元。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工作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
21、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2、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
23、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24、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实行三相五线制,重复接地接零保护。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施工用电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2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6、施工单位应根据甲方现场代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27、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8、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条者,将酌情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29、在各施工单位开工前,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工长等相关人员学习"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地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承建资格。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70条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公司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制订如下
一、事故报告制度:
l、对最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奇,即报告奉单位负责人,荦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赶往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则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在5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人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建设部。事故发生单位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不得瞒报、虚报及拖延不报。
2、事故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其和罔闭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以及赣府发[1999]44号《江西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要求,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并在90天内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案。
3、每个工程从开工之日起就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商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止,工伤事故档案共自三部分:
(1)工伤事故台帐:凡本工地发生的工伤事故,都应将工伤事故发生的口期、时间、部位、伤亡人员名单、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事故类别等进行登记;对重伤以上事故所进行的快报应留底入档,对每起事故都应将组织调查事故经过、原吲分析、责任划分、今后防范措施以及处理意见等资料入档备查。
(2)对重大设备事故(含未伤亡的设备倒垮塌,脚手架倒垮塌,大型构件吊装时坠落等)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论入档存查。
(3)建立“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报”表制度,除按月上报外,应将月报表留底存档备查。
(4)在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的情况时,每月仍应上报“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报”,但在表上写明“本月无事故”,并留底存档备查。
二、事故处理制度:
单位工程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死亡1人/次,罚事故项目或单位5万元,分公司2万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超过重伤控制指标,每超过0.1‰罚项H部500元:超过轻伤负伤率控制指标,每超过0.1‰罚项目部200元,以此类推。
由于全公司安监人员的努力,全年杜绝重大死亡事故,奖公司工程部(安全科)2000元。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的消防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消防法》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分公司经理及项目部经理受公司领导委派,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存本单位范围内有权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和制度,做到“四有”即:有制度、有义务消防员、有消防器材、有检查记录本。项目班、组每天,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本级无法解决的,逐级向上级反映。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由,在工地、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地使用电炉,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不准开小灶(看场人员开小灶须经工地责任人同意,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按防火要求搭设),工地统一办食堂,并加强灶火管理。
第四条 工地搭设临时工棚、凉棚,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批准后按规定搭设。
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在禁火区电焊、氧割时,应向公司防火委员会申报,经保卫科现场勘察同意后才能在指定区域,按指定人员、方案、时间进行。
第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格控管,要有明显防火标志,划定防火区域。
第七条 工地除夜间施工现场需要用大瓦囱化灯外,其他场所使用灯泡不得超过60瓦,并要做到人走后及时关(切)电源。
第八条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及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符合标准的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不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消防专用的太甲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器材设备。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术机具间等除工完场清外,25平方米应配备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机。
3、消防管道的口径应根据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定,一般不小于150毫米。
4、公共材料场内应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火火器不应小于4个,每组火火器之问的芷巨离不心大于30米。
5、工地仓库室外消防水源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现场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把责任落实到项目部、班组、个人三级责任制,明确划分防火区、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安全责任,规定区域包干制。
2、针对各级人员负责部位和作业点及配置的消防器材,并要教会现场负责人员对火火器利的使用。
3、对高24米及24米以上的建筑1‘程还应配置高压水泵,做好随时提供消防水源的准备。
4、一般工程项目(12层以下或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应配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消防监督员。超过上述层数和建筑面积的工程项目以及特殊工程施工的项目应按照情况建立6名以上的义务消防队,并要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不得少于2次模拟消防训练。
第十条 特殊建筑施工现场消防要求
1、24米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尘和高压水泵或其它防火设备及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消防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施工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物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十一条 检查处罚
1、施工现场每发现一只电炉,罚款200元,并收缴电炉;未经允许私开小灶或使用明火取暖,罚款100元。
2、施工现场用60瓦以卜灯泡照明,每发现一只,罚款10元:每发现一只没有安装开关的照明灯,罚款10元;发现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的,罚款50元/次。
3、工地统一办理食堂需符合防火要求,对现场火火器材应有专人负责进行保养,易燃、易爆物品需分类存放,对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500元。
4、发生一次火灾,按《消防法》及公司综合治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其他说明:
一、建筑施工地防火重点部位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材料的堆场、仓库,易燃可燃废品堆集站,发电机房、配电问,叫火作业车间作业点.木作车间(棚),临时集体宿舍及装饰工程完工后的楼层等。各重点部位应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用不同颜色标示,并分别制定具体管理规定,明确落实到专人负责管理:在现场必须配置相应的足够数量的防火器材和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二、动火区域划分及动火审批
l、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止区域;
(2)油罐、油箱、油糟车和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备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臀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动火:
(1)存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世: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淆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物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报审批。
三、施工现场焊(割)工“十不准”
l、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搽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一:、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符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棚抵触的工作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叫告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承包的工程范围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接的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工程业务。
四、对于第一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五、对一般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本公司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六、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编制,公司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咨询部负责人参与审核,总工程师签字审批。经公司总工审批的专项安全方案,还须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否则不准实施。
七、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后,在实施中有一定困难,项目部要立即向公司技术部门报告,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要报公司技术部门,请有关专家再次进行论证后实施。
八、对下列高危险性分项工程,按第二条、四条规定编制审批后,应当向当地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专家论证,并通知公司安全部派员参加。
(一)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岩质边坡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地下暗挖工程或深度超过10 m的人工挖孔桩。
(二)高度超过8m,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荷载大于1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三)高度超过50m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脚手架、卸料平台及转运平台。
(四)国家或行业规定其他高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
九、经专家论证后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当由编制、审核人员向参加施工组织和作业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记录。实施时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公司安全部派员跟踪管理或参加现场监督。
十、凡经专家论证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技术科负责编制、修改、管理和组织实施。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车间的统一领导下,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3.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项目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2.3 应急响应
3.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2.3.3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3.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3.3 生产恢复
3.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司行政办公室、生技处、安督办、工程管理处、营管所、计划财务处、计划合同处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4.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4 医疗卫生保障
行政办联系陈家桥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4.5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4.6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5.2 培训教育
由安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奖惩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做大、做强、做优”的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切实规范项目安全生产行为,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奖有罚、动态管理、争创品牌、塑造形象,形成积极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适用范围
凡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生生产管理条例》
三、检查内容及适用标准
适用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一标五规”
一标: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五规: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JGJ140《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四、检查办法
1、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开工许可制(事先检查),今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应先行做好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准备工作,达到开工条件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核准后,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发工程开工许可。
2、公司对在建工程实行定期检查、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期专项检查及不定期巡查。市内工程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省内工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省外工程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其中开工前的许可检查、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及装饰施工等四个阶段定为必检阶段。
3、除日常性巡查外,其余检查都要实行评分考核,为奖惩办法的实施提供依据。
五、奖惩制度
1、公司推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对所有在建工程按总造价的1%提取安全生产保证金(见内部承包合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下发处罚通知书,其处罚金由公司财务部门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若处罚金额度超过安全保证金的,不足部分的余额可在生产资金内扣除。
2、未在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外省或省内承包分公司,单个合同工程在开工前一次性向公司缴纳5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拒缴者,公司经营部、财务部暂停其经营、财务业务服务。
3、奖励资金的发放,由公司工程部、安全保卫部、劳务部三部门根据《奖惩办法》共同提出受奖工程项目、金额、受奖人员,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
4、工程竣工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移交整理并装订成册的工程安全技术资料,未递交者,则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上交公司财务,作为公司专项安全基金储备。
六、奖惩办法
罚:
1、公司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制,施工合同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另有优良约定的,项目部应达到履约等级,未达履约等级视为不达标。
2、未通过开工许可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准开工,擅自开工,予以处罚5000元-10000元,财务部门不得办理财务服务。
3、经公司安全检查不达标(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将给予项目部1000元/次处罚,专职安全员100元/次处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项目部2-5倍的处罚,专职安全员罚200-500元/次。
4、经住建部、住建厅、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评分为不合格(70分以下),将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罚款,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给予以上2倍的处罚,专职安全员罚款1000元。
5、发生重伤事故,责令立即停工整改,罚3000元-5000元;发生死亡1人的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罚项目部10万元;死亡2人及以上的,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罚30-50万元,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6、因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被建设主管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指令书后,仍不能整改到位,造成市建设局约谈的,罚1万元,造成网上通报批评的,罚3万元。
奖: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公司大检查评价为优良,奖项目部500元/次。上级检查评价为优良,奖3000元。
2、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良的,奖3000元。获市级样板工地奖16000元,获省级样板工地奖18000元(不累计);
3、从开工起,全力计划、筹备,积极主动申办省标化工地,最终获“标准化示范工地”奖5万元;若无计划,因主管部门推荐,获“标准化示范工地”奖3万元。
4、荣获全国AAA级安全文明诚信标化工地的,奖10万元。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洪建工发字【2006】年10号文停止执行。
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 公司应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公司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领导保卫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领导保卫部门建立健全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确保公司安全运营;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保卫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七条 公司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做好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的防范工作,力促公司资产和人员安全;;
(二)指导本单位和各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按国家规定,审定在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们档案,对要害部位档案,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指导配合处理事故调查。
(四)当公司和各分公司有发生纠纷、斗殴、闹事情况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时,要立即制止、调解、疏散,必要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防止事情扩大化。
(五)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六)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及操作规程;
(七)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的建议。对发生千真万确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落实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二)抓好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三)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经常性检查。
第九条 公司和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看守制度,节假日必须要有领导带班。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综合预案
一、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及子公司、附属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建筑行业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 应急工作原则
①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②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
③预案是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
④预案应本着“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贯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⑤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⑥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危险性分析
2.1 公司概况
我公司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是以建筑施工为主营业务的施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是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料部(信息中心)、财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保卫部、法务部等部门,在册员工265余人,高级职称人员46人,中级职称47人,初级职称114人,一级建造师37人,二级建造师71人。附属企业有混凝土搅拌公司和钢管租赁公司。公司主要承揽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及市政、园林古建筑、钢结构等工程的建设,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的流动性;建筑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建筑生产的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施工和高空、地下作业多;手工操作,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由于这些特点,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从可能危害的重要角度来看,一个施工项目应当确定为一个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对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来看,一个施工项目过程可能包含若干个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所以,我公司危险源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
2.2.1 施工场所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施工现场(或工厂)的活动;主要与施工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和生产设备(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施工场所危险源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井)、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②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
③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④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⑤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浅岩基及暗挖等爆破,因误操作、防护不足等,发生人员伤亡、建筑及设施损坏等意外。
⑥人工挖孔桩(井)、暗挖、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危险源。
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装置不到位,造成火灾或爆炸
⑧集体食堂的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2.2.2 施工场所及周围地段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于施工过程现场并可能危害周围杜区的活动,主要与工程项目所在社区地址、工程类型、工序、施工装置及物质有关。
①临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区的工程深基坑、暗挖、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顶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往往引起地面、周边建筑和城市运营重要设施的坍塌、坍陷、爆炸与火灾等意外。
②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坍塌等意外。
③临街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临空(街)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造成外脚手架、吊运等坠落物体(件)打击人员等意外。
④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浅岩基及隧道凿进等爆破,因设计方案、误操作、防护不足等造成发生施工场所及周围已有建筑及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
⑤位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办公用建筑物存放可燃物及违章用电,线路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失效而发生的火灾等意外。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本公司应急救援设置二级组织,一级组织为公司的应急指挥部;二级组织为工程项目部的应急自救队。
1、公司应急指挥部组成:由公司董事长吴志斌、总经理秦建昌担任总指挥,安全分管领导舒奕荣为副总指挥。安全保卫部是应急指挥部常设办公机构。
2、项目部自救队组成: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自救队队长,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安全员为副队长。
自救队下设若干应急救援小组(不局限于此):现场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危险源风险评估组、技术处理组。
项目部应急自救队人员组成、人员联系电话随同现场处置方案一起编制后,报公司审批、备案。
3.2 应急组织体系框图
3.3 应急组织职责
3.3.1 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②负责建立公司应对建设工程事故的网络系统,保证与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③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3.3.2 应急救援总指挥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部应急反应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3.3.3 应急救援副总指挥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③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3.4 项目部应急自救队
①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②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③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④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⑤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⑥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3.3.5 现场抢救组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3.3.6 安全保卫组
①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②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
③负责现场车辆疏通; ④维持治安秩序;
⑤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3.7 医疗救护组
①负责现场伤员救护; ②记录伤员伤情;
③协助120和上级部门对伤员的抢救。
3.3.8 善后处理组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3.3.9 后勤保障组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3.3.10 事故调查组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3.3.11 危险源风险评估组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3.3.12 技术组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四、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①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4.2 预警行动
4.2.1 预警级别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4.2.1.1 蓝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蓝色预警时;
②主要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
③重大会议:国家、省、各地召开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
④特殊季节: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冬季严寒;
⑤施工高峰期之前;
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典型或带有普遍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后;
⑦上级主管部门下发蓝色预警后。
4.2.1.2 黄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
②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
③上级主管部门下发黄色预警后。
4.2.1.3 橙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橙色预警时;
②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
③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橙色预警后。
4.2.1.4 红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
②本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
③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红色预警后。
4.2.2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施工项目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2.3 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各级预警由公司安全部门经主管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发布和解除。发布和解除形式有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两种。
4.2.4 预警响应
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相应级别预警时,公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坚持领导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根据情况,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巡查。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关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经总指挥批准,组织全市施工现场的安全排查。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严格制止并纠正违章施工现象,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改及自然灾害情况,各单位带班负责同志要随时掌握情况,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调整施工时段或停止户外现场施工。应急队伍随时待命,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进行抢险,建议市民避开有关工程。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动态,带班负责同志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和监测密度。必要时,停止高处作业。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0791—88534601。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
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
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⑥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2 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主管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4.3.3 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项目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项目部应急自救队应急小组人员。
五、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响应标准如下(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1.1 一级响应启动标准(扩大救援响应)
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启动一级响应。
①公司应急机制、应急力量或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
②事故后,有3人以上被困的;
③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的;
④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
⑤已经或可能导致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5.1.2 二级响应启动标准(公司级救援响应)
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且本公司有能力控制事态的,启动二级响应。
①事故后,有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的;
②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的;
③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
④已经或可能导致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5.2 响应程序
项目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
施工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响应级别。需启动一级响应时,一级救援响应启动前,二级响应必须已经启动。
5.2.1 二级响应程序
①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发布停工明令,指令电工断电,并清点人数。同时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时,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拨打120急救电话,遇火灾时还应立即拨打119求援。
②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确定响应级别,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各救援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收集分析事故初步情况,并做好上报工作。
③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专家建议指挥救援工作。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非应急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④事态得到控制后,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安排布置应急恢复和应急发布有关工作。
⑤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2.2 一级响应程序
①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认为符合二级响应启动标准时,或者当现场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救行动要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②上级应急增援力量到达后,由现场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公司各应急救援小组与上级应急救援小组衔接。
③现场所有本公司应急人员和应急小组应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遇有不同意见或特殊情况需要说明时,应通过本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进行反映。
5.2.3 响应程序流程图
5.3 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5.3.1 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5.3.2 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 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发布的信息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 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赔偿工作。
八、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方式
见附件1。
8.1.2 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见附件2。
8.1.3 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8.2 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织骨干施工人员组成,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现场调用迅速、经济独立核算”的原则,各应急单位自行配备应急物资。应急物资要求的清单见附件3。
8.4 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各应急单位设立的应急专项账户支出。
使用范围:用于救援物资的购买和维护,人员培训和现场演练等。
数额:安全文明施工费范围内。
监督管理措施:必须经安全分管领导签字才能动用,保证专款专用。
8.5 其他保障
①公司设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保卫部。
②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司机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③安全保卫组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④项目部卫生所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⑤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锹、镐、撬棍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⑥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⑦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九、 应急管理
9.1 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 各级组织制订应急计划,按计划安排公司总部和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使人员具备完成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①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②二级应急组织每个项目部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①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②事故报警;
③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④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⑤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
⑥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9.2 演练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各项目部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期长短按应急计划安排应急演练次数。每个项目部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并认真做好记录。
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 奖惩
①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③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④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⑤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项目部存档备案。
十一、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1.1.1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1.1.2 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1.1.3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1.4 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1.1.5 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总经理(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留公司安全保卫部备案。
11.3 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1.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二章 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并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公司主要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如下:
1.1 坍塌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坍塌事故主要体现在基坑边坡堆料小于安全距离或堆料荷载过大、边坡排水不当、边坡水平及位移观测不及时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2 高处坠落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主要体现在脚手架扣件质量低劣造成架体倒塌、高处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四口”安全防护不严、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雨雪天后高处作业没有防滑措施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3 机械伤害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主要体现在机械设备防护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4 触电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触电事故主要体现在机械设备漏电、雨天后配电箱内进水导致漏电、电气设备接线不正确、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漏电保护器失灵、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5 物体打击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主要体在在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抛掷物品、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6 塔吊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层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①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②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③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④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⑤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7 火灾爆炸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体现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保管不当、动用明火时没有专职看火人员、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8 中毒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主要体现在地下作业环境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豆角等未彻底炒、煮熟等。在由于工地人员多,饮食卫生关系众多人员的生命健康。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将会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和直接的经济损失。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性质、类别、严重程度,研究部署现场救援处置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岗位,按照现场勘查和救援同步进行的原则及时开展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救援物资到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按照有关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在施工中认真落实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同时,系统辩识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对危险设备和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危险源监控。具体预防监控措施如下:
4.1.1 坍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②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制定专项支护设计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后实施。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对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③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
④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②及时观察观测边坡土体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及时反应到上级部门,并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影响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
4.1.2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 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井字架)、施工升降机,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凡在距地2m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④使用的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⑥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1.3 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②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③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④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架设。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⑥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⑦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⑧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⑨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4.1.4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使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按操作规程操作,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灵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4.1.5 起重伤害(塔吊)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②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③安装时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④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⑤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⑥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吊物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⑦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安装完毕后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⑧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⑨严格执行日常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部件和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⑩严禁擅自拆除限位保险装置或人为造成限位保险装置失灵。
4.1.6 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监控
①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②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③每日对工程场地进行安全巡检。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设立专门仓库或存储点,并有专人管理。
④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吸烟现象,严格对明火作业进行安全把关,施工前必须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⑤作业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⑥特种作业人员持上岗证。
4.1.7 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地下封闭作业环境施工时,要现进行毒气试验,并配备通风设施。
②严禁现场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4.2 预警行动
除认真落实综合预案中的预警要求外,各施工项目还应在下述情况下启动预警机制,发现人员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立即撤离危险源影响范围施工人员,停止相关机械作业,并上报公司应急值班室。
①塔吊基础下沉、倾斜
②塔吊平衡臂、起重臂变形
③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
④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
⑤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
⑥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
⑦基坑边坡位移值达到信息报告程序
4.3 报警系统及程序
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向应急值班人员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4.4 现场报警方式
利用固定电话或手机进行报警和报告。
4.5 通讯联络方式
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0791—88534601。
4.6 报告内容
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4.7 向外求援
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5、 应急处置
5.1 响应分级
同综合预案
5.2 响应程序
同综合预案
5.3 处置措施
5.3.1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①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②项目经理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同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③技术组相关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首先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汇报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④现场救援。
⑤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5.3.2 触电事故处置措施
①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如无法立即切断电源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严禁直接去拉触电者。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有条件的现场可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严禁现场任何人员靠近或使用非专用工具接触触电者。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②项目经理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同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③技术组相关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首先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汇报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④现场救援。
⑤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5.3.3 起重伤害(塔吊)事故处置措施
①技术组起重伤害(塔吊)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首先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等。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汇报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②现场保卫组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③工地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电路,确定已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④现场抢救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⑤应急副总指挥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⑥现场简单急救。
⑦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⑧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5.3.4 坍塌事故处置措施
①技术组相关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首先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基坑边坡是否有继续坍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等。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汇报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②应急副总指挥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③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
④现场救援。
⑤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⑥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⑦加强基坑排水、降水措施;迅速运走边坡弃土、材料机械设备等重物;加强基坑支护,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削去部分坡体,减小边坡坡度。
5.3.5 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①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②项目经理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以便领导了解和指挥扑救火灾事故。
③技术组相关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首先查明险情,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汇报批准后,组织扑救火灾。要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进行扑救。要首先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和重要物资。
④协助消防员灭火。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在自救的基础上,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⑤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⑥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到扑救完毕后,应急指挥不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3.6 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①项目负责人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120)电话求援。讲清中毒人员症状、持续时间、人数、地点,并到主要路口引导急救车到达现场。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上报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
②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食堂剩余食物,如有呕吐物,应利用干净塑料袋等容器封存,供卫生防疫部门化验。
③技术组相关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首先了解和掌握疫情,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汇报批准后,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封存事故现场,获取中毒食品的化验样品。
④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中毒员的状况、中毒前所吃食物等第一手资料。
⑤当事人被送入医院接受抢救后,指挥部即指令善后人员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⑥对中毒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改正措施,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5.3.7 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对雨雪天气在工作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督促各参建单位作好以下工作:
(1)冬季雨雪天气防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雪天过后及时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制度。
(3)施工前再进行进一步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工况良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向公司或项目部汇报,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急救人员应迅速到达对伤者进行初步救治。
(5)如出现重伤等情况,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 取得联系,将伤者送至前进进行救治。
(6)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对事故现场的电闸箱等提前做好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保护。雨雪天气之前必须对不使用的设备拉闸断电。
(7)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碴,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损坏漏电。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8)当施工现场有人触电时,应及时通知现场电工及急救人员,必须在确保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抢救,或使用干燥的木棒使者脱离电源,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第三章 现场处置方案
一、 事故特征
1.1工程简介: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 |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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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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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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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单位 |
||
5 |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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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单位 |
||
7 |
监督单位 |
||
8 |
基本情况 |
建筑面积(m2) |
|
结构类型 |
|||
工程造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1.2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特征分析如下:
序号 |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
可能发生的主要部位 |
危害 程度 |
事故前的征兆 |
1 |
坍塌 |
基坑边坡 |
人员 伤亡 财产 损失 |
堆料小于安全距离或堆料荷载过大、过坡排水不当、边坡水平及位移观测不及时等 |
2 |
高处坠落 |
脚手架、高处作业 |
脚手架扣件质量低劣,高处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四口”安全防护不严、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雨雪天后高处作业没有防滑措施等 |
|
3 |
物体打击 |
高处作业 |
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抛掷物品、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
|
4 |
触电 |
机械设备 |
漏电、雨天后配电箱内进水导致漏电、电气设备接线不正确、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漏电保护器失灵、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等 |
|
5 |
机械伤害 |
机械设备 |
防护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 |
|
6 |
起重伤害 |
塔吊施工 |
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
|
7 |
火灾 |
易燃易爆物品 |
使用及保管不当、动用明火时没有专职看火人员、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等 |
|
8 |
中毒 |
食堂 |
急性食物中毒 |
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 |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施工现场成立项目应急自救队。队长为项目负责人 ,职责:组织建立项目应急自救队,并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配备应急物资、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出现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指挥人员抢救、疏散等。
2.1 现场应急自救队职责
①服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②救死扶伤,抢救伤亡人员,疏散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③抢救现场物资,把损失降到最小,
④消除危险,清洁、恢复现场。
2.2 现场应急自救队组织、职责分工、人员组成和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 |
职责分工 |
人员 |
组长(联系电话) |
现场抢险组 |
|||
现场救护组 |
|||
现场保护组 |
|||
现场通讯组 |
|||
现场后勤组 |
|||
现场技术组 |
三、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应急自救队队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拨打应急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应急救援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报告,与此同时项目部应急自救队组织开展如下自救程序。
①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电工拉闸断电。
②立即现场疏散事故影响范围内所有人员,命令各班组长清点人数。
③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如遇火灾须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积极寻求第三方专业救援力量支援,并派专人到工地门口和路口引导救援车辆和人员。
④按照现场应急自救队人员职责分工,集合现场自救队,按照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开展自救。
⑤公司救援指挥部和相关救援小组到来前,如果事故扩大,必须及时采用手机与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及时取得联系,如实上报情况。
⑥及时了解事故初步情况和发展状况,待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到达后,立即如实汇报事故和自救情况,接受公司救援指挥部领导,现场应急自救队归公司应急指挥小组指挥。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①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②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3.2.2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②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③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
——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3.2.3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②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③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④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⑤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⑥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
迅速——争分夺秒时触电者脱离电源;
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
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
准确——人工呼吸发的动作必须准确;
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3.2.4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②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③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④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⑤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⑥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⑦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⑧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⑨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2.5电焊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②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③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④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⑤高空电焊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作业面设水平网兜并铺彩条布,周围用密目网维护,以防焊渣四溅。
⑥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⑦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迫发生触电。
⑧电焊施工前,项目要统一办理动火证。
3.2.6火灾、爆炸事故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事件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通过手机、对讲机向楼上施工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②紧急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报警,并组织自救队伍,开展自救;在自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应急措施。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等待消防部门专业队伍到来施救,并密切配合。
③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④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⑤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帮助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⑥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施工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切忌逃生时在马道上拥挤。
⑦现场加强警卫,设置警戒区,防止受灾人已经撤离或将要撤离火场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驱使他们再度进入火场。
3.2.7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①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②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③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④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
3.2.8发生食物中毒及急性传染病现场处置
①接到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传染病的情况后,应急抢救排险组与医疗救护组迅速赶到现场,确认情况后,应封闭事故发生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避免事态扩大。
②医疗救护组针对具体情况,对中毒者或患病者,实施简单的治疗,缓解病情,同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请求向上级卫生部门求援。
3.3 报警电话
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3.4 相关应急救援单位和上级管理部门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见附件1和附件2。
3.5 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3.5.1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自救情况。
3.5.2 报告程序
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安全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最终由公司主管领导向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3.5.3 报告时限
事故发生后1个小时内上报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
①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关闭机械,以免二次伤害。
②人工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③心肺复苏抢救措施要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能随便放弃。
④基坑坍塌事故发生后,密切注意观察基坑周边建筑物或设备,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
⑤恢复供电后应先检查各类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安全待机状态,合闸顺序应为:总配电房→分箱→分配箱→开关箱。
⑥对中毒者不可做口对口人工呼吸,以免将毒物吸入施救者体内造成中毒。如果中毒患者昏迷则需侧躺送医院救治,以免自然呕吐时,将呕吐物吸入气管里面。
⑦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时,可静脉输液,待病情好转后,再吃米汤、面条等易消化食物。
⑧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和高压电器设备着火后不能用水扑救。
⑨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附件1: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方式
单位: 南昌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保处:0791——87766213
单位: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联系电话:0791——83825835
单位:南昌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办公室电话:0791——83884166
单位: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
电话:0791——88535375
单位: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值班电话:83986140 监督管理一处:83986171
单位:南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电话:0791——83986140
附件2: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联系电话一览表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所属单位 |
职务 |
吴志斌 |
13803549518 |
应急指挥部 |
总指挥 |
秦建昌 |
13970011695 |
应急指挥部 |
总指挥 |
舒奕荣 |
13970985622 |
应急指挥部 |
副指挥 |
罗自军 |
13607009970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吴 江 |
13870075688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郭毛毛 |
13767061913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李华文 |
13803507553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杨平海 |
13576997082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朱根水 |
13870848848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魏燕铭 |
13767426790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邓红云 |
13979136132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周 毅 |
13007286496 |
指挥部工作组 |
组长 |
附件3:
应急物资装备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类型 |
数 量 |
存放位置 |
备注 |
1 |
应急车辆 |
应急设备 |
2辆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2 |
酒精 |
常备消毒药品 |
6瓶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3 |
创可贴 |
常备急救物品 |
3盒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4 |
绷带 |
常备急救物品 |
10卷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5 |
无菌敷料 |
常备急救物品 |
3盒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6 |
人丹 |
常备急救物品 |
10瓶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7 |
常用小夹板 |
常备急救物品 |
10块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8 |
担架 |
常备急救物品 |
3副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9 |
止血袋 |
常备急救物品 |
3个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0 |
氧气袋 |
常备急救物品 |
3个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1 |
灭火器 |
消防器材 |
30只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2 |
消防桶 |
消防器材 |
15只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3 |
安全帽 |
应急器材 |
60顶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4 |
安全带 |
应急器材 |
15条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5 |
防毒面具 |
应急器材 |
8个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6 |
应急灯 |
应急器材 |
20只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7 |
对讲机 |
应急器材 |
30台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
18 |
急救医药箱 |
常备急救物品 |
8只 |
公司及在建项目部 |
节假日值班带班制度
1、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全体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值班期间实行领导带队值班制度。
2、值班时间按工作日正常上下班时间执行。
3、值班人员需要记录各类来访来电,做好《值班记录本》的登记工作。
4、值班人员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
5、值班人员需按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值班时间,有关人员要提前与安全部联系,以便做好人员调整工作。对缺岗、迟到、擅自离岗职守或请外单位人员代班的值班人员,一经查实,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6、带班领导必须按照值班安排表做好当日带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岗。
7、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享有带薪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