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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版石供销社空地招租公告

来源: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1-23 11:18:33


安远县版石供销社空地招租公告

安远县版石供销社现有一块空地对外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位于版石镇圩镇中心胜利路与郊东路交叉口正南方向60米(老版石供销社和土产公司仓库),空地一块,现已平整,面积共计4820.38㎡,实际出租可用面积约4520㎡,租金起始价18080/年(折计4元/平方/年),租赁期限2起算(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先缴后用,竞得后,竞得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

二、竞租方式

一个标的如果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的,租金起始价应价成交,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名的,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竞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租条件

凡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竞租要求

1、场地用途仅限用于经营性行业,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生产与存储,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竞租人须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管理规定,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应费用,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改变场地用途,若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地面不能建设永久性建筑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搭建的临时性用房、简易大棚及配套设施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业主方没有任何关系,到期后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承租人使用场地必须符乡镇规划要求

3、租赁期间政策性调整或者业主因建设项目需要,必须随时收回场地,承租人必须无条件交回场地,业主方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4、承租人必须对场地进行平整和四周界址进行简易围挡,场地平整及围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公告期限

公告之日起至202612817:00止如遇节假日顺延。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登记报名

2、报名地址:欣山镇龙泉路东江大厦七楼(安远县供销联社)

3、联系电话:13767740599(赖先生)

七、特别提示

1、报名竞租,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以及《租赁合同》(模板)中的所有条款。

2、按标的现状招租(含瑕疵),竞租人在竞租前可自行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竞租人确认参加本次竞租前已对招租标的相关现状及信息有足够的了解,对自己的一切竞价行为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

3、成交后以双方签的租赁合同为准,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诚信真实经营、无不良资信、无违法记录。租赁物不得用于违法违规及从事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行业或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20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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