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岭寨钼矿二工区尾矿库予以销号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赣安〔2020〕13号)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风险,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8号)等有关规定,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岭寨钼矿二工区尾矿库已完成闭库工程,并经组织专家组验收合格。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申请,县人民政府现对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岭寨钼矿二工区尾矿库闭库销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其闭库销号存在异议的,请于2024年4月9日前向安远县人民政府反馈,反馈电话0797-3732181。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