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函〔2022〕50号
关于《赣州港安远港区东风湖作业区
详细规划》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赣州港安远港区东风湖作业区详细规划>的请示》(安交文〔2022〕8号)收悉,经第18届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赣州港安远港区东风湖作业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方案。规划期内,开发坳背岸线、下茶亭岸线、旱峰滩岸线、三伯公庙岸线等4条岸线,合计500m。
坳背岸线:位于东风水库西南角,东河小学东北面约1km,规划利用岸线200m。150m设为客运岸线,50m设为支持保障系统岸线。
下茶亭岸线:位于东风水库北面,下茶亭南面约1.5km,规划利用岸线100m。50m设为旅游停靠点岸线;50m设为支持保障系统岸线。
旱峰滩岸线:位于东风水库东面,三伯公庙对岸,规划利用岸线100m。50m设为旅游停靠点岸线,50m设为支持保障系统岸线。
三伯公庙岸线:位于东风水库东南角,七驳岭西南面约1.2km,规划利用岸线100m,设为客运岸线。
三、原则同意《规划》对作业区水、陆域规划布置方案及港界的划分,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港口未来发展作进一步优化。
四、原则同意《规划》对到港船型的分析与预测,具体船型及船舶吨级在港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进一步论证确定。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集疏运通道、供电、给排水、通信、港口支持保障系统等配套设施的规划方案,具体建设标准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进一步论证确定。
六、《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切实加强港口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分析工作。在实施建设项目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规划》是指导赣州港安远港区东风湖作业区建设发展、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的依据,自批复之日起,在赣州港安远港区东风湖作业区范围内建设港口设施必须符合《规划》。
八、你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并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序推进作业区建设发展。调整或修订本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