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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安远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3-01 16:57:13

中共安远县委安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赣州市委:

2021年,安远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贯彻法治思想,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法计划》《安远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并组织法律专家专题讲解,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布署法治建设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依法治县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等,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专题听取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述职。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认真做好2021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结合“法律六进”及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开展“送民法典下乡”活动。注重法治文化宣传,制作法治动漫宣传片,在全县各公共电子显示屏、公交车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进行展播。全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专项民法典宣传180场次,教育群众10万人次。按照覆盖城乡、方便群众、功能多样要求,在城北法治公园基础上,增加全县各公园广场法治元素,制作民法典宣传长廊,维护更新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栏,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质扩面建设。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中共安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具体协调工作职能,保证专门的工作力量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确保法治建设职责落细落实

四是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安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今后五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表、路线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积极培育一批示范典型,以示范带发展,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示范创建、责任落实、督查反馈问题等暴露出的短板与问题进行考核检查,通过督促整改提升工作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赣服通安远分厅”迭代升级。目前,已上线796个涉企便民服务事项,并上线数字乡村、旅游、人才、无证办、惠企政策兑现、不见面专区等特色服务专区及“赣通分”信用办新模式,房建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及政府采购均实现了“不见面”开标。推进“好差评”系统建设,纳入“一窗式”系统的事项已全部对接“好差评”系统,落实评价器120个,并部署至大厅及乡(镇),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全覆盖。深入推进惠企政策兑现改革,梳理汇总全县各部门惠企政策,统一《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各类惠企政策“一站汇聚”。在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实现各类政策兑现“一窗口”受理。建立政策资金兑现池,安排不少于500万元惠企扶持兑现备用金,分层分类兑现。我县惠企政策兑现操作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江西都市频道聚焦“放管服”改革专栏、赣南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推介。推动建设全县统一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先后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9个,入驻业主单位79家,中介机构6家,已发布中介服务项目354个,选取项目346个。大力开展“六减一增”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和群众需求导向,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跑动、减时间、减费用”等“六减”工作,切实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采取“一窗式”改革、水电气联动报装改革、“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改革、“无证明办事”改革、全产业“一链办”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切实提高政务服务。2021年,我县实现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0.03%,“一次不用跑”事项占比85.02%,取消调整县本级各类证明事项225项,梳理公布“无证明”事项341项。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全县30个部门单位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868条,认领率达100%,录入检查实施清单858条,录入率达100%。发布监管动态360条,曝光台曝光信息89条。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适时认领实施权责清单。认真落实乡(镇)赋权事项清单,及时调整公布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知道目录。

二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安远县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安司字〔202145),公布我县16个单位84项证明事项。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非禁即入”,坚持公正公平对待中小企业,破除了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全面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第一时间在单位网站及政务服务网公开“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及41项可容缺审批事项,共涉及255项可容缺材料。2021年,我县共14个项目采取了“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政府网站公开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各类政策措施等( 包括“一事一议”形式),进行了全面核查。

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印发《安远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分工。2021年,共完成3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累计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含修复费用)约6万元。印发《安远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办法》(安环字〔202114号),对已经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进行自查,先后排查企业及猪场82家次,将2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落实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制度,联合于都县、会昌县开展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快速、有序、准确排查影响赣江流域河段水质各类污染源情况。深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推进“赣江、东江”全流域治理,争取上级水利部门项目资金1.88亿元,实施了濂江河系统整治工程、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项目,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三)狠抓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配合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及时对市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立法项目征求意见进行反馈,并积极配合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立法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明确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合法性审核不合法的文件,县政府不予研究2021年,我县共召开18次政府常务会,对271个议题、45个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招投标、环保等文件(合同)均全面进行了审核把关。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房屋征地拆迁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制定目录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团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作用,组建公职律师团队,在县司法局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为我县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明确文件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县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未出现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上级或者法院撤销的情形。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全面清理涉及民法典、长江流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及计划生育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查,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公示制度,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3件,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推进依法防控常态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出台相应措施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组织新冠感染疫情大规模核酸检测和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核酸检测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价格的违法行为,24小时内办理并电话回复各类投诉举报咨询问题,对达到立案条件的启动从严从快案件查办程序,维护全县稳定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强化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截至目前,全县各执法单位运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检查实施清单468项,检查人员名录库416人,检查对象名录库21667个,录入抽查细则55项,行政执法事项224项,自由裁量权149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523项,生成年度检查任务520项,开展日常巡查1086次,公示执法案件987件,联合检查数37项,联合抽查占比15.5%。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用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主动移送案件,有效防止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2021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2起,10起被立案侦查,未出现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准确录入执法人员信息,并为9个执法单位办理执法证件数167个。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监督工作,先后对8个县直执法单位和2个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共抽卷51本,其中行政处罚43本、行政确认4本、行政裁决4本。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行政执法部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印发《安远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试行)》,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余家,发现隐患352余处,整改完成352余处,警示约谈企业3家,有力打击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督、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四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乡(镇)基层行政审批和执法力量改革,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完善指挥协调机制,配齐配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政府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畅通人大、政协监督渠道,2021年来,共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63件、政协提案45件,办理答复率100%,书面反馈满意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6起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全部组织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并按期答辩,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无被法院判决为失信情况。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安远县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落实。2021年,共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2196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2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制定《安远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2021年安远县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印发《2021年安远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修订2021年安远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依托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信用分类监管,印发《安远县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以及“红黑榜”发布机制,推动“信用安远”建设。

(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召开专题学习会专项学习,并就运用和推广宣传进行布置。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分流化解矛盾解封,完善网格矛盾信息采集机制,健全乡、村两级信息采集网络,加强对特殊群体和敏感时期的信息采集。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坚持专项化解、日常化解和定期化解相结合。2021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482件,化解3411件,化解率达97.9%;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1起,发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奖代补”资金4.79万余元。

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印发《安远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县政府全面集中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实行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对外统一以县级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同时,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代收点,做到全覆盖,“零距离”服务群众。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机制,先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立案受理7件,未办结1件,办结6件,其中调解3件、驳回1件、撤销1件、维持1件。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对标对表省、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示范化建设要求和“双示范”工程建设要求,建成版石、三百山两个法律服务平台示范站。扎实推进全县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县“三台融合”共录入信息6552条,数据录入及时、完整、准确。组建县级法律顾问团,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等组成的“法律顾问”人才库,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全县律师共办理案件520件,其中刑事辩护176件,法律援助344件,代写法律文书862 份,解答法律咨询1268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为党政机关企业单位担任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约75家。

四是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建设,构建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的工作格局。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成人民调解组织204个,其中乡(镇)级调委会19个,村(居)级调委会17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0个,调解员1039个,打造安远“老黄工作室”1个、安远县不动产权属争议调解中心1个,构建了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强强联合的工作格局。加强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确保村(社区)专职调解员不少于1人,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专职调解员不少于2人,实现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全覆盖。截至目前,行政调解案件总数220件,调解成功207件,调解成功率为94%,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78万余元,未发生民间纠纷转化为民商事案件、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乡(镇)之间、部门单位之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程度不同,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存在一定差距。

(二)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多数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专业性人员比较匮乏,制约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法治素养培训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普遍开展法治意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领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敬畏与尊崇,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机制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年度述职和报告制度,开展履职督查和工作督查,不断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中共安远县委  安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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