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远县人民政府同意,安远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安远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和执法主体,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安远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远县人民政府同意,安远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安远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和执法主体,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安远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