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最新公告

X2JX202105070028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来源:安远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5-13 09:15:22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1. 举报安远县天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长沙水电站和天长水电站)电站建成后造成大面积良田损害和河堤塌方,造成2006年、2008年和2019年上游的村庄被淹没。


2. 举报赣州红砂岩公司破坏国家公益林。租用长沙乡小山村石碧湖钟元振卷头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用来非法开采红砂岩石才场,造成卷头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破坏。对下迳虎形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非法开采红砂岩,下迳虎形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全部阔叶林造成严重破坏。


3. 举报石板加工厂在长沙乡长沙村大舍下一百多亩农田堆放石头和做石板加工厂。

二、交办信访件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环境信访问题第三十一批转办,由安远县人民政府承办,5月8日收到,5月10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请求调查处理长沙水电站和天长水电站、赣州红砂岩公司、石板加工厂等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1. 长沙水电站和天长水电站基本情况:

长沙水电站(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安远县天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长沙水电站)坐落在濂江河干流上,位于安远县长沙乡长沙村,地处长沙乡长沙村的长沙大桥上游300m处,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河床式水电站,总装机2000 kW。电站有一座拦河坝,坝型为橡胶坝,最大坝高10.40m(其中橡胶坝坝高3.5m),坝长123m,总库容为445万方。

天长水电站(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安远县天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天长水电站)坐落在濂江河干流上,位于安远县长沙乡渡屋村,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河床式水电站,总装机1140kW。电站有一座拦河坝,坝型为橡胶坝,最大坝高7.7m(其中橡胶坝坝高3.5m),坝长98m,总库容为310万方。

2. 赣州红砂岩公司基本情况:信访人举报的赣州市红砂岩公司全名为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为建筑用砂岩石材开采、加工和销售。公司在安远县长沙乡长沙村建有一家采石场和一处板材加工厂,信访件中所反映问题为赣州市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的产业之一,采石场注册名为“安远县长沙乡长沙村建筑用砂岩矿”。

3. 石板加工厂基本情况: 石板加工厂注册名为“安远县鑫丰石材经营部”,成立于2018年1月30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726MA37PQN967,法定代表人为王喜桂,是一家将红砂岩荒料进行切割的板材加工企业。,是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的产业之一。

五、调查核实情况

1. 长沙水电站和天长水电站问题调查核实情况:5月10日,安远县水利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会、长沙乡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走访了渡屋村、筼筜园当村村民、村干部,并采取现场查验、调取资料等方式,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长沙、天长两座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均由赣州市水利局批复(赣州市水利地电字〔2004〕33号、34号),并由县发改委批准立项(安计字〔2004〕56、57号),同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合规性手续方面齐全。上述两座电站工程分别于2004年开工,2008年5月由赣州市水利局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并下达竣工验收鉴定书(赣市水利建管字〔2008〕52、53号)。工程建设过程对库区淹没范围内耕地、房屋按国家水利部征地移民要求征收,即耕地5年一遇洪水标准、房屋10年一遇洪水标准征收,并按当时国家标准进行了征收补偿,建设手续符合法律规定。信访件中提及淹没耕地及河堤问题,据调查,该电站洪水5年一遇涉及耕地、10年一遇涉及房屋范围均已征收,2006、2008、2019年为安远有水文记录以来几次较大规模洪水年,2006年、2008年洪水标准约20年一遇、2019年约30年一遇洪水标准,超过设计标准,并且当年电站已按防汛指挥部要求,全面开闸放水,部分耕地及河堤被淹属不可抗拒原因,已对受淹耕地进行了补偿。安远县天盛水电公司管理的长沙、天长水电站,建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环境影响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信访反映“自长沙乡电站和天长电站建成发电后,破坏良田、沿河两岸的河堤”问题不属实。

2. 赣州红砂岩公司采石场问题调查核实情况:5月10日,安远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长沙乡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现场查验、调取资料等方式,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该采石场已已取得采矿许可、林地占用、环评、安全生产等手续,属于合法矿山。矿山使用林地名为“铁精潭脑”,该林地2005年区划为省级公益林。2016年3月,经省林业厅批准,调整为非省级公益林,并审核批准为矿山用地,核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信访反映“破坏国家公益林”问题不属实。

3. 赣州红砂岩公司石板加工厂问题调研核实情况: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以流转的方式租赁农户土地用于建设板材加工厂和堆放石料,共占用三个地块,54.5亩。其中:一般耕地20.94亩、基本农田4.39亩、旱地12.46亩、林地16.47亩、草地0.24亩。占用土地以搭建临时铁皮棚和堆放毛坯石料为主,没有永久性建筑,未办理用地许可手续。信访反映“ 一百多亩农田堆放石头和做石板加工厂”问题部分属实。

六、存在问题

1. 长沙水电站和天长水电站存在问题:两座水电站开闸放水淹没周边的房屋和耕地都已征收,征地建设时间较为久远,当地部分村民对情况不了解。不了解当时的相关政策。

2. 赣州红砂岩公司采石场存在问题:矿山使用林地曾经区划为省级公益林,调整为非省级公益林,并审核批准为矿山用地后,并未及时让群众知晓。

3. 赣州红砂岩公司石板加工厂存在问题:

(1)材加工厂未办理用地许可手续,用于搭建临时铁皮棚和堆放毛坯石料。

(2)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沉淀池产生的泥渣堆放不规范,部分区域未采取临时覆盖防护措施,沉淀池未及时清淤,导致沉沙功能降低,防渗设施不完善,存在污水渗漏隐患。

七、处理整改情况

1. 长沙乡电站和天长电站问题处理整改情况:责成安远县天盛水电公司管理的长沙、天长水电站加强电站管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汛、水环境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长沙人民政府向当地村民做好答疑解释工作,消除村民的担忧和顾虑。

2. 赣州红沙岩公司采石场问题处理整改情况:长沙人民政府向当地村民做好答疑解释工作,消除村民的担忧和顾虑。

3. 赣州红沙岩公司石板厂问题处理整改情况:

(1)对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板材加工厂违法用地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用地行为。

(2)责成建筑用砂岩矿扩大沉淀池面积,对废料堆放区采取临时覆盖措施。

(3)责成板材加工厂及时对沉淀池进行清淤,增强沉沙、防渗功能。

(1)要求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停止违法用地行为,及时搬离石料、复耕农田、恢复林地。

(2)现场责成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对石板厂进行整改,采取临时覆盖措施规范堆放泥渣,对沉淀池进行清淤,恢复沉沙功能,并进一步完善防渗设施。

八、问题解决情况

1. 长沙乡电站和天长电站问题解决情况:长沙、天长水电站两座电站负责人已表示完全服从县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局、水利部门及当地政府调度管理,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长沙乡人民政府已向当地村民进行政策解释工作。

2. 赣州红沙岩公司采石场问题解决情况:长沙人民政府已向当地村民做好答疑解释工作。

3. 赣州红沙岩公司石板厂问题解决情况:

(1)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正在搬离石料,下一步进行农田复耕、林地恢复。

(2)目前,安远县鑫丰石材经营部正在按要求采取临时覆盖措施规范泥渣堆放,清理沉淀池泥渣及加强防渗设施建设,预计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5月13日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信访件与第三十一批编号X2JX202105070015信访件部分内容重复投诉。

附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2021年5月13日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截至2021年5月12日

个案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不属实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X2JX202105070028

 

 

 

 是 

 否 是 

0 

 

  0 

 0

 

  0 

 

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新浪微博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