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县检察院在融媒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我县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自2018年11月《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县检察院深刻理解该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价值功能,切实发挥主导作用,不断更新办案理念,积极探索规范高效办案模式,在适用范围上下功夫,在适用过程上严把关,在适用质量上促提升,实现“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适用”,为良法善治贡献检察力量。
现场声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陈雪光: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案件255件32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总人数的96.56%。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确定形量刑建议和确定刑采纳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