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开项目主要信息,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安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建设项目
(2)项目选址:安远县欣山镇
(3)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其中实验用房2400平方米,业务,办公用房1100平方米,附属服务设施用房600平方米及设备购置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397975777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博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上饶大街209号滨江荟小区8#商业办公楼604室
联系人:祖工联系电话:1587065614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现场踏勘及有关资料收集→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环境调查、监测与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和生态保护对策分析→编写环评报告书(送审本)→技术审查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报批本)
(2)主要工作内容:
①通过调查和监测,了解评价区内的环境质量现状,全面收集现有环境资料,依据项目可研报告等资料,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通过工程分析,掌握项目的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其特征,计算项目污染物排放源强及可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②依据环评技术导则确定的影响预测模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根据对项目的工程分析和预测评价结果,论证本工程的产生的污染和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进一步控制污染,减缓和消除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
③在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上,分析本项目运营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选址和拟建项目平面布置的合理性,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可行的环保依据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的内容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1)公众意见的内容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公众的意见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百度云盘下载网址:https://pan.baidu.com/s/1etYAb9z-Z7BR_eDXldAmqg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主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直接向建设单位即安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3979757776
(2)向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即江西博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
联系人:祖工联系电话:15870656146
安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