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我省作为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省(区)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根据《实施方案》,自2024年起,我省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
在招生录取方式方面,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分专业(类)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