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73 号建议答复的函
唐森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九龙路公路住宅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我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九龙路公路住宅小区进行勘查,小区存在墙面脱落的安全隐患,路面坑洼不平,水沟排水不畅等情况属实。今年我县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和范围已确定并已组织实施,我局将向上级建议把九龙路公路住宅小区纳入后续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实施改造。
附: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
唐森春 |
通讯地址及 联系电话 |
石塘社区居委会 15070186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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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关于将九龙路公路住宅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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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编号 |
第 73号 |
建议分类 A1 A2 A3 B1 B2 C1 C2 |
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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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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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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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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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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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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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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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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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建议分类务必按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2.必须代表本人签名;3.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本人填写后,寄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承办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