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远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县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全县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县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做好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推荐评选工作;
(五)指导全县各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春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副主任:叶风光 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会长
曾庆波 县人社局局长
欧阳为江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唐世胜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成 员:李汉林 县人社局副局长
陈永红 县总工会副主席
钟启平 县工商联秘书长
涂 微 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县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县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李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三方委员会不刻制印章,由县人社局代章。
安远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时撤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