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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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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1612
     录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一)矿业产值

(二)矿产资源现状

(三)勘查现状

(四)开发利用现状

(五)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二、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与评估

(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二)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三、形势与要求

(一)矿产资源形势

(二)要求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规划目标

(二)2025年展望

第三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一)区域综合分区与勘查开发的主要方向

(二)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三)勘查开发基地与矿业经济区建设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二)调查评价与勘查重大工程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

(二)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

第四章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一、矿山开发利用保护与转型升级

(一)开采总量调控

(二)矿山结构调整

(三)矿山“三率”管理

二、节约集约与循环经济

(一)采矿产生的废石利用

(二)选矿产生的尾砂再利用

(三)矿山废水循环利用

三、矿业延伸产业发展

四、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三)重点治理区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第六章绿色矿业发展

一、加快绿色矿业发展

二、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三、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第七章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落实上级规划矿业权设置区划

(一)探矿权设置区块

(二)采矿权设置区块

二、本级矿业权设置区划

(一)砂石粘土类矿产集中、允许、备选开采区的设置

(二)砂石粘土类矿产采矿权设置

三、矿业权设置区划管理

第八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妥善解决已设矿业权与各类保护区的重叠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安远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9号)等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以及《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地方法规和有关文件,编制《安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江西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指导安远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范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期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规划》适用于安远县所辖行政区域,面积2349平方千米。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安远县位于江西省南部,行政区划隶属赣州市。县域东连会昌、寻乌,南界定南,西临信丰,北接于都、赣县。地理坐标:东径115°9′52″~115°37′13″,北纬24°52′18″~25°36′52″,县域面积2349平方千米。寻全高速东西方向横穿,宁定高速南北方向纵贯,交通便捷,区位优越。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一)矿业产值

2015年,安远县矿业产值及其延伸产业的总产值9.21亿元,占本行政区工业产值的17.57%。其中,矿业产值为2.33亿元(采掘和采选及采选(冶)企业产值为2.28亿元、地热矿泉水企业产值为0.05亿元);矿业延伸产业产值为6.88亿元(稀土稀有稀散分离冶炼提取加工业为6.38亿元、地质(地热)旅游产业为0.5亿元)。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利税值0.14亿元,占安远县利税的5%,矿山企业从业人数约3000人。

(二)矿产资源现状

安远县位于武夷山成矿带与南岭成矿带的结合部位,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的有钼矿、电气石离子型稀土,矿产资源分布一般的有,铍、铅、锌等矿产资源潜力大的有地热、矿泉水资源等。

截至2015年底,我县已发现的矿种主要有地热水、钼、稀土、高岭土等23种,查明资源储量的18种;列入资源储量表的矿产地22处,其中大型1处,中型2处,小型19处。

安远县保有资源储量矿种占全省30%以上的有:电气石、钼矿。1%以上的有:铍、稀土、矿泉水。主要矿产的资源储量见专栏1-1。

专栏1-1  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一览表

序号

矿产名称

矿产地数(处)

大中型矿产地数(处) 

资源储量单位

保有资源储量

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比例(%)

1

地热水

1

 

立方米/日

-

2

1

 

矿石亿吨

0.0279

3

1

 

铜万吨

0.0111

4

(伴生)

 

 

铜万吨

0.1517

5

1

 

铅万吨

0.2732

6

(共伴生)

 

 

铅万吨

7

1

 

锌万吨

0.2076

8

(共伴生)

 

 

锌万吨

9

1

1

钼万吨

10

1

 

金吨

0.1914

11

(伴生)

 

 

金吨

0.081

12

(伴生)

 

 

银吨

0.1079

13

(伴生)

 

 

BeO吨

1.3929

14

稀土

REO万吨

15

硫铁矿

1

 

矿石万吨

0.4054

16

长石(共伴生)

 

 

矿石万吨

0.0159

17

电气石

1

 

电气石千克

100

18

脉石英

1

 

矿石万吨

0.0485

19

高岭土

1

 

矿石万吨

0.0058

20

水泥用辉绿岩

1

 

矿石万吨

0.0209

21

饰面用石材

1

 

矿石万立方米

0.0076

22

矿泉水

1

 

立方米/日

2.1107

本县矿产资源的主要特点:一是主要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已查明离子型稀土矿资源主要分布在稀土矿产国家规划矿区内,钼矿集中在园岭寨矿区。二是新发现有新塘、黄背、双芫等30摄氏度以上的地热水资源地,为本县温泉旅游休闲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三是电气石资源为本县特色矿种,具有开发利用潜力。四是铅、锌、铜、锡等金属矿化异常明显、矿点布较分散,具有较大找矿空间远景。

(三)勘查现状

截止2015年底,全县设置有探矿权 31个,其中详查及以上3个。勘查总面积226.96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9.66%。部级发证1个,勘查矿种为矿;省级发证30个,其中铂矿1个,金矿3个,钼矿3个,铜矿12个,铅矿2个,锡矿1个,硫铁矿2个,水泥配料用泥岩1个,钽矿1个,陶粒用粘土1个,银多金属矿2个,萤石1个。

已有探矿权主要分布在鹤仔—天心一带,龙布—双芫少量。

(四)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15年,全县已利用矿种有稀土、钼、铅、锌、金、银、铜、地热水、矿泉水、陶瓷土、电气石、硫铁矿、水泥用辉绿岩、饰面用花岗岩、脉石英、长石等16种,已开发利用的矿产地16个。未利用矿产地6处,其中稀土矿产地4处,铍铅锌矿产地1处,铜多金属矿产地1处。

截至2015年底,本县现有采矿权68个,总面积34.69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1.47%。其中大型矿山1个,中型矿山4个。按发证权限分,省级发证17个,市级发证5个,县级发证46个。按矿种分,稀土矿10个,钼矿1个,铅锌矿2个,地热与矿泉水2个,陶瓷土、饰面用板岩、脉石英、电气石、水泥用辉绿岩各1个;县级发证砖瓦用页岩8个,砖瓦用粘土15个,建筑用石料23个。2015年,本县68个矿山企业有28个正在生产,40个停产,全县开采总量为270.09万吨。其中:采选冶矿山年产矿石量161.83万吨、采掘露采矿山年产矿石量89.96万吨、地热矿泉水等液体矿产年产矿石量18.30万吨。

(五)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本县在长期的采矿活动中,积累了一定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采矿活动造成地形、地貌景观、植被、耕地的破坏和损毁,厂矿设施、固体废弃物的堆放、地面塌陷及次生地质灾害等造成的土地占用和损毁等。

截至2015年底,累计矿山占用和损毁的土地总面积为2398.33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为1330.23公顷。剩余还需治理恢复的矿山占用和损毁的土地总面积为1194.33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27个、面积510公顷,104个非法开采稀土矿点326.23公顷。

截至2015年底,安远县矿山累计占用及损坏土地面积689.2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为529.2公顷。剩余还需复垦的矿区土地面积393.2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233.2公顷。

截至2015年底,剩余还需治理的废石堆放量为147.7万吨,尾砂存放量为305.1万吨。

二、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与评估

(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1、矿业产值

2007年,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产值为5.29亿元(其中矿业产值为1.76亿元),二轮规划指标为2015年实现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达到14.18亿元。2015年实际完成的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产值为9.21亿元(其中矿业产值为2.33亿元),完成率64.95%,在总体经济形势趋缓态势下,矿业经济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依然保持一定水平。

2、基础地质调查

本县基础地质调查完成情况见专栏1-2。

专栏1-2 基础地质调查完成情况表

基础地质调查项目名称

累计覆盖率(%)

二轮规划指标完成率(%)

备注

2007年底前

二轮规划指标

2015年实际

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100

1:5万区域地质调查

100

1:5万矿产地质调查

58.91

1:5万水工环地质调查

0

0

0

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

0

0

100

1:5万矿产地质调查和水工环地质调查外,本县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较高。

3、矿产资源勘查

二轮规划期间,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数31项,累计投入各类资金0.53亿元,新发现矿产地2处,其中新增大中型矿产地1处。新发现矿产地和主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见专栏1-3。

专栏1-3  二轮规划期间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

矿种

计量单位

二轮规划预期指标

2008-2015年实际

完成率(%)

备注

矿产地

2

2

100

其中新增大中型矿产地

2

1

50

主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

稀土

REO万吨

金属万吨

地热水

立方米/日

4、开采总量调控

二轮规划期间,矿山开采完成的总量调控情况见专栏1-4。

专栏1-4  二轮规划期间主要矿种采总量调控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

2015年矿山数(个)

计量单位

2007年产量

2015年规划目标

2015年产量

2008-2015年平均产量

备注

开采总量

68

矿石万吨

约束性指标矿产

稀土

10

REO吨

矿石万吨

金属矿产

1

矿石万吨

2.4

6.5

0

1.428

2014年停产

铅锌

2

金属万吨

0.14

0.35

0

0

2008年至今未生产

矿石万吨

46.45

116

0

0

1

金属万吨

0.003

0.065

0

0.0047

2012年至今停产

矿石万吨

2.65

57.35

0

4.17

化工原料矿产

硫铁矿

1

矿石万吨

0

0.56

0

0

2008年至今未生产

水泥建材类矿产

水泥用辉绿岩

1

矿石万吨

0

0

0

0

2008年至今未生产

饰面用板岩

1

矿石万吨

0

0

0

0

2008年至今未生产

陶瓷类矿产

陶瓷土(瓷石)

1

矿石万吨

0

16

0

0.089

09年筹建,10年生产0.625万吨

其他非金属矿产

电气石

1

矿物万吨

0.02

0.08

0

0

2008年至今未生产

矿石万吨

0.095

0.38

0 

0 

脉石英

1

矿石万吨

0

0

0

0 

2008年至今未生产

砂石粘土类矿产

建筑用石料

23

矿石万吨

75

160

81.42

120

砖瓦用粘土(页岩)

23

矿石万吨

101

135

8.54

12

液体矿产

地热水

1

流量万吨

18

18

18

18

矿泉水

1

流量万吨

0.09

0.18

0.3

0.3

稀土氧化物(REO)年总量控制指标吨(约束性)。2015年生产稀土氧化物(包括高速公路建设压覆回收)吨,二轮规划期间,年均在吨左右,达到规划指标要求。

其它矿种开采受矿业经济形势影响或二轮指标过高,未达到预期开采目标。

5、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建设

2007年矿山总数为64个,均为小型矿山, 2015年实际矿山总数为68个,大中型矿山实际比例为7.35%。二轮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见专栏1-5。

专栏1-5    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表

名称

单位

2007年现状

二轮规划指标

2008-2015年实际完成

完成率(%)

指标属性

矿山结构

矿山总数

64

60

68

88.23

预期性

其中大中型矿山数

0

9

5

55.55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15

7.35

49

预期性

矿产地储备数

0

0

预期性

绿色矿山

0

0

预期性

二轮规划期间矿山总数超过规划指标,主要是因为支持农村土坯房改造需求而增加的砂石粘土矿山。在矿山结构调整上存在差距,未达到二轮规划指标。未设置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

6、矿山“三率”指标

二轮规划期间,矿山“三率”完成情况见专栏1-6。

专栏1-6    二轮规划“三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三率”指标

方式

2015年矿山数

代表矿种

2007年现状

2008-2015年指标

2015年实际

完成率(%)

备注

采矿回

采率(%)

无爆破露采

50

陶瓷土、砖瓦用粘土(页岩)、脉石英、饰面用石材

90

90

100

100

22个砂石粘土矿山在生产

有爆破露采

1

钼、建筑用石料

90

92

停产

薄矿体坑采

4

铅锌、铁矿、硫铁矿

82

85

停产

厚矿体坑采

1

电气石

82

85

停产

平均

86

88.5

92

选矿回收率(%)

磁选

1

82

85

停产

浮选

5

铅锌、钼、电气石、硫铁矿

75

80

停产

采选冶联合

10

4个矿山生产

平均

72

77

76

综合利用率(%)

共伴生回收

3

金、银、铜

60

停产

因矿业经济形势影响,除部分稀土矿山和砂石粘土矿山正常生产外,其它金属及非金属矿山基本停产。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2008年-2015年,全县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3个,投入资金5800万元,均为财政资金。完成情况见专栏1-7。

专栏1-7 二轮规划期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07年累计治理面积

2008-2015年新增规划指标

2008-2015年新增实际完成面积

完成率(%)

指标

属性

1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

公顷

600

231

604

261

预期性

2

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

公顷

-

225

494

219

约束性

3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231

225

225

100

约束性

4

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191

185

185

100

预期性

在治理过程中,采取宜工则工、宜建则建、宜林则林等治理方式,进行了安远城北工业园区的建设。

二轮规划实施以来,加强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障机制建设,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要求,累计存储保证金1335万元。

(二)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二轮规划实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地质找矿难度加大,商业性探矿权地质勘查投入下降明显。

2、矿业结构与产业布局不尽合理,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3、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调查不细,需要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形势与要求

(一)矿产资源形势

当前,国内外矿业正处于深度调整期,矿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矿业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全球矿业仍处于下行通道,主要矿产品需求疲软,部分矿种产能过剩,矿产品价格低位运行,矿业发展压力巨大,矿业经济曲折中复苏。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国基本资源国情没有变,资源在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总体态势没有变。“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上中高端水平,资源维持中高位需求。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繁重,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管理改革任务紧迫。

“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将向中高收入发展时期和工业化中后期阶段迈进,将是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预期GDP年均增速8.5%左右,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将对我省矿产资源需求产生较大的拉动效应,主要矿产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同时,我省优势矿产资源储量消耗过快,紧缺和能源矿产供需矛盾突出,新增资源储量增速放缓,资源接续后备勘查基地紧张,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

“十三五”时期,是安远县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实力的重要机遇期,是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动力转换的关键转折期,是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面冲刺期。在这一发展阶段,既面临重要机遇和有利条件,孕育着巨大的发展潜能,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到2020年,安远县经济实力明显提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8.3亿元,年均增长达11%;转型升级卓有成效,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竞争优势更加突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矿产资源集约节约效率大幅提高。

(二)要求

1、“富裕新安远”要求全力抓好主攻工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积极引导关联产业集中布局,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集中,发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发光材料、稀土合金、稀土催化剂产品,逐步形成和完善钼金属产品加工产业链。积极推进电气石、瓷土、饰面板材矿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矿产品产业集群。

2、“开放新安远”要求倾力打造旅游名片、推动旅游融合发展,依托丰富的生态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旅游资源,培育壮大三百山生态旅游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地质遗迹调查,推进三百山温泉养生中心等基地建设,统筹开展孔田新塘、双芫合头等温泉区的整体开发建设,鼓励以温泉资源为主题,开展多组合、多形式的健康医疗养生服务,促进旅游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着力把我县打造成全国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中国南方地区重要的养生基地,深港地区饮水思源的溯源地。

3、“秀美新安远”要求坚持走绿色崛起之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安全生态屏障,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真正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走出一条具有安远特色的“生态+”、“绿富美”发展之路,争做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样板”、“排头兵”。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战略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同步小康”的总体目标,严格遵守市委“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发展路径,纵深推进“一个统领、五大战略”,突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矿产品产业集群、倾力打造旅游名片、始终坚持绿色崛起等重点工作,奋力建设开放富裕秀美新安远,努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发展

立足经济社会和矿业发展需求,以增强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为目的,统筹勘查开发布局,增强资源供给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发展稀土、钼、地热等优势产业,加强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安全保障水平。

2.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加快找矿突破,提升工艺水平,发展高新矿业,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矿山废物排放,增强区内矿业科技实力、发展动力和竞争活力。

3. 坚持转型升级,实现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优化矿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实现矿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区内矿业的特色发展,实行差别化管理,促进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4. 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倡导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引导矿山实现无尾排放,按照“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推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5. 坚持交流合作,实现开放共赢

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和参与“长江经济带”、“赣南原中央苏区”的区域合作,深化“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区内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参与国内外矿业市场,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

6. 坚持共享发展,实现矿地和谐

坚持服务民生优先,政策举措向群众利益倾斜。推行矿地和谐,共享矿业发展成果,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规划目标

1、矿业产值目标

2020年,预期全县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达到25.75亿元,年增长率约22%。其中矿业产值为7.3亿元。详见专栏2-1。

专栏2-1         矿业产值预期性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07年

2015年规划

2015年完成

2020年预计

备注

矿业及延伸产业产值

5.29

14.18

9.21

25.75

矿业产值

采选和采选冶企业

1.77

5.35

1.96

5.74

地热矿泉水企业

0.11

0.05

0.09

建筑石料和砖瓦企业

1.45

0.32

1.47

小计

1.77

6.91

2.33

7.3

矿业延伸产业产值

稀土冶炼加工业

钼冶炼加工业

2.45

电气石加工业

1

地质(地热)旅游产业

0.5

1

小计

18.45

2、基础地质调查目标

本县基础地质调查工作2020年主要预期性指标见专栏2-2。

专栏2-2             主要基础地质调查预期性指标表

工作类别

2015年累计覆盖率(%)

新增图幅数(幅)

新增调查面积(平方千米)

2020年规划累计覆盖率(%)

1:5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

58.91

2

127.88

64.36

1:5万水文地质调查地质灾害修测

-

1

24.09

100

1:5万土壤质量地球化学调查

0

14

469

耕地园地全覆盖

3、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根据上级规划在本县部署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2020年新增矿产地、主要矿种新增资源储量等预期性指标见专栏2-3。

专栏2-3  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预期性指标

项目

计量单位

2015年底

保有

2008-2015二轮期间新增

2020年预期新增

备注

新增矿产地

2

4

新增大中型矿产地

1

2

主要矿种新增资源储量

稀土

REO万吨

高岭土

矿石万吨

1

0

晶质石墨

矿物万吨

-

0

矿泉水

立方米/日

0

地热水

立方米/日

0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2020年,预期全县矿山开采总量为629.5万吨,约束性指标稀土氧化物吨,见专栏2-4。

专栏2-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指标

项目

2015年矿山数(个)

计量单位

2015年产量

2008-2015年平均产量

2020年预计产量

2020年矿山数(个)

开采总量

68

矿石万吨

约束性指标矿产

稀土

REO吨

矿石万吨

金属矿产

1

矿石万吨

0

1.428

2

1

铅锌

2

金属万吨

0

0

0.22

2

矿石万吨

0

0

73

1

金属万吨

0

0.0047

0.1127

1

矿石万吨

0

4.17

100

化工原料矿产

硫铁矿

1

矿石万吨

0

0

5

1

水泥建材类矿产

水泥用辉绿岩

1

矿石万吨

0

0

1

1

饰面用板岩

1

矿石万吨

0

0

0

0

陶瓷玻璃类矿产

陶瓷土(瓷石)

1

矿石万吨

0

0.089

25

8

其他非金属矿产

电气石

1

矿物万吨

0

0

0.15

1

矿石万吨

0

0

1

脉石英

1

矿石万吨

0

0

1

1

砂石粘土类矿产

建筑用石料

23

矿石万吨

81.42

120

200

19

砖瓦用粘土(页岩)

23

矿石万吨

8.54

12

20

9

液体矿产

地热

1

流量万吨

18

18

30

2

矿泉水

1

流量万吨

0.3

0.3

1.5

1

5、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2020年,预期矿山数量不超过54个,矿山总数相比2015年减21%,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5.92%以上,新建绿色矿山17个以上,见专栏2-5。

专栏2-5    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发展指标

   

单位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指标属性

矿山结构

矿山

68

54

预期性

其中大中型矿山数

5

14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7.35

25.92

预期性

矿产地储备数

0

0

预期性

绿色矿山

0

17

预期性

6、矿山“三率”目标

2020年,矿山“三率”约束性指标为:开采回采率达标率90%以上,选矿回收率达标率8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标率55%以上,见专栏2-6。

专栏2-6      矿山“三率”约束性指

矿山“三率”

代表性矿种

2015年现状(个、%)

2020预计(个、%)

矿山数

达标矿山数

达标率

矿山数

达标矿山数

达标率

开采回采率

铁、铅锌、钼、硫铁矿、电气石、陶瓷土、脉石英、砂石粘土

56

22

100

44

40

≥90

选矿回收率

稀土、铅锌、钼、电气石、

17

4

100

14

12

≥80

综合利用率

金、银、铜

3

停产

3

2

≥55

7、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目标

2020年,预期新增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1171.93公顷,其中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836.23公顷。

新增矿区土地复垦面积233.2公顷,其中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面积233.2公顷。见专栏2-7。

专栏2-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07年前累计治理

2008-2015年间完成

2015年底前剩余需治理

2016-2020年间预计

指标

属性

1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

公顷

600

604

1194.33

1171.93

预期性

2

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

公顷

-

494

836.23

836.23

约束性

3

矿区土复垦面积

公顷

231

65

393.2

233.2

约束性

4

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191

45

233.2

233.2

预期性

(二)2025年展望

展望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矿业延伸产业进一步提高和发展,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应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区域综合分区与勘查开发的主要方向

安远县位于上级划定的赣中南地区的宁都-三南区的东南部,面积2349平方千米。区内矿业经济较发达,是赣州市重要的稀土、地质(地热旅游)产业基地。同时,电气石、钼矿、高岭土和晶质石墨矿具较大的找矿和开发远景。

规划期间,一是:加大金、铂、锡、高岭土、油页岩、晶质石墨和矿泉水等矿产的找矿力度;二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发光材料、稀土合金、稀土催化剂产品并逐步形成,完善钼金属产品加工产业链并积极推进电气石、瓷土、饰面板材矿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矿产品产业集群;三是:统筹开展孔田新塘、双芫合头等温泉区的整体开发建设,鼓励以温泉资源为主题,开展多组合、多形式的健康医疗养生服务,促进旅游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培育壮大三百山生态旅游产业集群;四是:坚持走绿色崛起之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安全生态屏障,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真正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2020年矿业及延伸产业预期实现产值25.75亿元。

(二)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依据安远县矿产资源区域分区勘查开发方向,以分区内优势和特色矿种为重点,以现有资源和产业为基础,结合本县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和当地市场对矿产品需求,来规划各分区的勘查开发的目标,并进行勘查开发总体布局。见专栏3-1

专栏3-1   区域综合分区勘查开发主要目标勘查开发总体布局一览表

区域综合

分区

勘查开发主要目标

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重点勘查区

基地与矿业经济区

重点矿区

赣中南地区宁都-三南区安远片区

勘查目标:新增资源储量:稀土(REO)万吨、高岭土500万吨、晶质石墨1万吨、矿泉水300立方米/日、地热水1500立方米/日、大中型矿产地2

开发目标:预期年产稀土(REO)吨、钼矿3740吨、地热水30万吨/年

预期产值: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25.75亿元

落实市1:安远-定南石墨、地热重点勘查区

落实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1个:三南-安远稀土产业基地

落实国家级重点矿区1个:安远中、重稀土矿区

落实省级重点矿区1个:安远县园岭寨钼矿区

(三)勘查开发基地与矿业经济区建设

根据安远县矿产资源区域综合分区的勘查开发方向、目标与重点工作布局,结合现有优势和特色矿种的资源和产业,加大勘查开发基地与矿业经济区的建设力度。落实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1个。见专栏3-2。

专栏3-2    安远县基地与矿业经济区建设一览表

区域综合分区

基地或矿业经济区名称

类别

面积(Km2)

矿种

勘查开发

2015处现状

2020年预期目标

赣中南地区宁都-三南区安远片区

三南-安远稀土产业基地安远基地

国家级

稀土

保有资源储量:稀土氧化物量万吨

大中型矿产地

年处理矿石量:

万吨

产值:亿元

新增资源储量:

稀土氧化物量万吨

新增大中型矿产地:

预期年处理矿石量:万吨

产值:亿元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1、重点调查评价区

本行政区内未部署重点调查评价区。

2、重点勘查区

根据安远县成矿地质特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以及找矿区划等成果,结合上级规划的勘查方向,落实市级重点勘查区1处:安远-定南重点勘查区,面积367.54平方千米。详见专栏3-3

专栏3-3    安远县重点勘查区规划一览表

名称(含主攻矿种)

类别

区内面积(Km2

预期成果

安远-定南晶质石墨、地热

367.54

新增矿产地数:2个,其中大中型1个

新增资源储量:晶质石墨1万吨、地热1500立方米/日

重点勘查区主要管理措施:

(1)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提高研究程度,降低找矿风险。       

(2)优先出让探矿权,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3)鼓励矿权、资本、技术以各种形式进行合作,鼓励现有矿业权进行自愿依法有序整合。             

(4)推进勘查技术创新,鼓励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二)调查评价与勘查重大工程

1、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的重大工程

落实省级规划在本行政区部署的基础地质调查工作:

(1)安西幅(G50E017005)隘高幅(G50E018005)1:5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县域内面积127.88平方千米。

(2)开展安远县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面积469平方千米。

(3)开展安远县红层盆地油气地质调查。

(4)开展安远虎岗-孔田地热调查评价项目。

2、部署本行政区的勘查重大工程

(1) 加强孔田新塘-双芫合头地热水调查评价的勘查找矿工作,服务于当地旅游产业。

(2)开展江西省安远鹤仔晶质石墨矿预查争取2019年末取得晶质石墨等新型材料的找矿突破。

(3)开展江西省安远县拗上瓷土矿和江西省安远县板寮坑瓷土矿普查,争取2019年末取得瓷土矿的找矿突破。

(4)开展江西省安远县下魏矿泉水普查提高当地饮用水的保障能力。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

1、重点矿区

指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所划定的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区域资源开发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矿产地和矿集区。

落实和细化国家规划矿区1个、省级重点矿区1个,总面积313.98平方千米。见专栏3-4

专栏3-4  安远县重点矿区一览表

区域综合分区

面积(平方千米)

主要内容

三南-宁都区(赣中南区)

安远中、重稀土矿区(安远部分)

国家规划矿区

保有资源储量:万吨

开采年总量:万吨

其它:

安远县园岭寨钼矿区

省级重点矿区

8.96

保有资源储量:万吨

开采年总量:万吨

其它:

重点矿区主要管理措施:

1、国家规划矿区内要统一规划保障矿山合理布局;提高勘查开发准入门槛,促进资源规模开发集约利用,鼓励矿山重组兼并,做大做强;优化资源配置,保护性开采的钨、稀土等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矿业权投放及开采指标优先向国家规划矿区配置;加强重点监管,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有序;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2、省级重点矿区要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和保护工作。区内新建矿山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原则要求,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低水平开发企业进入;已有矿山以优化矿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为目的,鼓励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矿产资源配置上优先向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

2、矿产地储备矿区(保护与储备区)

规划期间,安远县未划定矿产地储备矿区。

3、限制开采区

落实上级规划在本区划定的限制开采区(即限制勘查开采区)共2处,涉及本县范围面积平方千米,为稀土资源分布区,见专3-5。

专栏3-5  安远县限制开采区一览表

编号 

限制开采区名称

面积

(平方千米)

依据

备注

CX01

安远岗下稀土限制开采区

稀土资源分布区

面状

CX02

信丰安西稀土限制开采区

稀土资源分布区

面状

管理措施: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投入为主。二是加强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区内如需设置稀土矿的采矿证,需经严格论证和批准后,进行规模开发。三是在不影响稀土矿保护的基础上,其他矿种可以进行开发。

4、禁止开采区

第三轮规划划定的禁止开采区,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与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范围一致,也可称为限制勘查禁止开采区。

规划在细化上级规划划定的禁止开采区基础上,根据本行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来划定安远县的禁止开采区,共划定禁止开采区8处,其中有具体坐标范围的总面积196.95平方千米,见专3-6。

专栏3-6   禁止开采区一览表

序号

禁止开采区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依据

备注

1

三百山禁止开采区

196.95

三百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面状 

2

无为塔禁止开采区

国家级文物保护点

点状

3

东升围禁止开采区

省级文物保护点

点状

4

永镇桥禁止开采区

省级文物保护点

点状

5

永清岩禁止开采区

省级文物保护点

点状

6

蔡坊自然保护区

县级自然保护区

点状

7

九龙嶂自然保护区

县级自然保护区

点状

8

其他区域

国家铁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旅游专用公路沿线两侧安全距离内(爆破300米,其它100米);大型公路桥梁和隧道等周边安全距离内(爆破300米,其它200米);生态红线范围、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其他禁止开采的区域。

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河流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禁止新设砂石粘土采矿权。

禁止开采区主要管理措施:

区内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上不得新设固体矿产的矿业权。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地热、矿泉水等液体矿产,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可设置矿业权。建立动态巡查和监管制度,有效防止违法违规采矿活动。

(二)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

1、落实上级部署的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

落实上级规划在本行政区部署的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3项,分别是安远县离子型稀土工厂化选矿及尾砂综合利用、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二期)开发 工程和赣州稀土枯竭矿山资源接续项目开发工程,见专栏3-7。

专栏3-7   落实上级部署的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行政区

主矿种

投资金额(亿)

项目起止时间

预期产值(亿)

备注

1

安远县离子型稀土工厂化选矿及尾砂综合利用

安远

稀土

0.1392

2017-2020

亿元/年

无尾矿稀土生产工艺项目

2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二期)开发 工程

安远、信丰、寻乌、宁都

稀土

0.9

2016-2020

行政区内涉及安远县涂屋一矿、涂屋 二矿

3

赣州稀土枯竭矿山资源接续项目开发工程

安远、赣县、信丰、全南、龙南、定南、寻乌、宁都

稀土

1.76

2016-2020

行政区内涉及安远县牛皮碛、高云山、坪岗接续矿区。

2、部署安远县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

1)矿产品开发与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建成年产20吨稀土超磁致伸缩材料生产项目和年产6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项目,预计产值4亿元;

――新建电气石深加工及其应用产品开发项目,年产深加工电气石粉系列产品5000吨,开发生产电气石制陶瓷球、负离子复合纤维等,预计产值1亿元;

――钼矿深加工及其应用产品开发项目,以园岭寨大型钼矿床的资源为依托,引导企业或引进外部资金,开发三氧化钼、钼酸铵、钼粉、钼铁等中高附加值产品及钼条、钼棒、钼杆、钼丝、钼板、钼元片等高附加值产品,逐步向精深加工产品转化并形成规模生产,预计年产值2.45亿元。

――新建2条饰面板材加工生产线,预计产值1亿元。

2)稀土工业化生产与尾砂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在版石工业园对稀土进行工业化开采及尾砂综合利用,在大幅度提高稀土资源综合回收率同时,提取陶瓷原料,建设陶瓷园区,发展陶瓷深加工,开发建筑用砂、渗水砖、环保砖等建材产品,预计园区年产值亿元。

3)地质(地热)休闲旅游项目

发挥地域优势、资源优势,加大三百山地区地热、矿泉水资源勘查力度,提高资源开发总量,形成品牌开发和规模发展效应,打造成为一个综合性温泉旅游度假区,预计年产值1亿元。

4)钨多金属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

开展龙布金竹-上坪地区及周边钨资源勘查,争取县外钨采矿权意愿,充分应用钨资源接续政策,实现钨采矿权资源在我县落地开发。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一、矿山发利用保护与转型升级

(一)开采总量调控

2020年,预期全县矿山开采总量为629.5万吨.

稀土实行有计划的开采,严格执行年度开采总量控制,严禁超标开采,至2020年,稀土矿(REO)开采总量不超过吨。

规划期间,扩大陶瓷土建筑用石材砖瓦用粘土(页岩)等矿种的产能;稳定铁、铅锌、硫铁矿等矿种产能;拟新增钼矿、电气石等矿种产能。见专栏4-1。

专栏4-1   矿产资源总量调控一览表

项目

2015年矿山数(个)

计量单位

2015年产量

2008-2015年平均产量

2020年预计产量

2020年矿山数(个)

备注

开采总量

68

矿石万吨

54

约束性指标矿产

稀土

10

REO吨

7

限采

矿石万吨

金属矿产

1

矿石万吨

0

1.428

2

1

稳定

铅锌

2

金属万吨

0

0

0.22

2

稳定

矿石万吨

0

0

73

1

金属万吨

0

0.0047

0.1127

1

扩大

矿石万吨

0

4.17

100

化工原料矿产

硫铁矿

1

矿石万吨

0

0

5

1

稳定

水泥建材类矿产

水泥用辉绿岩

1

矿石万吨

0

0

1

1

稳定

饰面用板岩

1

矿石万吨

0

0

0

0

退出

陶瓷玻璃类矿产

陶瓷土(瓷石)

1

矿石万吨

0

0.089

25

8

扩大

其他非金属矿产

电气石

1

矿物万吨

0

0

0.15

1

稳定

矿石万吨

0

0

1

脉石英

1

矿石万吨

0

0

1

1

矿石粘土类矿产

建筑用石材

23

矿石万吨

81.42

120

200

19

扩大

砖瓦用粘土(页岩)

23

矿石万吨

8.54

12

20

9

扩大

液体矿产

地热

1

流量万吨

18

18

30

2

扩大

矿泉水

1

流量万吨

0.3

0.3

1.5

1

扩大

(二)矿山结构调整

2020年,本县矿山总数不超过54个,其中大中型矿山达到14个。相比 2015年的68个,矿山总数减少14个,减少比例21%;其中大中型矿山增加9个。见专栏4-2。

专栏4-2    矿山结构调整一览表

类别

主要矿产

2015年现状(个)

2020年规划(个)

备注(新设矿山)

矿山数

大中型矿山数

矿山数

大中型矿山数

全县

 

68

5

54

14

 

金属类

稀土

 

 

1

 

1

1

 

铅锌

2

 

2

 

 

1

 

1

 

 

非金属类

陶瓷土

1

 

8

2

新设7个 

其它非金属

5

 

4

 

 

砂石粘土类

建筑用石料

23

6

19

6

砖瓦用粘土(页岩)

23

4

9

 

液体矿产类

地热

1

1

2

2

新设1个 

矿泉水

1

 

1

 

 

(三)矿山“三率”管理

1、开采回采率

2020年,安远县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为约束性指标。

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要求组织开采,开采回采率达到国家标准;进一步稳定或提高已达标矿山的开采回采率水平;新建矿山严格按照国家“三率”标准或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执行。

专栏4-3   开采回采率规划

开采方式

代表矿种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备注

矿山数

(个)

达标数

(个)

达标率

(%)

矿山数

(个)

达标数

(个)

达标率

(%)

总计

 

56

22

100

44

40

90

2015年22个砂石粘土在生产

无爆破露采

砂石粘土、陶瓷土、脉石英

49

22

37

34

爆破露采

1 

停产 

 

1

1

1 

停产 

 

1

1

电气石

1 

停产 

 

1

1 

脉石英

1 

停产 

 

1

1 

坑采

铅锌

2 

停产 

 

2

1

硫铁矿

1 

停产 

 

1

1 

2、选矿回收率

2020年,安远县矿山主采矿种选矿回收率达标率80%以上,约束性指标。见专栏4-4。

专栏4-4   选矿回收率规划

矿种

选矿方式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备注

矿山数(个)

达标数(个)

达标率(%)

矿山数(个)

达标数(个)

达标率(%)

总计

 

17

4

100

14

12

80

2015年4个稀土矿山在生产

稀土

原地浸矿采选冶联合

10

4

100

7

6

浮选

1 

停产 

 

1

1

 

磁选

1 

停产 

 

1

1

电气石

浮选

1 

停产 

 

1

1 

 

铅锌

浮选

2 

停产 

 

2

1

硫铁矿

浮选

1 

停产 

 

1

1 

脉石英

机械检选

1 

停产 

 

1

1 

 

3、综合利用率

2020年,安远县矿山综合利用率达标率为55%以上,为约束性指标。见专栏4-5。

专栏4-5   综合利用率规划

主采矿种

综合利用组分

利用方式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矿山数(个)

达标矿山数(个)

达标率(%)

矿山数(个)

达标矿山数(个)

达标率(%)

总计

 

 

3

3

2

≥55

铅锌

金、银

浮选

2

停产

2

1

硫铁

浮选

1

停产

1

1

注:上表中2015年3个矿山停产。

进一步稳定或提高已达标矿山的综合利用率水平;新建矿山需进行共伴生组分或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的,应在开发利用方案中明确增加共伴生组分的选矿工艺流程或低品位矿的利用方式,使其建成后,综合利用率能达到设计标准。

二、节约集约与循环经济

(一)采矿产生的废石利用

本县采矿废石主要来源于铁矿、铅锌矿、硫铁矿废石,加强铁矿、铅锌矿、硫铁矿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重点开展:硫铁矿废石中低品位铜的高效回收,尾矿中有价组分的再选,尾矿制取水泥砖和充填采空区;含铁较高的铁尾矿制取免烧砖和用作水泥配料;铅锌矿中含金银较高的尾矿再选回收有用组分和用作水泥配料等项目。到2020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

(二)选矿产生的尾砂再利用

加强稀土矿、铁矿矿山尾矿的综合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尾矿充填采空区,金属矿山开展尾矿中有用组分的再选回收;稀土尾砂中提取陶瓷原料,建设陶瓷园区,发展陶瓷深加工,开发建筑用砂、渗水砖、环保砖等建材产品;支持铁矿企业尾矿制取免烧砖和用作水泥配料。到2020年,尾砂再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尾砂存放量明显减少。

(三)矿山废水循环利用

采矿废水主要来源于采场及矿坑涌水,鼓励采矿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循环利用,尽量减少采矿废水的排放。

选矿废水主要来源于稀土及铅锌等矿的选厂,选矿废水经尾矿库沉淀、澄清、回收,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

2020年,矿山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废水排放大幅减少。

三、矿业延伸产业发展

稀土冶炼加工业:建成年产20吨稀土超磁致伸缩材料生产项目和年产6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项目,并对稀土进行工业化开采及尾砂综合利用,在大幅度提高稀土资源综合回收率同时,提取陶瓷原料,建设陶瓷园区,发展陶瓷深加工,开发建筑用砂、渗水砖、环保砖等建材产品。

钼冶炼加工业:以园岭寨大型钼矿床的资源为依托,引导企业或引进外部资金,开发三氧化钼、钼酸铵、钼粉、钼铁等中高附加值产品及钼条、钼棒、钼杆、钼丝、钼板、钼元片等高附加值产品,逐步向精深加工产品转化并形成规模生产。

非金属产业新建电气石深加工及其应用产品开发项目,年产深加工电气石粉系列产品5000吨,开发生产电气石制陶瓷球、负离子复合纤维等;另新建2条饰面板材加工生产线。

地热、地质旅游业: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和旅游资源等区位优势,加大风景名胜旅游区地热的开发利用,发展医疗养生温泉产业,形成品牌开发和规模发展效应,打造成为一个综合性温泉旅游度假区。鼓励矿泉水专业化、规模化开发,加强水源地取水-澄清除菌-洗瓶装瓶等工艺研究,大力促进品牌经营。

四、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1、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地热、煤层气等能源矿产,铜、金、银、锡等金属矿产,萤石、高岭土、陶瓷土(瓷石)、硅石(粉石英)、饰面用石材等非金属矿产,以及矿泉水等液体矿产。

限制开采钨、稀土等矿产。

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及国家、省人民政府禁止开采的矿种。

2、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严格执行矿山准入条件,新建矿山开采规模、服务年限需与矿产资源储量相匹配。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5年。

3、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落实上级规划中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见专栏4-6

专栏4-6  主要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览表

序号

主要矿产

开采规模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备注

1

地热水

万立方米/年

5

 

2

铁矿

矿石万吨/年

5

 

3

铅锌

矿石万吨/年

3

 

4

矿石万吨/年

3

 

5

重稀土

矿石万吨/年

10

 

6

轻稀土

矿石万吨/年

15

 

7

硫铁矿

矿石万吨/年

5

 

8

电气石

矿石万吨/年

1.5

 

9

陶瓷土

矿石万吨/年

3

 

10

矿泉水

万立方米/年

1.5

 

11

建筑用石材

矿石万吨/年

30

 

12

砖瓦用页岩

矿石万吨/年

6

 

13

砖瓦用粘土

矿石万吨/年

6

 

加强矿山企业结构调整,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形成数量适中、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矿山生产布局,发挥龙头矿山企业的核心作用,培育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实现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对煤炭、砂石粘土等小矿的管理,严格规模准入,合理调控矿业权数量。

砖瓦用粘土:规划期内不再新建开采规模小于年产6万吨的矿山,对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山,通过依法整合,逐步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采石场:属第三类无风险矿产建筑用石材,规划期内不再新建开采规模小于年产30万吨的采石场,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低于年产10万吨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未达到年产10万吨的予以关闭。

4、其它与矿政管理有关的准入条件

(1)环保准入:新建矿山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措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按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

(2)安全准入:矿山开采要进行安全(预)评价且具有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总体要求

按照江西省对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根据安远县建设宜居城市和“省级生态县”的目标,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 、“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差别化管理,优先安排新龙-车头稀土矿区,安远县城区及周边,寻全高速、宁定高速及223、325省道、城镇饮用水源地、镇岗河两侧重要水系“三区两线”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探索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的责任机制。

1、新建和生产矿山:加强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监管力度,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制,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

2、闭坑矿山:及时编制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计划,县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3、历史遗留矿山: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优先安排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资金投入。

(二)目标任务

1.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

按照上级规划部署,开展安远县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面积469平方千米。

2.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根据上级规划部署,落实岗下和涂屋一矿地质环境监测点2个。

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规划期间,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171.93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面积836.23公顷;完成矿区土地复垦面积233.2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复垦面积233.2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及矿区土地复垦完成100%,重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根本好转。

重点治理区

落实上级规划重点治理区1个,总面积259.5平方千米。见专栏5-1。

管理措施:

1)加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优先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资金加大投入。

2)对未划入重点治理区、对人民生命财产有重大威胁的矿山,应及时进行治理,减少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损失。

专栏5-1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一览表

编号

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保护与治理主要任务

备注

ZZ01

新龙-车头稀土矿区

259.5

1、有证矿山20个,其中稀土矿山10个。需治理面积顷。2、历史遗留稀土矿山23个,需治理面积504.7公顷。3、32个非法开采稀土矿点,需治理恢复面积99.16公顷。

1、稀土浸矿溶液渗漏。2露采矿山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3、废石尾砂压占。

1、采剥区土地平整;2、排土场修建拦挡设施;3、破坏区覆土绿化;4、矿山水土污染防治。5、规划期治理面积939.56公顷。

省级重点治理区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

规划期内,预期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171.93公顷,土地复垦面积233.2公顷;其中有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335.7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一是在1个重点治理区内部署23个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预期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504.7公顷,其中土地复垦面积233.2公顷,预计资金投入20837万元。二是东江流域历史遗留采石场治理5.3公顷,预计资金投入634万元。三是104个非法开采稀土点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326.23公顷,预计资金投入13058万元。详见专栏5-2。

专栏5-2  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

重点治理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主要开采矿种

治理恢复面积(公顷)

投资概算(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安远蔡坊-新龙稀土矿区

1

ZL01

欣山镇灯盏窝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3.6

1.7

142.92

2016-2020年

2

ZL02

欣山镇莲塘隘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2.4

1.1

96.08

2016-2020年

3

ZL03

新龙乡仔背坑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4.8

2.2

193.36

2016-2020年

4

ZL04

欣山镇火铜锣窝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6.5

3

260.22

2016-2020年

5

ZL05

新龙乡左排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4.4

2

177.35

2016-2020年

6

ZL06

新龙乡黎村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16.3

7.5

652.95

2016-2020年

7

ZL07

版石镇南坑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11

5.1

440.37

2016-2020年

8

ZL08

版石镇火烧泥坑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2.1

1

83.67

2016-2020年

9

ZL09

版石镇土木岗下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11.7

5.4

466.79

2016-2020年

10

ZL10

版石镇上嶂庵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7.9

3.6

315.07

2016-2020年

11

ZL11

版石镇老鹰坑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5.5

2.5

220.19

2016-2020年

12

ZL12

版石镇下山塘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16.2

7.5

648.55

2016-2020年

13

ZL13

版石镇拦水坑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7.5

3.5

300.25

2016-2020年

14

ZL14

版石镇姜坑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12.8

5.9

512.43

2016-2020年

15

ZL15

版石镇粗石迳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10.1

4.7

405.14

2016-2020年

16

ZL16

高云山新岭背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8.6

4

344.29

2016-2020年

17

ZL17

涂屋一矿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95

43.9

3801.52

2016-2020年

18

ZL18

涂屋二矿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35.6

16.4

1423.56

2016-2020年

19

ZL19

古田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24.1

11.1

963.99

2016-2020年

20

ZL20

铜锣窝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47.3

21.9

1894.4

2016-2020年

21

ZL21

牛皮碛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45

20.8

1801.9

2016-2020年

22

ZL22

车头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4.8

2.2

194.01

2016-2020年

23

ZL23

蔡坊岗下稀土矿治理项目

稀土矿

121.5

56.2

4863.5

2016-2020年

24

ZL24

濂江河流域废弃稀土开采点治理项目(ZL024-1--ZL024-100非法开采点)

稀土矿

326.23

13058

2016-2020年

25

ZL25

东江流域历史遗留采石场治理项目(ZL025-1--ZL025-4)

建筑用石料

5.3

634

2016-2020年

绿色矿业发展

加快绿色矿业发展

围绕着江西省及安远县绿色矿业发展目标依据区内矿山开发利用实际情况,从依法依规办矿、规范化管理、资源综合利用、采选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矿地和谐和企业绿色发展理念等九个方面,加快绿色矿业发展。

1. 生产矿山

部、省级发证矿山,主要为稀土、钼等矿山,通过绿色矿山试点建设,逐步增加区内绿色矿山建设数量。优化采选矿山工艺流程,努力实现选矿药剂的无毒害化、少污染化,提高尾砂再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水平,实现矿山绿色发展和矿地和谐。

市级发证矿山,主要为电气石、陶瓷土、脉石英等露采矿山,应提高采选工艺水平,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规范矿山管理,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县级发证的砂石粘土类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参照“开采一片、复绿一片”的原则,实施分块集中开采,以土地复垦为优先,努力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2. 新建矿山

按照统一部署,贯彻执行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将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穿于新建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

二、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按照上级规划安排,并结合区内绿色矿业发展实际,到2020年,完成17个绿色矿山建设详见专栏6-1。

专栏6-1   安远县绿色矿山建设规划表

序号

矿山名称

矿山规模

主要工作任务

建成时间

1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蔡坊岗下稀土矿

大型

稀土矿山要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的矿山整合工程,调整矿山结构,整合成7个稀土矿山,其中大中型矿山3个。园岭寨钼矿按规划要求完成规模结构调整,建设大型钼矿山。新设高岭土(陶瓷土)矿山和地热水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2020

2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牛皮碛稀土矿

小型

2020

3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铜罗窝稀土矿

小型

2020

4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车头稀土矿

小型

2020

5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古田稀土矿

小型

2020

6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打石坳稀土矿

小型

2020

7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冷坑稀土矿

中型

2020

8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西坑稀土矿

小型

2020

9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涂屋稀土矿

小型

2020

10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长坜稀土矿

小型

2020

11

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园岭寨钼矿

小型

2020

12

安远县东江源温泉开发中心

中型

2020

13

安远县新塘地热水

中型

2020

14

安远县鹤子镇瓷土矿

大型

2020

15

安远县镇岗涌水高岭土矿

中型

2020

16

安远县鹤仔古坊高岭土矿

小型

2020

17

安远县乌石-黄背高岭土矿

小型

2020

18

安远县新龙洋江山陶瓷土矿

小型

2020

19

安远县天心水打坝陶瓷土矿

小型

2020

20

安远县大板田瓷土矿

小型

2020

三、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1、总体思路与布局

示范区—重点片区—绿色矿山三重建设格局,是赣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特色布局,强调统筹绿色矿业发展的重点、时序和空间布局,以点带面,发挥典型辐射示范效应;安远重点片区和片区内绿色矿山建设是赣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进重点片区绿色矿山建设的同时,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全县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检查自身差距。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绿色矿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保护环境,保障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资源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现实途径;是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责任,促进矿山企业依法办矿,规范管理,加强科技创新,建设企业文化,保证全县矿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2、主要建设内容

(1)绿色矿山建设:2020年,30%以上市级以上矿山、60%以上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其它在生产矿山(含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筹建中(准备利用)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2)矿业结构调整:大中型矿山比例达25.92%。

(3)矿产资源综合利用:2020年,采回采率达标率90%以上,选矿回收率达标率8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标率55%以上。

(4)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到2020年,新增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1171.93公顷,新增矿区土地复垦面积233.2公顷。

(5)矿政管理: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落实上级规划矿业权设置区划

(一)探矿权设置区块

空白区新设勘查规划区块10个,其中稀土区块4个(国家规划矿区内),陶瓷土区块2个,石墨区块1个,矿泉水区块2个,地热水1个,总面积76.49平方千米。见专栏7-1 。

专栏7-1   空白区新设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表

编号

勘查规划区块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勘查主矿种

预期资源储量(万吨)

投放时序

主要依据

KQX01

江西省安远鹤仔晶质石墨矿预查

12.31

石墨

2017

石墨矿赋存于寻乌岩组地层,省地勘基金项目

KQX02

江西省安远县拗上瓷土矿普查

2.94

高岭土

2017

高岭土分布范围

KQX03

江西省安远县板寮坑瓷土矿普查

3.04

高岭土

2017

高岭土分布范围

KQX04

江西省安远县下魏矿泉水普查

1.54

矿泉水

立方米/日

2017

发现有矿泉水自流现象

KQX05

江西省安远县三百山寨下矿泉水普查

4.15

矿泉水

立方米/日

2017

发现有矿泉水自流现象

KQX06

江西省安远寨下稀土矿普查

稀土

 

安远国家规划区调查评价划定的稀土靶区

KQX07

江西省安远下版石稀土矿普查

稀土

 

安远国家规划区调查评价划定的稀土靶区

KQX08

江西省安远上濂稀土矿普查

稀土

 

安远国家规划区调查评价划定的稀土靶区

KQX09

江西省安远上坪稀土矿普查

稀土

 

8

安远国家规划区调查评价划定的稀土靶区

KQX10

江西省安远县双芫合头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

3.81

地热水

立方米/日

2017

地表有温水自流, 31℃。

(二)采矿权设置区块

1、空白区新设

第二类矿产(低风险勘查矿种)空白区新设开采规划区块8个其中陶瓷土7个,地热水1个,设置总面积16.614平方千米。见专栏7-2.

专栏7-2    空白区新设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表

编号

开采规划区块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开采主矿种

资源储量(千吨)

投放时序

主要依据

CQX01

安远县新塘地热水

3.37

地热水

立方米/日

2017

打造地质地热旅游产业集群

CQX02

安远县鹤子镇瓷土矿

1.75

陶瓷土

2017

资源储量可供最低生产规模矿山生产5年以上

CQX03

安远县镇岗涌水高岭土矿

1.33

陶瓷土

2017

资源储量可供最低生产规模矿山生产5年以上

CQX04

安远县鹤仔古坊高岭土矿

1.07

陶瓷土

2017

资源储量可供最低生产规模矿山生产5年以上

CQX05

安远县乌石-黄背高岭土矿

1.737

陶瓷土

2017

资源储量可供最低生产规模矿山生产5年以上

CQX06

安远县新龙洋江山陶瓷土矿

0.607

陶瓷土

2017

资源储量可供最低生产规模矿山生产5年以上

CQX07

安远县天心水打坝陶瓷土矿

3.11

陶瓷土

2017

资源储量可供最低生产规模矿山生产5年以上

CQX08

安远县大板田瓷土矿

3.64

陶瓷土

2017

资源储量可供最低生产规模矿山生产5年以上

2、已有矿业权整合

已设采矿权整合开采规划区块3个,均在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内,见专栏7-3。

专栏7-3   已有矿业权整合开采规划区块表

编号

整合前

整合后

开采矿种

整合后资源储量

主要依据

矿业权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开采规划区块名称

面积

(平方千米)

CQZ01

打石坳稀土矿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涂屋稀土I矿

5.79

轻稀土矿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稀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规划》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2]1151号)批复

冷坑稀土矿

西坑稀土矿

涂屋稀土矿

CQZ02

长坜稀土矿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涂屋稀土II矿

4.6796

轻稀土矿

涂屋稀土矿

CQZ03

岗下稀土矿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蔡坊乡岗下稀土矿

26.26

重稀土矿

江西省安远县大竹园铜多金属矿普查

10.03

3、已设采矿权调整

已设采矿权调整开采规划区块2个,见专栏7-4。

专栏7-4    已设采矿权调整开采规划区块表

编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开采

矿种

调整后资源储量

主要依据

采矿权名称

面积(平

方千米)

开采规划区块名称

面积(平

方千米)

CQT01

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岭寨钼矿

1.92

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岭寨钼矿

1.92

落实省级规划

CQT02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牛皮碛稀土矿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牛皮碛稀土矿

稀土

落实市级规划,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内

本级矿业权设置区划

(一)砂石粘土类矿产集中、允许、备选开采区的设置

砂石粘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的设置。根据资源储量的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交通运输电力条件、矿山企业的优化和聚集、便以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因素来设置。本次规划划定集中开采区12个,总面积36.21平方千米。

砂石粘土类矿产允许开采区的设置。根据县域居民分布和聚集程度,方便居民采石取土建房,而集中开采区又难以顾及等因素,为惠民利民需要。本次规划划定允许开采区7个,面积3.45平方千米。

砂石粘土类矿产备选开采区的设置。为了支持国家的重大建筑工程,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道、铁路、重大水利设施、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等。本次规划划定备选开采区1个,面积4.96平方千米。

集中、允许、备选开采区设置情况详见专栏7-5。

专栏7-5    安远县集中、允许、备选开采区设置规划表

开采区分类

编号

名称

开采主矿种

面积(平方千米)

已设采矿权数

拟设采矿权数

备注

集中开采区

SCJ01

坪岗开采区

砂石粘土 

4.83

 

 

白垩纪花岗岩

集中开采区

SCJ02

白兔开采区

砂石粘土 

2.36

 

 

震旦至寒武变质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03

刀坑开采区

砂石粘土 

4.14

 

 

震旦至寒武系变质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04

龙布开采区

砂石粘土 

1.36

1

 

震旦系变质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05

长沙开采区

砂石粘土 

3.36

1

 

震旦系变质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06

西坑开采区

砂石粘土 

3.49

1

 

震旦系变质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07

长布开采区

砂石粘土 

2.92

1

 

震旦系变质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08

仕湖开采区

砂石粘土 

3.81

 

 

寒武系变质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09

弯背开采区

砂石粘土 

1.34

1

 

南华系粗变质砂岩含砾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10

龙头开采区

砂石粘土 

4.73

 

 

寒武系变质砂岩

集中开采区

SCJ11

下河开采区

砂石粘土 

3.46

 

 

青白口纪片麻花岗岩

集中开采区

SCJ12

高流山开采区

砂石粘土 

0.41

1

白垩纪花岗岩

允许开采区

SCY01

上新屋开采区

砂石粘土 

0.49

 

 

震旦系变质砂岩

允许开采区

SCY02

罗坑开采区

砂石粘土 

0.5

 

 

寒武系变质砂岩

允许开采区

SCY03

玉石坑开采区

砂石粘土 

0.49

 

 

寒武系变质砂岩

允许开采区

SCY04

教头开采区

砂石粘土 

0.5

 

1

震旦系变质砂岩

允许开采区

SCY05

石坪山开采区

砂石粘土 

0.49

 

1

南华系粗变质砂岩含砾砂岩

允许开采区

SCY06

下龙开采区

砂石粘土 

0.49

 

 

三迭纪花岗岩

允许开采区

SCY07

新塘开采区

砂石粘土 

0.49

 

1

青白口纪片麻花岗岩

备选开采区

SCB01

南坑开采区

砂石粘土 

4.96

 

 

震旦系变质砂岩与白垩纪花岗岩,规划梅会铁路建设用

(二)砂石粘土类矿产采矿权设置

    县级发证砂石粘土类采矿权按集中、允许、备选三区的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矿业权设置区划管理

1、严格矿业权规划管理

1)矿业权设置的规划区块,须保持已知地质矿产信息、自然地理、开采条件等方面的区域连续性和完整性,原则上一个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矿业权。

2)第一类矿产(高风险勘查矿种),根据勘查市场的需求,申请的探矿权出让区块,经核定只要不在限制勘查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内,以及有确定权属的矿业权内,视同符合探矿权设置区划。

3)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权范围未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的,视同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

4)已设采矿权扩深的,且拟设采矿权平面范围未超出原采矿权平面范围的,视同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

5)申请的砂石粘土类矿产(第三类无风险勘查矿种)的采矿权,只要在相应的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中,并属无权属争议的空白地,视同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

2、规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

1)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设矿业权一律以招拍挂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符合矿业权设置区划的,可出让其矿业权,不符合矿业权设置区划的,不得出让其矿业权。

3)第二类矿产(低风险勘查矿种),须由财政资金开展预查或必要的普查,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出让探矿权。

4)第二类矿产(低风险勘查矿种),须由财政资金开展详查或必要的勘探,经发证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出让采矿权。

5)在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出让砂石粘土类采矿权的,须满足相对应开采区的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方可出让采矿权。

6)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等需要临时开采的砂石粘土矿产(第三类无风险矿种),须在相对应的备选开采区中,并按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7)已设采矿权调整和矿业权整合,根据规划布局、产业调整的要求或矿业权人提出申请,按发证权限由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规划调整并审查通过后实施。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1)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审批权限审批采矿权。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严格控制新设采矿权投放数量,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矿业权空间布局优化目标。

3)全面推行矿业权网上交易管理,规范矿业权网上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4)加大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勘查行为,保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秩序。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的监督管理,研究推进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努力改善和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环境,保障各类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

5)进一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动态巡查和遥感监测,加强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健全矿山开采和储量年报制度。对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规划实施与管理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1、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在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编制了安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本级规划逐级落实上级规划的目标任务、指标、分区、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上级规划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统筹和宏观调控作用。

2、完善规划实施检查考核评估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规划中总量控制、矿山数量与结构、“三率”指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等主要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实施规划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和中期评估报告制度,开展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

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县内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矿产资源储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等工作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划》。矿业权的审批、出让等,必须符合《规划》的准入条件和矿业权设置区划,对不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和矿业权设置区划的,不得审批。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对规划内容进行完善的,可进行必要的调整及修改,经依法依规批准后实施。

1、规划调整

因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或市场及技术条件等发生变化,可对规划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布局内容进行调整。《规划》调整仅限于矿业权设置区划内容,涉及低风险类矿产及市级发证权限的,原则上调整市级规划;涉及无风险类矿产的,原则上调整县级规划。

2、规划修改

因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情形等,可对《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主导方向、总量、结构、约束性指标等进行修改。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1、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年度实施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年检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储量、“三率”指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动态监测。

2、建立规划实施社会监督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要逐步建立公众参与、规划听证、规划公示、管理公开等制度。加强规划宣传,依法对须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为公众参与规划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设规划管理信息化系。充分运用互网、云算、大数据等代信息技,以“国土源云为统领,以“一张图”数据和政务办公、管、公共服“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一步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构筑以信息化支撑的国土源管理运行体系,完善县级矿产资划管理信息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转变管理能,管方式,提高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代化。

六、妥善解决已设矿业权与各类保护区的重叠问题

按照建设江西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要求,全面对接我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采取分类清理、有序退出的处置原则,妥善解决好各类保护区设置之前已设矿业权的历史遗留问题。

1、生态保护核心区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和已有矿业权逐步退出的原则:(1)已有固体矿产探矿权(地热水、矿泉水除外),由县政府制定切实可行补偿措施后依法有序退出。(2)已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接近枯竭的矿山,到期不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尚有可供开采资源的固体矿山,不再办理转让或扩界手续,由县政府制定计划,提出切实可行补偿措施后依法有序退出;如需长期保留的报省政府批准。

2、生态保护其他区域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统筹兼顾的原则:(1)已有重要矿产探矿权,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后,决定是否保留,是否可探转采;对非重要矿产探矿权和不能探转采的探矿权,由县政府制定切实可行补偿措施后有序退出。(2)已有固体采矿权,原则上应先调整生态红线范围,不再办理转让或扩界,其余按照正常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制度进行管理。

3、地热、矿泉水等液体矿产

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地热、矿泉水等液体矿产,允许进行勘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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