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远县气象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安远县气象局将对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部门介绍、组织机构、领导之窗

    (二)气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气象部门工作动态

    (三)人事信息、财经信息、气象行政执法信息

    (四)监督保障、回复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为http://www.ay.gov.cn/,下同);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中国气象报、气象频道等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办公室;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九龙路282号;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办公室:0797-3736121;邮政编码:342100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在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