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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目录 |
二级 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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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与职能 |
县政府及各部门机关名称、职能配置、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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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信息 |
县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及简介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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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政策 |
政策 文件 |
县政府及政府办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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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解读 |
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的解读材料;线上政策咨询等 |
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政府网站(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形式同步,与政策文件关联发布)、政务新媒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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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政策 |
规范性 文件 |
1.县政府及政府办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文; 2.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等清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第三节第(八)项、《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第九条 |
政府网站(可关联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和执行效果评估)、政务新媒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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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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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公开 |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意见征集及反馈、听证信息、决策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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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政信息 |
部门预 决算 |
1.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2.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3.月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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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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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事业 |
3.医疗卫生。 (1)医疗保障。包括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案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等;经查实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医疗保障领域典型案例。 (2)基本医疗卫生。包括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公开医疗服务、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经备案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和不合理使用等情况排名。 (3)医疗救助。包括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救助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救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信息。 (4)公共卫生。包括公开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包括公示举报电话、公示片区责任监督员及监督职责;公开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许可、检查、考核评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社会力量举办的全科诊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40;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基本避孕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顸防神经管缺陷项、病媒生物防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综合医疗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要求、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公布区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情况及日常监督、处罚信息;公布控制吸烟标志的国家标准。 (5)疾病防控。包括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国家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等信息;公布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的处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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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保障。 (1)社会保险。包括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公布接收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网络举报途径、接待场所和时间等渠道信息;公布与举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举报范围和受理、办理程序等有关事项。 (2)养老保险。包括公开现行有效的养老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适时按规定公布查处的养老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公开被征地农民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人员身份的认定信息;公布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3)工伤保险。包括公开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公开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称协议机构)名单;公开工伤认定程序;公开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4)失业保险。包括公开现行有效的失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公开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告知失业保险金申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情况。 (5)生育保险。公开现行有效的生育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公开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公开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6)医疗保险。包括公开现行有效的医疗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2.公开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适时按规定公布查处的医疗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一)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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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事信息 |
人事 任免 |
领导干部任免职务、任免时间、任免文号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八条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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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 结果 |
县政府及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密外),包括建议提案内容、答复意见、办理单位、办理时间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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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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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报告 |
公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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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六条、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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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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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县政府及各部门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第十节第(三十三)条,《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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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 |
社会救助 |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的政策、标准、申请条件等 公开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0;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 #40;民发& #40;2017〕87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40;民发〔2021〕5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