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安远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县政府定期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专题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五型”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改革事项,推动“五型”政府建设向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优化服务、改善民生延伸,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组建本级法律顾问团,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等组成的“法律顾问”人才库。2020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8件,在抗击疫情期间,为全县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法律咨询68次,解决法律解纷46起,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公证2起。
二是优化政府职能。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省级机构改革精神,认真抓好机构改革工作,新组建部门13个,并全面完成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梳理和行政职能剥离工作,优化了职能配置,提高了行政效能。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水平。组建县行政审批局,并赋予乡(镇)首批县级执法权限,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赋权协议,设立综合执法大队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先后赋权92项事项。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摸排调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等工作。同时,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举措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执法。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梳理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0年,共有8起行政复议案件,其中受理并办结7件,申请人受理前撤回申请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常态化。2020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7起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36557条。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治理能力法治化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和乡(镇)按要求配备执法设备全过程记录执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目前,全县共28个执法单位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86人、法制审核人员58人。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动态调整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共录入抽查事项清单552个,检查人员424人,检查对象21567个,开展年度日常巡查481件,上传行政执法案件100件。持续推进“两法衔接”制度,执法单位移送刑事案件4件,检察院建议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移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件、移送非法经营案1件。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大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查处打击各类哄抬价格、抗击疫情防控、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疫情期间社会安定有序。实行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开通投诉平台、12369投诉热线,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6件次,并成功磋商安远县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三是开展抗疫普法宣传。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抗疫普法宣传,组织“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助力疫情防控。
(三)持续深化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赣服通”安远分厅3.0建设,不断完善、扩展和延伸赣服通功能,“赣服通”已上线县本级事项212个,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线率达90%以上。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共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618603件,其中线上办理257130件,现场(含上门、代办)343778件,预约办理382件,错时延时办理17695件。推行“互联网+监管”,认领监管事项867项,录入实施清单852项,每月发布监管信息30条以上、曝光台信息4条以上,共录入监管行为数据5091条,50%以上监管事项实现覆盖。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改革,在政务服务网公开“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41项可容缺审批事项及255项可容缺材料,共14个项目采取了“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
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关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明确48项重点任务,设立企业监测点和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环境。制定《安远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以电子化发展为方向,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使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有力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围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六大体系164项具体指标工作内容,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县共收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项目77个,其中上报市级项目15个,目前已完成项目13个。
二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目标。2020年,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52335名,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28500件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50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18900件次,引导法律服务3000余件次。疫情期间,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综合运用远程网络培训形式,充分利用“江西法律明白人网校”平台,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线上教育培训。
三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三台融入”系统平台管理,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司法所等,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进驻法律授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等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大力推广使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江西法律服务网,群众接受法律援助方式更加便捷多样。
四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将全县排查出的40件重点信访维稳问题落实县领导包案,建成18个乡(镇)、152个村(居)基层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新型调解组织11个。建立法律、医学、心理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专家库,其中法律调解专家21名,医患纠纷调解专家166名,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专家41名。2020年,行政调解案件总数154件,调解成功141件。同时,加强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基层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政府统一聘用制度,确保村(社区)专职调解员不少于1人,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专职调解员不少于2人。积极开展“诉访分离”,成立安远县“访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专职2名兼职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政府法制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不足,人员大多为兼职,专业性人员比较缺乏,影响了政府法治工作的开展。
三是行政机构改革之后,基层执法队伍处于组建运行,相关工作进展相对缓慢。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法治安远、法治政府建设。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依法治县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依法治县、法治政府等相关工作。同时,全面充实司法队伍,配备6个副科级司法所长,新招录7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和3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均达到3名以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专题听取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述职。同时,积极保障法治安远、法治政府工作经费,除安排必要工作经费外,每年安排8万元专项用于法律顾问团开展工作。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法治素养培训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送法上门、互动参与、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普遍开展政府法治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以此引领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敬畏与尊崇,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行政层级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工作考核制度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政府法制考核内容,科学优化考核指标,将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与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不断提高法治政府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理顺各项工作机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方面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理顺有关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文件要求对综合执法和依法赋予乡镇的行政执法权改革工作不断进行完善,解决好基层政府无执法权、基层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四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引领示范作用下,实行年度述职和报告制度,开展履职督查和工作督查,不断压实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职责,努力推动我县法治建设再上新水平。
中共安远县委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