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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安远五中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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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审字〔202198

安远县发展改革委关于赣州市安远五中职业

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安远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8日报来《关于请审批赣州市安远五中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安国投字〔2021〕4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赣州市安远五中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安远县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中职教育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同意实施赣州市安远五中职业学校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360726-83-01-003799)。

二、项目拟新建一所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为2600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6157.14平方米(约114亩),总建筑面积44974.63平方米,其中:新建1栋五层教学综合楼15320.4平方米、3栋六层学生宿舍楼12728.17平方米、1栋六层单身宿舍2587.67平方米、1栋两层餐厅3960平方米、1栋六层实训楼6175.55平方米、1栋一层文体楼3911.55平方米、传达室65.19平方米、体育场看台226.1平方米同时建设400米运动场1个、篮球场3个、排球场4个以及停车场和配套的道路硬化、绿化、照明、给排水等配套附属设施。

三、项目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具体投资数额在后续审批项目时进一步核定。

四、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建设资金来源、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

(二)请按以上原则,开展赣州市安远五中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抓紧落实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请在有效期届满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或在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有效期内未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2

(此件主动公开)

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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