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远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安远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安远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
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赣府发〔2023〕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赣市府发〔2023〕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安远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重点行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固底板、补短板、扬优势,全方位、全要素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促进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质增效,实现“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
二、工作目标
一年有突破,补齐能力短板。到2023年底,八项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疫情防控能力基本达到大规模疫情应对处置要求。
两年见成效,推动内涵发展。到2024年底,公共卫生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信息化等内涵式发展要素得到强化。
三年大变样,实现量质齐升。到2025年底,建立适应时代新要求、满足群众新期盼、体现安远特色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城乡区域资源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更趋均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健康安远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底,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每千人口执业 (助理) 医师数达到2.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1人。
三、重点任务
(一)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迁建,2023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到2025年底,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第一妇幼保健院及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公共卫生科;推动县皮防所项目建设,2024年底完成房屋置换,软硬件提升,达到标准化县级皮肤性病专科医院要求。(责任单位: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疾控中心、皮防所)
2.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依托现有条件应对突发传染病防控所需的集中隔离资源,优化集中隔离资源的统筹调配,完善梯次储备方案。到2023年底,按照不低于每万人(本文中的人口数均指常住人口数)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三级流调队伍配备。(责任单位: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3.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县人民医院设置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原则上按照省卫健委下达的30万-50万人口的县(市、区)不低于50张的标准进行设置;县人民医院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升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疫情治疗药物、医疗资源储备,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应急抢救设施设备等储备;指定县人民医院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定点医院、推进方舱医院提级为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规范重症救治床位(含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设置管理,加强呼吸、感染、重症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人民医院)
4.促进健康教育行动。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促进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争取到2025年底,全县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相关部门 (科室 ) 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健康县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优势,积极申请创建健康县,力争到2025年底成功创建健康县。拓宽健康知识普及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办好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健康教育栏目,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 卫健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5.遴选培育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3年底,力争建成3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4年底,力争建成1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5年底,力争建成2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向重症医学、呼吸、麻醉、感染等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和急诊、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儿科(新生儿)、精神疾病等专科倾斜。(责任单位:卫健委、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6.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到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常态化,各医疗机构自行调度使用,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统一调度使用,并纳入120统一调度的车辆),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救护车总量不少于35辆,负压救护车不少于14辆目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合理配置救护车随车工作人员,确保人车适配、满足转运需要。(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
7.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在县城城区范围内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实现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全覆盖、实验室室间质评全覆盖,巩固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直报成果,推动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更好落地。(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
8.加快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到2023年底,县第三人民医院、安远康定医院设立心理门诊,县人民医院、安远北方医院按要求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卫生、教育、政法、妇联、工会行业主管心理服务场所,推动社会心理服务走深走实。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乡镇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责任单位:卫健委、政法委、编办、教科体局、妇联、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9.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托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县人民医院持续完善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加快建立完善县域医共体内胸痛诊疗服务体系提标扩容,推动胸痛诊疗服务提质增效;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新核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探索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继续实施乡村一体化和“乡聘村用”,“乡聘村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10.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到2025年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规范设立发热门诊,所有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11.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实施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有1—2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实施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每个乡镇卫生院建设1—2特色科室。(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
12.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新人民医院力争2024年6月前启用;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8月交付使用;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12月交付使用;疾控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力争2023年12月竣工验收;天心、双芫、车头卫生院力争2023年12月竣工验收;三百山卫生院力争2024年12月竣工验收;鹤子、凤山、版石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力争2025年6月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城投集团、卫健委、疾控中心、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
13.提升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能力。加快补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严格按规范处理医疗污水,确保达标排放。到2025年底,床位数20张及以上的按规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4.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5年底,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汉方中医院及所有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立治未病科,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持续支持针灸、骨伤、妇科、肛肠及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肝胆病等优势专科专病做优做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中医经典病房。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底,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责任单位:县卫健委、编办)
15.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到2025年底,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遴选15%左右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每个乡(镇)遴选10%左右的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责任单位:卫健委、发改委)
16.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以“赣十味”“赣食十味”等道地药材为重点,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到2025年底,定制药园至少达到1—2个。推进热敏灸产业与中医药健康旅游、食疗产业、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探索建立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责任单位: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广新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五)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7.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继续实行婚检婚登“一站式”服务,到2025年底前,县第一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筛查业务,实现产前筛查、婚检婚登一站式服务。落实新生儿先天结构性畸形、遗传代谢病、功能性疾病免费救助项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为全县育龄群众(含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率,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按照省、市要求抓好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和“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探索建立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为龙头、“向日葵亲子小屋”为基础的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卫健委、教科体局、民政局、计生协会、第一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18.提升托育服务能力。科学优化托育机构布点布局,进一步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加快推进6个公办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扩大普惠托位供给,新(改、扩)建一批普惠托育项目,推广“托幼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办普惠托育机构,到2025年,普惠性托育机构占60%以上。发展托育服务市场,完善婴幼儿入托补贴政策及托育机构建设补助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到2025年,乡镇(社区)普惠性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全县托位达1727个,每千常住人口托位达4.5个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委、发改委、城投集团、财政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19.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对县第一妇幼保健院进行改扩建,到2025年底,县第一妇幼保健院建设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强县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配备母婴安全快车。(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人民医院、第一妇幼保健院)
20.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医疗和养老融合发展模式,规划实施卫生院、养老院相邻而建,实行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加强社区日间照料、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县、乡两级医养结合和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建设布局。(责任单位: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21.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2023年县疾控中心配齐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装备,人员队伍达到不借助上级和第三方人力技术支援可独立开展,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任务;县人民医院2023年底前达到可提供至少2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和能力,2024年底以前达到3类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和能力,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可上门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健康体检服务。(责任单位:卫健委、人社局、疾控中心)
22.提升家庭(青春)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完善孔田镇高屋村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和全县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力争到2025年10%以上乡(镇)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实现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捷就医服务“全覆盖”。按照省、市要求抓好青春健康俱乐部阵地建设,探索“亲青服务”模式,加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完善石塘社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暖心”活动。(责任单位:卫健委、教科体局、计生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六)人才培养和医教研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23.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通过特设岗位聘用、校园招聘、名医工作室(站)、远程医疗等灵活形式,引进优秀人才(团队),组织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到2025年底,培养医疗管理骨干人才23名,引育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25名。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深化与大湾区广州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和省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每年选送临床骨干到帮扶医院进修培训,每年邀请对口帮扶医院专家来县义诊两次以上,并聘请知名医院学科带头人为我县各学科名誉主任。鼓励高级职称、高学历医疗卫生人才申报省“双干”、市“苏区之光”人才计划,力争获得更多省市人才项目资金扶持本土人才培养。采取更加灵活的人才流通机制,吸引安远籍的卫生人才返县服务,聘请医学博士、三甲综合医院主任医师等高层次人才加入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远县人民医院博士专家工作站的新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卫健委、组织部、教科体局、人社局、人民医院)
24.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的培养力度,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定向培养模式。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的深度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公共卫生教学实践。切实保障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和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需求,到2025年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到2025年底,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到2025 年底,县人民医院公卫首席专家设置率达到100%。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骨干人才培训,到2025年,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15人次。(责任单位:卫健委、编办、教科体局、人社局、人民医院)
25.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省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岗招聘计划,积极做好我县全科医生特岗招聘申报工作,完成省分配的目标任务。同时做好市分配的医学定向生培养指标任务,将培养的全科医生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做好“省卫生人才服务团”挂职工作的对接及常态化“卫生人才双向交流”。(责任单位:卫健委、编办、财政局、教科体局、人社局)
26.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力争2025年在安远中等职业学校、安远远恒佳职业学院设置照护类、康复类、老年医学、营养、心理医学等专业。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住院医师培养指标任务。(责任单位:教科体局、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
27.加强医学创新能力建设。以县人民医院、安远北方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重点,积极申报、实施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医药科技项目。(责任单位:科创中心、财政局、卫健委、发改委)
28.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加大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培训力度,每年按照省、市计划人数派员接受省、市生物安全业务培训,受省、市培训人员作为县级师资,再对县内医疗机构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做好技术指导,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
(七)“智慧卫健”能力提升行动
29.推进“智慧卫健”应用建设。加快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到2024年底,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4级,安远北方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统筹整合资源,依托赣服通等建设全县卫健行业便民服务与业务协同门户,聚焦公共卫生、医院管理、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人口家庭管理等业务领域,加快推进人口监测系统、“智慧托育”“云上妇幼”“智慧卫监”等应用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智慧托育”应用建设工作,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整合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智慧卫监”应用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人民医院、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30.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协同。加快构建全县数字健康云平台。加强县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监管。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健康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推进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应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地区延伸。2025年底前,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推广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调阅应用。(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局)
(八)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提升行动。
3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2023年底前,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将食源性疾病监测触点前移,加强食源性疾病溯源和关联性分析;2025年底前,建立属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模型,绘制重点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地图”,掌握我县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安远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卫健委、市监局、教科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网信办、工信局〕
32.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源头安全、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按省、市部署,积极参与、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开展富硒、预制菜、脐橙、油茶等有关食品的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推动本地特色农产品由地方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为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助推食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商务局、卫健委、教科体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网信办、工信局〕
33.培育营养健康惠民体系。推进营养指导员培训建设,组建食品营养专家队伍,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每万人配备至少 1名营养指导员。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食堂 (餐厅)、营养健康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及性强的营养指导服务。按照《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规定,推动县人民医院设置营养科室,提升营养诊疗在医疗一线的应用占比,发挥营养干预在治疗周期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合理膳食宣传,对与营养相关的肥胖、营养不良等人员进行行为指导,推动居民树立健康营养理念、行为习惯。〔责任单位:卫健委、编办、人社局、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发改委、市监局、教科体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科协、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民医院〕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相关措施,要将三年行动计划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紧跟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实施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涉及各乡镇、城市社区以及多个部门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履责效能,厘清责任链条,形成行动合力,推动我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有效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卫生健康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入模式,动员社会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以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不断优化执业环境,保障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列入县重点工作内容,全程跟踪问效。定期对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对发现问题要进行销号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同时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推广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安远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安远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重点项目 |
建 设 目 标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县皮防所建设项目 |
到2023年底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底完成县皮防所置换,提升软硬件设施,达到标准化县级皮肤性病专科医院要求。 |
疾控大楼建设2023年12月完成;县皮防所置换2024年底完成。 |
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疾控中心、皮防所 |
省要求2024年底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大楼建设。 |
2 |
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质效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 |
2023年12月 |
卫健委、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省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精准开展 |
3 |
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 |
至少保证有1个独立的传染病专区,30一50万人口的县(市、区)不低于50张,床位数不低于50张。 |
2025年12月 |
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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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全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
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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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促进健康教育行动 |
争取到2025年底,全县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健康县建设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优势,积极申请创建健康县,力争到2025年底成功创建健康县。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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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
到2023年底,力争建成3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4年底,力争建成1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5年底,力争建成2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
2025年12月 |
发改委、卫健委、自然资源局、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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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
到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常态化,各医疗机构自行调度使用,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统一调度使用,并纳入120统一调度的车辆),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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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 |
到2025年底,县城城区至少设1个固定采血点。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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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
到2023年底,安远县第三人民医院、安远康定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安远县人民医院、安远北方医院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60%、80%、100%。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政法委、编办、教科体局、妇联、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
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乡镇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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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支持县级医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 |
到2025年底,持续完善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建设。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县人民医院 |
省要求2025年底完成 |
11 |
开展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 |
加快建立完善县域医共体胸痛诊疗服务体系提标扩容,推动胸痛诊疗服务提质增效。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
12 |
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 |
到2025年底,实现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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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
到2025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省要求2025年底完成 |
14 |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 |
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1-2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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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升级改造建设 |
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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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展基层对口支援项目 |
到 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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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
到2025年,全县累计建设20个基层特色科室,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完成任务的30%、60%、100%。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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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进卫生健康项目建设 |
新人民医院力争2024年6月前启用;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8月交付使用;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12月交付使用;疾控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力争2023年12月竣工验收;天心、双芫、车头卫生院力争2023年12月竣工验收;三百山卫生院力争2024年12月竣工验收;鹤子、凤山、版石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力争2025年6月竣工验收;皮防所置换项目2024年底竣工验收。 |
2025年12月 |
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城投集团、疾控中心、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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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进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
加快补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严格按规范处理医疗污水,确保达标排放。到2025年底,床位数20张及以上按规定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要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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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 |
到2025年底,安远县人民医院、安远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汉方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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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强省市中医医疗机构特色康复中心建设 |
到 2023年底,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 |
2023年12月 |
卫健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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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
到2025年底,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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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强基层中医馆内涵服务建设 |
到2025年底,15%左右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乡(镇)遴选10%左右的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发改委 |
省要求2025年底完成 |
24 |
推进定制药园项目建设 |
到2025年底,定制药园达1—2个,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广新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省要求2025年底完成 |
25 |
推进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建设 |
到2025年底,探索建设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广新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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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
到2023年千人常住人口托位数达4.2个;到2024年千人常住人口托位数达4.4个;到2025年千人常住人口托位数达4.5个。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发改委、城投集团、财政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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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重点支持普惠性社区托育中心建设 |
到2023年各乡镇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达80%;到2024年全县建成6个公立托育服务中心,各乡镇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达90%;到2025年, 各乡镇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达100%。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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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 建设 |
到2025年底前,县第一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第一妇保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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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
加强县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配备母婴安全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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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
卫健委、人民医院、财政局、第一妇保院 |
省要求2025年底完成 |
30 |
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建设 |
完善综合福利院、北方医院、版石镇中心卫生院、龙布镇中心卫生院、孔田镇中心卫生院安宁疗护点的建设。 |
2023年12月 |
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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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 |
到2025年,基本形成县、乡两级医养结合和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建设布局。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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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能力 |
2023年县疾控中心配齐装备和人员,具备独立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县人民医院达到可提供2类以上常见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体检服务能力;2024年底前,县人民医院可提供3类常见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体检的资质和能力,并配备必要装备,可上门进企业提供职业健康体检服务。 |
2024年12月 |
卫健委、人社局、疾控中心 |
省要求2025年底完成 |
33 |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项目体系建设 |
建立健全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全县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力争到2025年10%以上乡(镇)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教科体局、计生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省要求2025年完成 |
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阵地。完善孔田镇高屋村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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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春健康阵地建设。按照省、市要求抓好青春健康俱乐部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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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完善石塘社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暖心”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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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生儿先天结构性畸形、遗传代谢病、功能性疾病免费救助项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为全县育龄群众(含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率,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药具政策目标人群知晓率90%以上,药具覆盖率35%以上,药具发放机年均发放量300盒/台以上。探索建立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为龙头、“向日葵亲子小屋”为基础的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按照省、市要求抓好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和“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教科体局、民政局、第一妇幼保健院、计生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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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
建立优生优育服务体系,继续实行婚检婚登“一站式”服务,到2025年底,县第一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筛查业务,实现产前筛查、婚检婚登一站式服务。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民政局、第一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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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实施人才引进项目 |
通过特设岗位聘用、校园招聘、名医工作室(站)、远程医疗等灵活形式,引进优秀人才(团队),组织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到2025年底,培养医疗管理骨干人才23名,引育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25名。深化与大湾区广州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和省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每年选送临床骨干到帮扶医院进修培训,每年邀请对口帮扶医院专家来县义诊两次以上,并聘请知名医院学科带头人为我县各学科名誉主任。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组织部、教科体局、人社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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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
到2025年底,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编办、教科体局、人社局 |
省要求2025年底完成 |
37 |
加强职业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 |
包括县疾控中心、卫监局、县人民医院每年按省、市计划名额派员参加上级培训。每年派出5人次参加省市职业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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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公共卫生首席专家 制度 |
到2025年底,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首席专家设置率100%。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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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 |
做好我县全科医生特岗招聘申报工作,到2025年底,完成省分配的目标任务。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教科体局、编办、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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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实施“省、市卫生人才服务团”项目 |
做好“省、市卫生人才服务团”下派挂职工作的对接。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编办、教科体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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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
力争2025年在安远中等职业学校、安远远恒佳职业学院设置照护类、康复类、老年医学、营养、心理医学等专业。 |
2025年12月 |
教科体局、财政局、卫健委、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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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强合格住院医师培养 |
积极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住院医师培养指标任务。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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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
到2025年底,以县人民医院、安远北方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重点,积极申报、实施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医药科技项目。 |
2025年12月 |
科创中心、财政局、卫健委、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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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 |
加大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培训力度,每年根据省、市计划安排,派员接受省、市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受训人员作为县级师资对县内医疗机构实验室进行培训和提供业务指导,提高县、乡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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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推进“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 |
到2024年底,安远北方医院、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 |
2024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人民医院、行政审批局、大数据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省要求2024年底完成 |
46 |
启动“智慧托育”应用建设 |
到 2025年底,完成“智慧托育”应用建设工作。 |
2025年12月 |
财政局、卫健委、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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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启动“智慧卫监”应用建设 |
到2025年底,整合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智慧卫监”应用建设工作。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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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
2023 年底前,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多点触发预警系统;2025 年底前,建立属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绘制重点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地图”。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市监局、教科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网信办、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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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
开展农产品源头安全、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按上级部署要求参与、配合富硒、预制菜、脐橙、油茶等有关食品的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为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 提供技术支撑。 |
2025年12月 |
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商务局、卫健委、教科体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网信办、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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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培育营养健康惠民体系 |
推进营养指导员培训建设,组建食品营养专家队伍,力争 2025年底前,实现每万人配备至少1名营养指导员目标;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健康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动三级医院综合设置营养科室提升营养诊疗在医疗一线的应用占比。 |
2025年12月 |
卫健委、编办、人社局、宣传部、发改委、市监局、教科体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科协、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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