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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5G网络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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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关于加快5G网络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622



关于加快5G网络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2020年江西省5G工作要点》《加快推进5G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州市5G发展工作方案》等精神,抓住5G“新基建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推动5G网络建设,促进5G产业培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20205G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年新建5G基站基本目标不低于200个,具备5G网络规模商用能力,率先实现5G网络在中心城区、工业园区、景区及示范镇等重点区域和重要应用场景有效覆盖,保障重要活动、重点行业5G应用需求,支撑一批典型应用示范和宣传推广。

(二)阶段目标

全年5G建设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建设目标120个,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全部建设任务,实现中心城区、重要功能区、重要场所的5G商用。第二阶段建设80个,12月底前完成,实现全县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

二、推进工作举措

(一)加大5G配套支持,加快5G网络建设

1. 5G通信建设纳入国土规划。将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等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信息中心)、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排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推进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对于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区域、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以及城市道路、公共绿地、高速、机场、车站、医院、学校、会展中心、大型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向5G网络建设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为基站和通信机房提供必要场所。新建的公共设施以及公共场所应预留5G网络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政府办、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旅局、教科体局、卫健委、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支持5G汇聚机房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在各乡(镇)中心周边免费提供约200平方米建设用地,用于5G乡(镇)汇集机房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 加快5G传输管道建设审批。简化5G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及周期,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用地审批,加快权证办理,免除管道建设规划许可相关费用,在规划建设图纸的出具上给予运营商必要的自主权限,管道建设过程中的开挖赔补审批费用予以免除。〔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 协调解决5G建设阻工难题。5G基站施工中出现的居民或物业阻工问题,属地乡(镇)要主动负责调解,以便顺利完成5G建设。对于居民恶意阻挠5G基站建设,围堵、殴打施工人员的违法犯罪情况,公安部门应及时出警制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5G基站建设保障,配套成本补贴政策

1. 支持加快5G基站建设。对在2020年建设5G宏基站的基础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在200个基准数量以内的宏基站按0.3万元/个予以奖励,超过基准数量以后的宏基站按1万元/个予以奖励(属运营商自建的100%补贴运营商,属铁塔建设的,补贴比例为运营商70%,铁塔公司30%),累计整体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2. 加大5G基站用电支持。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建设和运营5G基站,对电信运营企业给予基站用电支持,从2020年起至2021年,对每个宏基站给予每年2000元用电补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3. 推动供电转改直改造。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加快摸清供电现状,积极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改造成本由电力企业承担,最终目标是实现5G基站的100%直供电覆盖。对暂时只具备转供电条件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目录电价,提供转供电的单位(个人)收取的转供电单价加价部分不得超过直供电单价的5%。同时,县市监局要会同公安局依法查处转供电主体高额加价和偷接基站用电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市监局、公安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三)支持5G产业发展,推进5G融合应用

1. 支持5G垂直行业应用示范。支持企业及运营商打造5G+工业互联网、5G+直播电商、5G+智慧农业、5G+智慧旅游、5G+智慧教育、5G+智慧交通、5G+智慧医疗等垂直行业项目,择优选择7个典型5G示范应用(每个行业至少甄选1个),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整体奖励金额不超过10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新旅局、教科体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城投集团、旅发集团、电商集团、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2. 支持5G关键技术攻关。对开展5G无线技术、5G网络与业务、5G测试与仪器仪表、5G+VR平台等领域技术攻关的企业给予经费支持,推动5G设备革新、产品创新。〔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3. 支持5G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对于集5G测试、5G技术咨询、5G成果转化、5G成果展示推广等于一体的5G创新中心或公共服务机构,择优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县公安局、市监局、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5G工作推进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县社会公共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负责承担辖区内各基站建设审批、协调推进、调度上报、年终评价等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与基础电信企业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合力,共同保障推进全县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加强工作调度。县工信局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及三大通信运营商5G建设方面问题,协调解决会议提出传输杆路管道审批费用、5G基站用电及转供电补贴、公共资源面向5G建设免费开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建立一周一上报”“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5G发展工作动态,保障5G发展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3. 落实责任分工。各单位在5G网络建设中应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和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协调各单位及时落实5G基站建设的资金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加强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对损害移动基站、通信光缆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或者妨碍线路畅通的,应当责令责任人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应按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并按照同等基站数量提供替代站点。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将恶意涨价逼迁通信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纳入不诚信名单。对未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通信线路及其他通信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监局、城管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宣传力度

相关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新闻媒体要加强科普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开展通信设施安全保护政策和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进乡(镇)社区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通信设施安全保护意识,消除群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营造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本政策如与安远县其它政策相冲突的以本措施为准。涉及具体政策的实施细则按有关政策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项目申报指南等)执行,各支持项目可根据每年财政预算实际进行调整。

>>关于加快5G网络建设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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