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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促进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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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安远县促进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7日  


安远县促进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

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为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带来的影响,促进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6号),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充分吸纳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到基层就业

(一)争取选派1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年内接纳300名左右安远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增强就业竞争力,并由县财政每月按规定给予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组织部、编办、教科体局、就业局〕

(二)根据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结合教师编制空缺、自然减员情况,按照“退一补一、有编即补”原则,2020年申报招聘特岗教师100名,申报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30人,其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0%。〔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编办、县人社局〕

(三)统筹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00人。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标准补充师资,实现多渠道招聘补充学前教育教职工50人。〔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编办、人社局〕

(四)2020-2021年,按照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情况,拿出不少于50%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内申报招聘100人。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设专业要求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时,拿出不低于招聘总数30%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乡(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全部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单位〕

二、深挖企事业单位用人潜力,大力创设就业岗位

(五)县公安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城投集团、旅发集团、电商集团等单位,在招收临聘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纳退役军人,原则上按年度招聘计划的50%比例招收退役军人,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专业和学历等条件限制。〔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城投集团、旅发集团、电商集团〕

(六)县城投集团、旅发集团、电商集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挖掘用人潜力,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录用高校毕业生规模。在招聘正式员工时,要按照不少于年度用人计划60%的比例招录高校毕业生。县电商产业孵化园要主动发挥创业就业孵化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就业岗位。通过“见习带招聘、招聘带培训、培训带创业、创业带就业”模式,大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力争年内吸纳高校毕业生500人就业创业。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其他创业型小微企业,根据招聘人数按月给予“五险一金”补贴,为期半年。〔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城投集团、旅发集团、电商集团、就业局〕

三、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七)加大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在我县创业的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对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并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申请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教科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局、人民银行、银保监组〕

(八)对毕业5年内在我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就业局〕

(九)对持有《就业创业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一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县市监局、税务局、财政局〕

(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创业领域目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到这些领域创业。当前,重点引导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到我县电商产业孵化园、乡村振兴领域自主创业。大力推进脐橙生态复产,着力发展室外经济和有序的占道经营,千方百计搞活夜间经济,促进灵活就业。对在我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电商办、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人社局、就业局〕

四、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帮扶

(十一)配合各高校和有关部门摸排掌握贫困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的就业需求信息,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至少提供3个以上的就业岗位选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全覆盖,力争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实现100%就业。对在毕业学年当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同时,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要求,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落实好各项教育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教科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就业局,各乡(镇)〕

五、加大宣传力度,激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十二)积极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好《安远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伍大学生优待办法》,对应征入伍大学生发放2000-4000元一次性奖金,对应征入伍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享受就业培训各项政策,优先推荐就业。坚持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专门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以激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责任单位:县征兵办、教科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编办、就业局〕

六、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服务

(十三)县人社局、教科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局等部门单位要建立2020年安远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详细掌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个人情况、就业情况和就业意向,开设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绿色通道,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转变就业观念,实现早就业、快就业。要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充分了解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发布有关用工信息,实行点对点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灵活就业,适当延长就业时间。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延迟离校应届毕业生和延迟离开部队的退役军人,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安远籍离校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可根据意愿将户口、档案转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2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退役军人落实工作单位后,随时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科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局〕

->关于《安远县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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