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提升我县城镇燃气管道覆盖区域管道燃气用户占比。
二、起草过程
我县高度重视《方案》的起草工作,经历了研究讨论、起草、意见征求、修改完善等阶段。并向各有关单位多次征询意见,修改完善,最后形成《安远县餐饮等公共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自愿改造、政策扶持、同步清查、彻改隐患”的原则。
四、改造范围
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和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标准、产权明确、符合管道燃气设施配套改造条件、取得经营许可相关证件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且至今尚未实现燃气管道供气的餐饮场所。具体包括:
1.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食品小作坊、私营企业食堂等各类中小餐饮等公共场所;
2.各类大型餐饮等公共场所;
3.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托育、养老机构等单位自有食堂;
4.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可进行“气改电”。
五、改造的出资方式
采取“政府奖补一点、企业承担一点、用户出资一点”筹措改造资金。
六、改造流程
1.用户申请。
2.现场查勘。
3.签订合同。
4.实施改造。
5.接驳验收。
6.申请奖补。
七、附件
为完善《方案》,正文后附带了2个附件,分别是《安远县餐饮等公共场所“瓶改管”工作职责分工》《安远县餐饮等公共场所“瓶改管”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
解读单位:安远县住建局
解读人:安远县住建局副局长欧阳云飞
咨询电话:0797-372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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