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落细常态化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传染病传播风险,实现人民健康权益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双重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2025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1)为保障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对全县3家景区、30家大中型宾馆、5家超市以及一家影剧院进行了节前公共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提出指导意见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2)对接收到的2025年11家新办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现场复核、检查,指出问题。下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健康体检申请表;按要求落实“三公示”信息的规范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
(3)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立案处罚5家,共计罚款1500元。
(4)加大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力度,印刷了300本安远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行业标准手册,促进了公共场所经营者规范营业。
(5)通过微信四小行业微信群发布群通知提醒公共场所经营者领取健康体检申请表,发放健康体检申请表150张。
(6)根据2025年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对辖区内11家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随机水样抽检,经中心检验科检验,水质全部合格,结果于“安远疾控”公众号对外公示。
(7)根据2025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对辖区内27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卫生质量监督抽检12家。
(8)截至2025年10月,共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50家,监督检查公共场所200次。
2、开展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1)根据传染病防控要求,依据赣市疾控字〔2025〕6号《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校、托幼(托育)机构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辖区内中小学以及托幼机构进行了春季卫生监督检查,累计检查135所学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份。
(2)根据赣疾控监督字〔2025〕29号文《关于开展2025年江西省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9月下旬联合县教科体委局在全县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共监督检查30所,其中托幼/托育机构5所,中小学校20所,校外培训机构5所,抽检全部合格。
3、开展了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检查:
(1)为保证春节、五一期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对城区2家供水单位及农村6家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问题并下达指导性意见书。
(2)2025年5月对版石镇、龙布镇两起水质投诉进行了现场处理,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整改措施并下达指导性意见书。
(3)2025年8-9月,结合2025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对城区2家供水单位及农村4家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指导性意见书;并进行水质抽检,经中心检验科检验,水质全部合格。
4、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
(1)为保证春节期间餐饮具卫生安全,对辖区内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消毒服务单位负责人抓紧落实。
(2)根据2025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对辖区内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消毒餐具随机抽样5套餐具饮具送检,抽检项目为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全部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2、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等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3、加大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安远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卫监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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