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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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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通报制度(试行)》《药品集采供应情况通报制度(试行)》。通过规范采购流程、畅通沟通渠道、提高配送效率等举措,在全省率先建立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报制度,着力改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短缺情况。

每季度通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主要解决集中带量采购在医疗机构的落地问题。通过数据采集,以县为单位,通报每一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周期内的序时进度,使各地掌握本辖区的集采药品执行进度。通过数据分析,对市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周期内情况进行通报。以集采药品批次和医用耗材类别序时进度为指标,按照“好、中、差”三个等级对所有中选产品的采购进度进行标识,及时预警,使医疗机构能够实时掌握工作进度,有计划、高效率地完成约定采购量。

每月通报药品集采供应情况,主要解决集中带量采购在配送环节的问题。通过建立医疗保障部门、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沟通机制,将全市医疗机构每月上报的集采药品短缺情况及时反馈给药品配送企业,由药品配送企业进行整改或情况说明,督促药品配送企业主动与医疗机构沟通,解决集采药品供不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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