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安远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安远县版石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同步征求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邮件等法定形式向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安远县辖区
二、用地面积:111.2845公顷
三、用地范围:安远县版石镇“成片开发”建设区域共分为1个片区。涉及版石镇松岗村、版石村。
四、公示期限:自2022年5月10日起-2022年6月9日止。
五、反馈方式:以书面或邮件;咨询电话:0797-3753110;联系邮箱:aygtgb@163.com。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6月9
安远县版石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
一、编制依据
依据《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远县版石镇总体规划(2011-2030年)》等编制《安远县版石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共涉及1个片区,用地总面积111.2845公顷,拟征地涉及版石镇松岗村、版石村。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分析,用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村庄、建制镇、采矿用地、公路用地。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本方案建设是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和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安远县的产业升级,促进工业发展,使安远县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
四、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74%,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文内公益性用地占比的规定。
五、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符合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六、实施期限
本方案期限及用地计划为2022-2023年,2年内实施完毕。
七、保障措施
(1)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按照赣府字〔2020〕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安府办字〔2012〕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涉及的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2)耕地占补平衡计划措施
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由我县统筹安排,根据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方式落实占补平衡。
八、结论
《安远县版石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2022年5月10日
安远县自然资源局
安远县版石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