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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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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5早上,刘*祥驾驶鲁GZ2972重型仓栅式货车由浙江省绍兴市往广东省茂名市湛江方向行驶,07时左右,在行驶至安远县天心镇大芬村路段时,撞到路边的护栏及路边的行人谢*财,发生事故后刘*祥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后在版石中队民警查获后依法传唤刘*祥,刘*祥来到版石中队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事故造成车辆及护栏受损和行人谢*财受伤在安远县人民医院ICU抢救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给予刘*祥罚款壹仟伍佰元罚款;行政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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