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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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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23〕14号)和赣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部署,第一时间对全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为本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经统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47件,其中,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

2主要做法

1.精心组织,强化部署。我县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狠抓贯彻落实,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县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全方位部署。各起草或实施部门安排专门力量,对本部门负责清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类清理,对明文规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废止,对确需保留、修改或者做出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反馈意见,使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2.全面清理,确保成效。为确保清理结果完整准确,明确了开展清理的范围和重点、清理的标准、清理的步骤和清理要求,确保全面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本部门负责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清理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分类清理,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列明了作出修改的具体意见,做到了逐条清理、逐件落实。下一步,我县将把清理结果适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3.加强督察指导,确保清理质量。为提高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县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及时跟进工作动态,与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积极交流,对清理过程中拟清理文件的主体单位分发有误、拟清理文件制发单位来源不明等情况及时沟通协调,随时掌握全县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既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我县将以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着眼长远,在今后的清理工作做到以下几点。

1.进一步强化定期清理,实现清理规范化。努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

2.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确保清理的社会效果。清理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各部门单位将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规范性文件的不断完善。

3.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附件:安远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3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

安远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机关

文号

发文日期

清理意见及理由

备注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计32件)

1

安远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方案

县发改委

安府办发〔2017〕21号

2017.11.26

继续有效

2

安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办法(试行)

县发改委

安府办字〔2022〕155号

2022.12.20

继续有效

3

安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县发改委

安府办发〔2022〕34号

2022.10.20

继续有效

4

安远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县财政局

安府办发〔2022〕13号

2022.5.5

继续有效

5

关于印发《安远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财政局

安府办发〔2017〕9号

2017.6.9

继续有效

6

安远县普惠金融 “政银担”合作实施细则

县财政局

安府办字〔2021〕81号

2021.11.19

继续有效

7

安远县惠企政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县财政局

安府办发〔2022〕8号

2022.4.14

继续有效

8

安远县县本级政府性资金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县财政局

安府办发〔2022〕14号

2022.5.5

继续有效

9

安远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细则

县金融服务中心

安府办字〔2018〕176号

2018.11.8

继续有效

10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县公安局

安府发〔2018〕21号

2018.5.9

继续有效

11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民工工资监控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人社局

安府发〔2009〕10号

2009.3.17

继续有效

12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人社局

安府办发〔2015〕23号

2015.10.26

继续有效

13

关于贯彻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县行政审批局

安府字〔2012〕21号

2012.5.2

继续有效

14

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

县行政审批局

安府办字〔2021〕83号

2021.11.19

继续有效

15

安远县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县工信局

安府办发〔2020〕9号

2020.5.8

继续有效

16

安远县进一步规范完善县“小微信贷通”工作实施意见

县工信局

安府办字〔2022〕88号

2022.8.4

继续有效

17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自然资源局

安府办字〔2016〕107号

2016.9.29

继续有效

18

安远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施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

安府办字〔2022〕108号

2022.9.27

继续有效

19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教科体局

安府办字〔2017〕59号

2017.4.25

继续有效

20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县民政局

安府发〔2016〕13号

2016.4.6

继续有效

21

关于印发《安远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卫健委

安府办发〔2017〕18号

2017.9.27

继续有效

22

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民政局

安府办发〔2019〕7号

2019.4.25

继续有效

23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县建设项目建设规费实行“一单清”征缴办法的通知

县住建局

安府字〔2013〕56号

2013.6.4

继续有效

24

关于进一步促进安远县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住建局

安府办发〔2021〕7号

2021.12.31

继续有效

25

关于印发安远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县城管局

安府字〔2007〕42号

2007.6.30

继续有效

26

安远县财园信贷通融资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安府办字〔2022〕128号

2022.10.28

继续有效

27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安府发〔2010〕23号

2010.8.13

继续有效

28

安远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

安府办发〔2021〕8号

2021.12.31

继续有效

29

安远县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县消防救援大队

安府字〔2021〕20号

2021.6.9

继续有效

30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东江源区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

县水利局

安府发〔2015〕8号

2015.4.24

继续有效

31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百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文旅局

安府办发〔2016〕26号

2016.7.19

继续有效

32

三百山风景名胜区票务管理办法

县三百山景区管理局

安办字〔2016〕137号

2016.7.19

继续有效

二、已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计8件)

1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采购的通知

县行政审批局

安府办字〔2016〕14号

2016.2.21

失效

2

关于印发安远县加强和规范山塘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水利局

安府字〔2009〕75号

2009.9.25

失效

3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县水利局

安府办发〔2012〕11号

2012.12.6

失效

4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县水利局

安府发〔2012〕53号

2012.12.6

失效

5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双主体责任”的通知

县水利局

安府办字〔2013〕42号

2013.4.10

失效

6

关于印发安远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民政局

安府字〔2008〕93号

2008.4

失效

7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进一步落实稀土开发管理监管责任的意见通知

县自然资源局

安府办发〔2012〕9号

2012.8.7

失效

8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中职学校贫困生帮扶资助办法的通知

县教科体局

安府办字〔2015〕55号

2015.6.3

失效

三、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计5件)

1

关于印发《安远县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细则》的通知

县民政局

安府字〔2008〕56号

废止

2

关于印发安远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安府办发〔2017〕17号

2017.9.20

废止

3

关于印发安远县中国柑橘产业集散地暨赣南农特产品集散中心市场培育办法的通知

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

安府办发〔2017〕16号

2017.9.4

废止

4

安远县2020年保障城镇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实施方案

县住保中心

安府办字〔2020〕98号

2020.11.13

废止

5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县民政局

安府办发〔2017〕20号

2017.11.15

废止

四、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计2件)

1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林业局

安府发〔2014〕43号

2014.12.17

拟修改

2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府发〔2018〕7号

2018.1.31

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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