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8日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远县欣山镇百应有商行销售经检验不合格鲈鱼
(一)食品名称: 鲈鱼,不合格项目:磺胺类项目。
(二)产品风险控制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安远县欣山镇百应有商行,经核查,当事人购进的2.85KG“鲈鱼”已售出2.13KG,损耗0.72KG,无库存,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不合格沃柑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安远县欣山镇百应有商行进货查验不严格。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超厂通过更换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标准和规定。
(四)行政处罚
安远县欣山镇百应有商行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圆零贰分(¥80.02元);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人民币合计:壹万伍仟捌拾圆零贰分(¥15080.02元)上缴国库。
(赣安)市监(食经)罚决〔2022〕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