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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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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安远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远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框架内制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负责粮食质量监管,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教育培训,拟订粮油行业产品地方质量标准,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省级储备粮和县应急储备粮行政管理,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和县应急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五)、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编制数19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数15个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数4个。年末实有人数19人,在职人数19人,其中全额事业人员15人,差额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53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5万元,较2019年增加19.84万元,增长11.3%;本年收入合计 383.4万元,较2019年增加25.7万元,增长 6.7 %,主要原因是:下属企业增加了县储粮临时储备,保管费用及贷款利息增加了。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83.4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4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15.9万元,较2019年增加8.04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5.9万元,占47.2%;项目支出241.1.1万元,占52.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1万元,决算数为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87.1万元,决算数为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9.1%,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95.3万元,较2019年增加41.4 万元,增长21.1%,职工基本工资提高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31万元,较2019年减少3.08万元,下降20.1 %,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1万元,较2019年减少5.27万元,下降50%,奖励资金减少了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 1.89万元,完成预算的82.1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49万元,下降25.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3万元,决算数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 82.1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49 万元,下降25.9 %主要原因是:招待费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3批、累计接待768人次,主要为业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保有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未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未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未增加、人员编制数量未增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的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单位未采购办公设施设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其他粮油事务支出”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1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5万元,执行数为 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到位情况;二是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到位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向上级主管申报。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缴交在职干部职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反映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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