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融媒体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融媒体中心为县委直属正科级社会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管理)。主要职责是:为全县媒体宣传、舆论舆情和网上政务等工作提供综合服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准确、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及纸质媒体、网络媒体宣传工作和相关技术服务;负责县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融媒体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55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0人、差额事业编制25人、自收自支10,事业编制共55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数65人,包括全额事业补助30人、差额事业25人、自收自支事业10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安远县融媒体中心收入预算总额875.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7.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4.32%;其他收入4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5.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远县融媒体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875.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7.08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收入。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3.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8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0.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1万元,项目支出5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1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4.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74%;住房保障支出17.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卫生健康支出13.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5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安远融融媒体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75.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4.3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56%;住房保障支出17.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69%;卫生健康支出13.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4.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2.9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
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融媒体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融媒体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房屋面积属合署办公,共有车2辆。
(九)安远县融媒体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无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融媒体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安排11.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8.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公务车辆减少,公务出行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