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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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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主管基层供销社行政单位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食用菌、脐橙等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和社办工业以及对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对烟花爆竹及原材料实行专营,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经营管理进行指导。

(四)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积极参与以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重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五)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各种行业协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负责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维护成员社(包括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负责财政补助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六)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员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七)负责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依法处置,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监督管理使用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的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22,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1,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行政在职人数19,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21,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39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57万元;其他收入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预算总额为39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6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7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 资本性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12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5.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49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万元;资本性支出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9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57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7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4.4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项目支出12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0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费预算 24.41万元,2023年预算增加 43.7%,增长 7.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 政府采购情况

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4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9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 31 , 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情况说明

1.【安远县党建带社建四位一体两社融合】项目

1)项目概述:其他收入资金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其他资金来源

3)实施主体: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4)实施方案:根据其他资金来源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其他收入资金项目达到100%

2.【对接供销总社经费2024】项目

1)项目概述:其他收入资金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其他资金来源

3)实施主体: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4)实施方案:根据其他资金来源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15.0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其他收入资金项目达到100%

3.【供销工作专项经费(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其他收入资金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其他资金来源

3)实施主体: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4)实施方案:根据其他资金来源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其他收入资金项目达到100%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8.8万元,其中: 因公出(境 0 万元,比上年(减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1.1万元,比上年增(减)0 元,主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上年增(减) 0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增(减) 0万元,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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