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食用菌、脐橙等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和社办工业以及对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对烟花爆竹及原材料实行专营,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经营管理进行指导。
(四)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积极参与以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重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五)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各种行业协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负责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维护成员社(包括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负责财政补助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六)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员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七)负责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依法处置,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监督管理使用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的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34.9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9.81万元,较2019年减少1265.65万元,下降63.26%;本年收入合计734.91万元,较2019年减少1265.65万元,下降63.2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小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款和工资福利拨款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34.9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909.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09.83万元,较2019年减少890.96万元,下降49.47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小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款和工资福利拨款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4.87万元,较2019年减少174.94万元,下降83.38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小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款和工资福利拨款支出,没有这类经费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6.08万元,占27%;项目支出663.75万元,占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46万元,决算数为90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决算数为2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二)卫生健康年初预算数为11.17万元,决算数为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商品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67万元,决算数为36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商品服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0.12万元,决算为1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0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3.07万元,较2019年增加26.7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48万元,较2019年减少3.66万元,下降18.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52万元,较2019年减少1.67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2020年奖励工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5万元,决算数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51.2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53万元,下降2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5万元,决算数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51.2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53万元,下降2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5批,累计接待14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 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0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 万元,增长7.18 %,主要原因是:推动综合改革业务经费、广告等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机动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0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