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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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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

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计划;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抓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直管公管和人才住房的管理维修、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工作;负责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

(二)负责白蚁防治的行业服务和技术指导

(三)负责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以及乡镇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业务指导;抓好县城区居住小区、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四)负责制订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镇范围内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等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内设机构共4个,包括: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股、棚改安置股、物业服务股。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6,核定人员编制16名(全额拨款);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292.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51.35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1292.61万元,较2021年增加1001.11万元,增长343.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安居工程项目增加,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决算数为925.95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92.61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 1292.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292.61万元,较2021年增加949.76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增加,各乡镇住房保障支出总额增加925.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收支相等。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64.06万元,占28.2%;项目支出928.55万元,占7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8.59万元,决算数为129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4%。其中:

(一)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9万元,决算数为1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本级应配套的财政资金,决算数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之和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4.67万元,决算数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做好。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52万元,决算数为16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安排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0.71万元,决算数为92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万元,决算数为18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做好。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用于老旧危房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64.0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0.99万元,较2021年增加22.08万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人员增加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8.07万元,较2021年增加40.71  万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有增加属于合理的预算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较2021年增加1.33  万元,增长36.24%,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有增加属于合理的预算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2.5万元,决算数为 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的工作任务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的工作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因公出国(境)的工作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2.5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1  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 批,累计接待25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1万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54.26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99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护费50.96万元,会议费20.0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工会经费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8万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0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128.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86.3%。    

组织对“房屋产权应交增值税”“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中心临聘人员工资及办公费”5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经济效益。所有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合理分配,不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杜绝超标准设备配置和超标准费用开支。

2)社会效益。项目基本能按计划进行,达成绩效目标,运转状况良好。

3)生态效益。通过持续推进物业领域专项集中整治,老小区焕新颜,居民幸福感再升级,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全县保障房事业的发展。

4)可持续影响。从现有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使项目长期运转,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还需要大量的投入,尤其是后期运营资金和后续管理要跟得上。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今年在省级单位决算中反映“房屋产权应交增值税”“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中心临聘人员工资及办公费””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8.8万元,执行数为11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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