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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住保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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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计划;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抓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直管公管和人才住房的管理维修、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工作;负责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负责白蚁防治的行业服务和技术指导;

负责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以及乡镇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业务指导;抓好县城区居住小区、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负责制订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镇范围内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核定内设级机构4个: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股、棚改安置股、物业服务股等四个。核定人员编制16名(全额拨款),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第二部分 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158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9.02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入其他资金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5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5.72%,其他收入118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4.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8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9.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编入其他资金预算;二是人员调入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8.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9.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7万元。项目支出147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5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80%;卫生健康支出5.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38%;城乡社区支出90.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0%,住房保障支出1189.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4.8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0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5.72%,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0.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11%;卫生健康支出5.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6%;城乡社区支出90.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2.15%;住房保障支出9.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3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说明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以及支出的结构和金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如无,则说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

2022年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7万元。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房屋面积818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无。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缴交在职干部职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反映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安远县住保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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