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重大战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县 (市、区 )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名称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赣市编办〔2022〕19 号 ) 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就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挂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县行政审批局加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二、对照市级职责划转情况,将相关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数据安全管理、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 运行管理和“数字政府”建设等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