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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AY26010/2020-07586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0-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气象局
赣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气象局开展防雷安全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赣州市气象局办公室文件
赣市气办发〔2020〕7号
赣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气象局开展防雷安全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气象局、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市局执法支队:
《赣州市气象局开展防雷安全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防雷安全普查台账(气政通下发)
江西省赣州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赣州市气象局开展防雷安全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江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雷安全普查的通知》(赣气办发〔2020〕4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防雷安全普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防雷安全重点企业普查台账,摸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底数和安全状况。防雷安全普查系统性强、涵盖面广,需要有计划、分阶段进行。
二、主要内容
本次普查对象为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区和文物保护单位。
(一)易燃易爆场所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加油站、加气站、炼油厂等建设工程和场所;
2.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及存储仓库;
3.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及存储仓库;
4.贮存危险品的中转库、危险品总仓库等危险场所;
5.国家、地方粮、棉、麻储备仓库。
(二)旅游景区
1.AAA级及以上的旅游景区(极高雷电易发区AA级以上);
2.省级及以上的风景名胜区;
3.动物园;
4.大型露天游乐园。
(三)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构)筑物。
三、工作安排
按照《防雷安全普查台账》要求,根据普查对象类别划分责任单位。
1.易燃易爆场所
对接市应急管理局,梳理易燃易爆场所企业名单,确定普查对象,7月-10月完成信息采集,由灾防中心负责。
2.旅游景区
对接市文广新旅局,梳理旅游景点名单,确定普查对象,7-8月完成信息采集,由市局执法支队负责。
3.文物保护单位
对接市文广新旅局,梳理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确定普查对象,7-8月完成信息采集,由市局执法支队负责。
各县防雷普查工作由各县局指派专人完成,法规科负责督促全市防雷安全普查工作,各单位防雷安全普查台账于12月15日前报气政通市局法规科邮箱。
四、相关要求
1.开展防雷安全普查是有效防范雷电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防雷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2.普查工作务必做深、做细、做实。各单位要对照本次普查对象,深入细致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普查工作,建立本单位《防雷安全普查台账》(见附件),把符合要求的单位全部登记入账,并认真核对普查数据,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每年要对普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和删减。
主题词:
抄报:
抄送:法规处
赣州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印发
共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