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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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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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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安远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安远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安远县自然资源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以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建立和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制度,负责资产核算工作。统筹协调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规划实施计划。制定本级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计划和各类用地定额指标;负责组织土地出让的前期策划,制定规划条件。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变更、收购、收回、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有关规划的审批、审查报批、报备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指导开展城镇设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统筹全县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组织实施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利用。负责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地质勘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编制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单位编制数20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91人;实有人数187人,其中:在职人数187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全额事业补助175人、退休人员62人。

       

部分   安远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安远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安远县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6451.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4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及职能增加,加强收费收入管理、挖掘收入潜力、做到应收尽收,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5.4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0.84%;其他收入12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8.60%;上年结转36.3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远县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451.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4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职能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63.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7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83.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4万元;项目支出4788.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2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1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1.60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00.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56%;住房保障支出133.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07%;卫生健康支出87.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3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安远县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215.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06.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占支出预算总额80.84%,具体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00.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71%;住房保障支出133.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56%;卫生健康支出87.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安远县自然资源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

2022安远县自然资源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安远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96万元。

)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安远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6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土地大调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土地基础数据的主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87号)的文件精神,开展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8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和《赣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第十七届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2018]61号文)。
     3)实施主体:安远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安远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国土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各类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县、乡(镇)两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805.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1: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350平方公里。2: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质量监理工作2350平方公里。3:购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证书2350平方公里。

质量指标;通过省级验收。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时效指标:确权登记发证完成及时率。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率、当地政府满意率。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安远县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8.94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59.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公务车辆减少,公务出行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用于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用于开展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以及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方面的支出。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用于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事业运行: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地质灾害防治: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

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费的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公务员医疗补助: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八)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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