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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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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以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 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 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建立和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制度,负责资产核算工作。统筹协调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规划实施计划。制定本级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计划和各类用地定额指标;负责组织土地出让的前期策划,制定规划条件。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变更、收购、收回、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有关规划的审批、审查报批、报备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指导开展城镇设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统筹全县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组织实施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利用。负责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 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地质勘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

位基准站。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编制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 。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为:(一)办公室。(二)自然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股(测绘办)。(三)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修复股。(四)详细规划与用途管制股。6个事业单位(一)县土地收储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二)县土地整理中心、(三)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四)县国土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所、(五)县国土价格中心、(六)各乡(镇)国土所。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76人,其中在职人员173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5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4003.3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0.23 万元,较2018年增加2649.49万元,增长195.69%;本年收入合计3833.17 万元,较2018年增加2480.17万元,增长183.31%,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833.1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003.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928.46万元,较2018年增加2575.46万元,增长190.35%,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

年末结转和结余74.94万元,较2018减少95.29万元,下降55.98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3749.97万元,占95.46%;项目支出178.49万元,占4.5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3.45 万元,决算数为383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26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8.4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744.93万元,较2018年增加1756.51  万元,增长177.71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2万元,较2018年减少17.8 万元,下降10.04 %,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等工作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3.12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1024.11万元,较2018年增加1010.02 万元,增长 7168.35%,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4.17万元,决算数为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93万元,下降10.8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万元,决算数为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9万元,下降10.47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7万元,决算数为1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93 万元,下降15.1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04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06万元,增长20.3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6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1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6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7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构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增强了部门的责任意识。通过设定绩效目标,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