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权利人高为东坐落于安远县孔田镇高屋村庄下组房屋,因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赣(2021)安远县不动产权第0000656号,房屋面积:433.57平方米,土地面积:154.68平方米),申请声明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将权利人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安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日期: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