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权利人魏桂林坐落于安远县欣山镇三百山大道清华御府住宅小区五栋一单元1301室,因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赣(2021)安远县不动产权第0008037号,房屋面积:143.28平方米,土地面积:8.84平方米),申请声明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将权利人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安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日期: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