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医保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安远县医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远县医保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宣传、扩面征缴、业务经办、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待遇支付审核、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资金筹集、业务经办、待遇支付审核及基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贫困人口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政策宣传、资金筹集、招投标管理,指导和协调中标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经办、待遇支付审核、异地就医稽核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的签订、医药费用的审核与拨付、定期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
(六)负责开展对乡镇基层经办机构(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大病救助业务经办。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b本部门无离休人员,2019年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9万元,较2018年增加259万元,增长46%;本年收入合计562万元,较2018年增加259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编人员调入4人,事业编人员调入4人,增加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62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5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62万元,较2018年增加259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8人,办公单位地址搬迁,增加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1.59万元,较2018年增加0.88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8人,办公单位地址搬迁,增加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6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5万元,决算数为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02万元,决算数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开支。
(二)本部门无公共安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2万元,较2018年增加49.59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基数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50万元,较2018年减少8.41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50万元,较2018年增加216.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奖励增加。
(四)本部门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1万元,下降70%,其中:
(一)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1万元,下降7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开支。
(三)2018年已取消公务用车,2019年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减少47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8年度预算数为570万元;年终决算数为56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18年增加259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8人,办公单位地址搬迁,增加开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