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消防救援大队 > 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

2019年安远县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访问量:

2019年安远县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一、火灾预防

(一)保持火灾形势稳定,亡人火灾起数和火灾亡人数不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严防较大亡人火灾,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压降火灾总量。重要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火灾四项指数持续平稳。对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火灾按照权限逐起组织调查,严格追究火灾事故相关任人员责任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政务服务要求,落实执法公开,缩短审批时限,清理证明材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严格消防安全准入,督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依法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场所、不托底区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治理“回头看”,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检查,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般火灾隐患社会公示制度,着力消除隐患存量、遏制隐患增量。推动县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销案。

(五)加大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严厉查处消防产品违法行为,消防产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六)拓宽消防科普教育平台。加快推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建成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月至少开放2次。推进“一警六员”专项办实体化运转,依托学校、大型综合体、工业园区、消防队站等场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建、众筹众包、捐款捐赠等多种方式,全面布点建设“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上半年,全市27个国家级重点镇完成建设任务;9月前,100%乡镇(街道)完成建设任务;年内,完成商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学校“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建设任务。

(七)深化全民消防宣传培训。推动中小学校达到消防宣传“四有”标准。7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继续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大力推行“消防+”等消防工作社会化模式。督促所有沿街店面和大型综合体、步行街、商场超市的门店柜台以及居民小区、群租房、出租屋的每个楼层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所有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每层设置安全疏散引导员。开展城乡居民进门入户、沿街商铺进店入户宣传培训,全面推广沿街店面和住宅小区“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开展一次当面宣讲、组织一次实操实训”的“三个一”措施。持续深化“一警六员”实操实训,督促有关部门对所有工业园区企业、学校、幼儿园、福利机构、保安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员培训考核,新增“准消防员”不少于10万人,其中安远县培训考核任务数为4096人。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一)严格执行城乡消防规划。按照“消防专项规划纳入本地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济社会五年发展规划、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政府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名录”原则,推动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规划建设。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新增市政消火栓30个。

(二)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符合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并落实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补助政策;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市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大型企业完成建队任务并投入执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139个,安远的建设任务为12个(天心镇、鹤子镇、双芫乡、孔田镇、车头镇、蔡坊乡、长沙乡、浮槎乡、高云山乡、塘村乡、新龙乡、重石乡)乡镇专职消防队。

(三)完成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征召任务。开展市级统一招聘、训练和分配试点,消防救援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100%。至年底,全市在岗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1848人,其中安远县98人;在岗消防文员到达136人,安远县6人。

(四)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将队站建设任务纳入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完成战勤保障基地、培训基地、消防队站等建设任务。队站建设任务为:战勤保障基地(迁建)项目开工建设,培训基地完成火幕墙训练设施、心理训练设施、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化工生产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油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等模拟训练设施建设,新增开工建设安远二中队,城市小型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3个。

(五)建强织密专业救援力量。 安远消防救援大队组建地震救援专业队,并根据辖区实际建立各类灾害事故攻坚班组。

(六)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协调相关部门,明确综合应急救援指挥调度、隶属协同关系,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调度指挥体系。分灾种制定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处置手册和跨区域力量调集方案,年内,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多部门应急联动联合实战演练各不少于1次。

(七)升级消防通信网络建设。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各配备高清布控球1套、4G单兵图传1套、无人机1架、卫星电话(不同运营商)2套、三轴稳定器1个、便携式发电机1台,并落实每队8部公网对讲机、每人1部350M对讲机、每车1部350M车载台通信装备配备标准。建成覆盖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119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全覆盖安装应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调度系统,对接实战指挥平合和灭火救援APP,实现灭火救援联调联战功能。6月底前完成与公安机关网络、系统切割,接入应急管理骨干网和政务外网,10月底前完成实战指挥平合应急管理部、省、市三级系统贯通,11月底前开展3次以上实战应用,灾情信息、力量信息、人员装备信息、定位信息等关键数据完整率、准确率95%以上,年底前所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小型消防站建成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与各级指挥中心、会议室互联互通。

(八)提升火灾智能防控水平。加快推动“03专项”在消防领域应用;落实“智慧消防”建设专项经费和试点建设配套资金,督促教育、卫健、民政、住建、司法及石化、电力、邮政、银行等部门、行业系统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平台。各地要建成县级消防远程监控平台,实现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智慧安全用电监测信息接入平台,30%的高层住宅消防监测信息接入平台,推广安装智慧市政消火栓。落实物防技防措施,推行家具行业“1241”合用场所“4+1”措施,在小旅馆、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场所推广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6000个,其中安远县安装任务数为200个。

(九)深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组织宣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范》,重点督促文明办、民政、住建、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年内完成30%示范社区达标验收,表彰奖励一批消防安全示范社区。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将消防安全纳入目标任务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分行业、分领域、分地区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重要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积极宣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按《框架方案》出台政策明确消防救援工作汇报协商、车辆装备配备制度,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家属随调和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伤亡抚恤待遇、救济慰问、财政保障等具体措施。

(三)督促行业部门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同时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研究消防工作,每季度向行业部门至少通报1次警情信息和突出问题。

(四)科学设定消防工作在综治、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实施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抄送组织、人事等部门,深化考核结果运用。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报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

(五)深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将消防安全网格融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体系,督促乡镇街道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统一调度考核。

(六)督促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导,下发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责任书,继续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年内表彰一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七)建立消防工作约谈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政府挂牌督办后,仍久拖不改、不按期销案的,由挂牌政府约谈其所在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约谈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由县级政府约谈。

(八)推动消防安全信用系建设,将消防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信息评价和综合管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各部门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

(九)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宣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及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按照“一部门一建议”“一行业已对策”要求,重点督促教育、民政、卫健和文化文物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督促住建部门组织宣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物业企业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十)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十一)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按照江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确保消防经费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例不低于0.7%。贯彻执行新修订《江西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确保各级经费稳中有升,其中基本支出经费同比上年度增幅不低于7%。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并落实年度项目经费。健全完善消防救援人员生活待遇制度标准,按政策规定落实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装备专项采购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基本支岀经费的20%,并将消防战勤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落实年度装备专项采购经费任务数(不含信息化建设费用)55万元。

(十二)强化联勤保障机制,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调,社会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储、联运、联调保障机制,并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公共安全服务的方式,落实相关装备279件套配备任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