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份临时查封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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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4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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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被查封单位或场所名称 |
查封部位或场所的范围 |
查封决定日期 |
查封期限 |
执法机关名称 |
1 |
安消封字〔2024〕第0005号 |
杜炳毫个人独有厂房 |
杜炳毫个人独有厂房全部区域 |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
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 年 04 月 03 日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2 |
安消封字〔2024〕第0006号 |
安远县欣山镇达信电子厂 |
安远县欣山镇达信电子厂全部区域(安远县生生手袋制品有限公司第5栋厂房第一层局部) |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
2024 年 03月18日 至 2024 年 04 月15日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注:消防救援机构向社会公开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