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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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3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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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安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07号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江西省仁轩梦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黄某 |
给予江西省仁轩梦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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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08号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曾某某 |
- |
给予曾某某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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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09号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刘某 |
- |
给予刘某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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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涉及填写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作隐名处理,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2、如违法行为人为个体工商户的,被处罚对象名称栏内填写“(经营者姓氏)+场所名称”,如“(刘某)好又多购物广场”,法定代表人名称栏填写“-”;3、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