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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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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一、责任目标

(一)确保火灾形势平稳。根绝重特大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重大安保期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

(二)确保队伍安全稳定。杜绝作战训练亡人事故、涉酒事故案件、严重违纪案件、刑事案件、等级责任事故、失泄密事件、严重负面舆情、网络安全事件。

二、重点任务

1.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政府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两个清单,完成支队清单任务(具体任务另发)按照应立尽立、应挂尽挂原则,推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整改销案率不低于90%

2.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在实体化运行县乡两级消委办、充分发挥政府专职队三员一队作用的同时,全面推进县级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消防所建设。各县(市、区)100%设立事业编制消防安全服务中心,100%乡镇街道落实事业编制成立消防所。

3.完善双随机监管系统对象名录库,科学合理设置执法指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三真三实”“一查两惩四公开执法要求;全面实施消防监督员素质提升工程,力争消防监督干部100%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中级鉴定考核

4.严格落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涉火刑事案件协作调查。实体化运行火调技术中心,参照总队《火调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标准》赣消办〔202148号)配齐火调技术装备,提升火调工作质效。年内,涉及火灾责任刑事案件移送率100%,亡人和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原因查清率、结案率均达100%,延伸调查追责处理到位率100%。无涉及火灾调查的缠访或复核纠错案件。

5.狠抓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单位案卷优秀率不低于50%在支队每季网上评查、半年实地检查中,案卷优秀率不低于40%、不合格责任倒查率100%消防救援局、总队执法质量网上评查获优秀等次,无不合格案卷全年无行政复议变更或者撤销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包括判决或裁定撤销或部分撤销、确认违法、无效、变更行政行为等)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排名位列当地同类参评单位数的前30%

6.制定消防产品质量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年度任务清单,年内各大队落实消防产品监督检验专项经费不少于1万元。不合格产品查处率100%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使用领域消防产品或队伍库存装备器材进行立案查处。

7.年内,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县(市、区)级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运维中心,数据对接汇入由信通院江西研究院承担运维管理的省级智赣119”平台。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100%完成物联网改造,接入省级智赣119”平台的物联网泛链接数增长10%NB智能烟感在线监测数不低于2021年度任务(具体指标见附表1

8.完成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任务2180组织疏散演练80依托政府专职队站按照不低于1.5万元/个的标准新建消防文明实践站点17个,同时,按照不低于3万元/个的标准继续完善和升级精品站点3个。将消防宣传阵地融入地方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其中,融入县(市、区)文明实践中心1个,建设标准不低于6万元/;融入乡镇(街道)文明实践所2个,建设标准不低于1.5万元/;融入村(社区)文明实践站45个,建设标准不低于0.5万元/个,同时,各地要按照不低于3万元/个的标准继续完善和升级精品站点3个。各地县级消防公园开工建设(具体指标见附表1

9.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各应急救援机动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1天分解训练、1天合成训练及1次实战拉动演练,完成1项以上操法创新全面推行等级达标和资质认证,30%以上基层队站人员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新增不少于30获资格认证的舟艇驾驶员。

10.坚决守牢训战安全底线,对所有大队、消防救援站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建成战研室,推动完成燃烧室、烟热室模拟训练设施并开展高温、浓烟、黑暗、轰燃等适应性训练。

11.加强装备建设,应急救援机动队完成装备配备,各单位有针对性地配备大功率主战车、大跨距举高喷射车、重型泡沫车、八爪鱼救援套装等高性能装备(具体指标见附表3

12.持续开展正规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具体评定标准及方案另发)70%国家队站创建达标。

13.持续推进指挥中心功能升级,大队级指挥中心100%完成建设,将全勤指挥部值班纳入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固化24小时坐班、监听、入群模式。固定接警调度员队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经支队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4.队建成应急指挥信息网、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按照《城市复杂建筑及重特大自然灾害现场联合作战关键应急通信装备建设方案》配齐关键应急通信装备和基础通信设备(大队配备1辆前突通信车、1台北斗有源终端、至少1架双光侦察无人机;消防救援站至少配备1套单兵、1套布控球、1个手持稳定器、1套便携应急灯、1台便携电源;单编执勤政府专职消防站至少配备1套单兵或1套布控球、1个手持稳定器、1套便携应急灯、1台便携电源)逐步完成消防专用对讲机统型、国产化办公系统替代、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无人机更新换代等任务。

15.各大队对照《江西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国家队、专职队人员和公用经费,争取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经费,年度地方消防经费总量不低于当地年度GDP增幅或财政收入增幅,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不低于90%三公经费指标不超上年预算。协调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有关政策。

16.贯彻落实《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关于专职消防救援队消防救援车辆免费通行高速公路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进专职队同等享受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子女入学、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优待政策,落实车辆地方牌照办理及ETC安装,建立职业荣誉、岗位编配、事业编制等制度体系,完善营区监控、视频会议、接警终端等基础设施。

17.结合本级十四五消防规划编制实施,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范畴,完成年度新增市政消火栓、乡镇专职队升级达标、政府专职消防员、新建或投用城市消防站、级训练基地开工建设及争取装备专项经费(具体指标见附表123

18.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每个队至少打造一堂精品课。推动火焰蓝职业文化与红色文化相融合,探索成立长征班,重点打造一队一品文化小分队100%队史馆(荣誉室)完成升级改造。

19.坚持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典型一体推进,每个队站立足队情推出1-2个可学、可信的身边典型,每个大队力争获得至少1个省部级以上表彰

20.优化审计监督效能,年内支队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50%以上、上年度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基建工程、装备物资采购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做到应审尽审;对上年度未审计的所属大队100%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以上20项重点任务列入队年度业务考评的重点内容,未完成或未按期交账的予以扣分。同时,推行揭榜挂帅制度,鼓励各单位除上述重点任务外,创新完成其他重要工作、重点建设和重大任务并取得突破性成效,年底考评时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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